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新年又是預備結婚 的旺季,期待在年後辦場圓滿婚禮,不少父母忙著張羅婚宴、準備紅包,也盤算著要給子女一筆成家基金。但有人發現:明明是祝福孩子的人生大事,怎麼送出去的錢反而被國稅局盯上,還得繳贈與稅 ?其實關鍵不在「送不送」,而在「怎麼送」。
子女結婚送錢為何被課稅?易犯的3大錯
許多爸媽認為「小孩結婚送錢天經地義」,卻忽略了稅法規定。擁有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CFP)證照的德燁財務顧問執行長吳易燁指出,常見錯誤有三:
(1)誤以為免稅額 是「按次計算」:很多人以為每次贈與只要在 244 萬元以下就免稅。事實上,贈與稅免稅額是按「年度累計」計算,每人每年總額就是 244 萬元。
(2)未分夫妻帳戶贈與: 所有的錢都從爸爸(或媽媽)一個人的帳戶匯出。其實稅法是看「贈與人」,若父母兩人分別轉帳,免稅額度就能直接翻倍。
(3)錯失婚嫁加碼時機: 稅法規定婚嫁贈與需在「結婚登記日前後 6 個月」內。若超過這段時間才給錢,就只能算是一般贈與,無法享受額外 100 萬元的免稅加碼。
結婚紅包與贈與稅:兩者一樣嗎?
在法律上,婚宴紅包與父母給子女的結婚禮金,本質上都屬於「無償贈與」。差別在於金額大小與申報門檻。一般親友紅包多為數萬元,幾乎不可能超過年度244萬元免稅額,因此不需申報;但父母給子女的婚嫁資金,若金額較大,就必須留意。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父母各自可在子女婚嫁時,另享100萬元的「婚嫁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加上一般贈與免稅額244萬元,單一父母一年可免稅344萬元,超過部分才需在30日內申報。
【計算公式】
父母每人年度免稅額 244 萬元 + 婚嫁贈與 100 萬元 = 344 萬元。
也就是說,在子女結婚登記前後 6 個月內,爸爸給 344 萬、媽媽給 344 萬,合計 688 萬元 都是免稅的。
【案例試算】
王先生女兒113年結婚,若王爸爸給 350 萬元,王媽媽給 344 萬元。
王媽媽: 344萬 - (244萬+100萬) = 0元(免稅)。
王先生: 350萬 - (244萬+100萬) = 6萬元超額。
結果: 王先生需在贈與後 30 日內申報,並繳納 6,000 元贈與稅(6萬 × 10%)。
傳說中的「跨年度」贈與 零稅金傳承兩千萬撇步
如果想幫子女準備更多資金(例如買房頭期款),吳易燁建議活用「跨年度」策略。
假設小帥與小美預計在 115 年 1 月 結婚,規劃如下:
第一步(114 年底前): 小帥父母各贈與 244 萬元,合計 488 萬元。
第二步(115 年 1 月結婚): 小帥父母各贈與 344 萬元(含婚嫁加碼),合計 688 萬元。
透過這兩步驟,小帥父母共可移轉 1,176 萬元 且完全免稅。若女方家長也採同樣規劃,最高可獲得 2,352 萬元的零稅金祝福。
給父母的節稅備忘錄:文件保存是關鍵
吳易燁最後叮嚀,要讓這份禮物不變負擔,務必做好「保全動作」。即使贈與總額未超過免稅門檻,建議仍要保留相關文件至少 5 年,以防國稅局日後查核。
【保存文件】
身分證明: 雙方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
時機證明: 辦妥結婚登記的戶籍謄本(確認在前後 6 個月內)。
資金流向: 雙方存摺影本、匯款收據。
切記: 一定要從父母各自帳戶匯入子女專戶,避免資金混雜導致認列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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