52歲的陳小姐是個熱愛分享的人,結交不少好朋友,大家同樣要面臨退休生活,於是有了一起買地蓋房子、共同居住的想法。你跟陳小姐一樣,想要老後揪友共居嗎?其中的眉角可不少!《橘世代》【理財攻略】整理與友「共老 」的注意事項,快來了解這個退休趨勢吧!
可能會有不少人有疑問,與友共老是什麼概念?成立快20年、以共同購買為理念的消費合作社「主婦聯盟」,隨著最初社員逐漸進入熟齡族階段,台中分社組成了一個「銀閃閃聚樂部」,希望透過讀書會、球類運動、輕旅行等活動,推動快樂「共老」的想法。
沒想到大家慢慢發現,彼此照顧的共同居住模式,更能滿足共老的初衷,因此進一步以「合作社」模式推動「共同生活住宅」(Co-Housing)。
「共老住宅」兩大重點
✔ 跟朋友是否有共同價值觀?例如,彼此的理想社區生活是否一致?
✔ 跟朋友是否在產權與經營權方式,擁有共識?
要點1:不只是住一起!共同價值觀更重要
台灣這幾年開始流行起「共同生活住宅」,更多人想要打破「養兒防老」舊思維,創造精彩第二人生。出現像是共老家園、雙老家園、跨世代共居等多元居住方式。「共同生活住宅」(Co-Housing) 不只是住在一起,要展開共同生活的人們,最好要有相同的價值觀與共識,包含對於永續社區的理念。
台北大學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兼任副教授梁玲菁說,「Co-」有「共同力」的意思,包含人與人、人與社區、人與環境的關係,透過人們的共同合作,一起創造出穩定且「可負擔」的住宅,並且「永續經營」發展社區。
要點2:產權與經營模式,要有「合作」精神
房價高漲、居住成本太貴是很多人心中的痛。「共同生活住宅」不同於在商業市場上的房屋商品、也不同於國家福利政策下的社會住宅,而是以民間力量開創的第三條路。可從產權面和經營面來看,大致可分為:
1.產權面:個人私有、合作社共有、租用
私有:居民共同參與規劃住宅,興建完成後產權登記在個人名下,因此可以自行轉賣。
共有:居民共同參與規劃住宅,產權登記在「合作社」名下,居民持有股份,如不居住則須將股份賣回,不得自行私下轉售。
在共有的概念下,若要進行籌資,以在林口的公用合作社「雙老家園」為例,發起人鄭文正說,合作社可以「入股」的方式加入社員,社員可以區分為「一般股」和「義務股」,一般股是要入住的、義務股則是不入住,最初社員以每股1萬元的方式認股,股金總額約50萬元。如果後續要籌資,也可以透過2-3次的入股來達成。
舉例來說,由於合作社法規定,入股不能超過總股金的20%,如果初期股金是50萬元,第二次入股時,一個人只能再拿10萬元(50萬x20%),若40人入股就有400萬元,加上初期股金50萬元,總股金變成450萬元,這筆資金就可以用來當作找地、建築設計的初期費用。接下來要蓋房子,則可以再透過第二次、第三次入股,逐漸擴大每一次的入股金額來達到目標。
租用:向政府或民間長期承租土地或房子,以合作社、社會企業、非營利等法人組織來經營,住戶流動不影響社區發展。
2.從經營面來分:有無登記法人
有組織的經營:住宅合作社、基金會或協會等非營利組織、社會企業。
沒有組織經營:因共同理念形成的互助團體、自治管理團體,沒有登記法人。
一群人要共老,其實最困難的不是硬體設施的興建,而是人的共識如何形成。特別要注意的是,從長期合作的方向來看,產權私有模式很可能面臨住戶離開,房子流入商業市場交易,而影響原有初衷的問題。
而產權共有的「合作社」模式,雖然初期凝聚共識須耗費較長時間,然而一旦共識形成卻可以真正回歸人性價值、發揮合作互助的精神。看完以上的介紹,若想了解更多「揪友共居」的詳細內容,請見《橘世代》【理財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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