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交通亂象多,更被外國人喻為「行人地獄」,近日又發生台南3歲女童行經斑馬線 被撞不治的憾事,台灣行人的安全再次成為重要討論。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已要求各縣市政府全面推動行人專用時相、行人早開時相,當行人穿越馬路時,雙向車輛都得停止運行,讓行人安全通過。本篇整理實用的交通冷知識,讓更多人了解正確的交通規則,並打破迷思,建立正確的交通禮儀,避免更多憾事發生!
重點1:行人路權最大,擁有「絕對通行權」
根據交通部交通安全 入口網指出,行人在使用穿越道時即擁有路權(排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其他汽車、機車均須禮讓其優先通行。遇有行人穿越時,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這項規定強調了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所擁有「絶對通行權」的概念。不只在台灣,國外許多先進國家,行人也擁有最大路權,汽車皆須暫停禮讓,直到行人通過後,才可繼續駕駛。
交通部也擬全面推動「行人專用時相」,到底行人專用時相是什麼?當行人號誌顯示綠燈可過馬路時,汽車的號誌會是紅燈狀態,讓行人可以安心通過,避免人車同時行進造成的危險。
今(2023)年3月31日起,交通部也針對「未禮讓行人」加重罰鍰,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可處以下罰鍰。
.小型車:2000元→提高為3600元
.大型車:2800元→提高為3600元
.機車:1200元→維持1200元
重點2:汽車有A柱死角,應減速再擺頭確認
台南女童交通意外,駕駛指出因汽車A柱阻擋視線,才會沒看到行人。A柱是指擋風玻璃和左、右車門之間的柱。駕駛在過斑馬線轉彎時,若剛好遇到行人經過A柱前方,可能造成視線死角,駕駛應該先減速,再左右擺頭確認是否有行人再起步。
重點3:汽車路權誰先走?多線道車、直行車、右方車優先
汽車遇到沒有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到底該怎麼走?先走先贏嗎?若不懂路權優先順序,就可能造成互不相讓,甚至引發車禍。根據規定,若遇到以上沒有號誌燈等情形,少線道車應暫停並禮讓多線道車先行;若是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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