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眼時序進入年底,不少上班族內心開始盤算著領完年終,考慮年後轉職 ,換個新單位新氣象,不過該如何開口提離職 可是門大學問。不少人怕提早講被扣年終,年後講又怕走得太匆忙,究竟是要過完年後說、還是年前先提出讓主管內心有打算?人力銀行表示,提離職需要依照勞基法規定「預告離職期」,至於年終是否會被扣,要看是否有「契約 」協議。
年後轉職潮來襲 留意法規、避糾紛
目前依照法規規定預告離職期,工作3個月內不用事先預告;工作3個月以上但不滿1年的勞工,要提前10天預告;工作1年以上但不滿3年的勞工,提前20天說明;只要工作3年以上,必須得在30天前提出,好讓雇主有緩衝時間可以預作準備。
1111人力銀行公關總監陳尹柔表示,法規的天數是首要必須要遵守,但是最重要的還是完整把工作交接出去,以免後會有一些勞資糾紛,她奉勸所有想要離職的勞工,如果仍是待在同一個產業,對於前雇主還是人情留一線,所以一定要記得確保,在離職之前,手上的工作都已經交接完成。
陳尹柔說,離職預告期,主要是除了讓勞工謀職外,當然還有對現階段工作的交接完成,這可能是離職最大的工作之一。
其次,假設公司有配發公用的工具是必須歸還的,也必須在離職之前,將這些不管是軟體、硬體等東西,清點回去,最好可以拿到些繳回的文件證明,證明已經歸還兩清了,以免後續會有一些勞資爭議發生。
年前離職影響年終?紙本契約成關鍵
另外,到職前若和雇主說好,有約定保障年終兩個月,陳尹柔分析,假設保障年終兩個月,是有寫在「契約」裡面,雇主依法就不可以隨意的苛扣年終,不管是半個月還是兩個月都不行,必須要照勞資法,照當時的合約履行給付。
不過,若保證年終兩個月是只有口頭承諾,沒有任何可拿出的證據,那麼對於勞方來說,就會處於相對弱勢立場,所以她也建議所有的求職者,不管你當時跟雇主談好怎樣的勞動條件,最好都要有白紙黑字的文字寫下,就算不是正式的合約,建議也要用Email的書信往來,或甚至用LINE通訊軟體等等留下相關證據,以免後續雇主賴帳。這對於日後要進行勞資糾紛調解,也會有相關依據、對勞工權益相對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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