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不到兩周就要迎接2025年到來,不少人趁著年末進行「斷捨離 」,物品容易清理,但是婚姻 關係呢?當婚姻已經病入膏肓,到底該不該轉身離開?許多人陷在類似的煩惱中許久,卻無法下定決心,不妨聽聽處理家事案件超過30年經驗的王牌律師賴芳玉 怎麼說!
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2023年有偶人口的男、女離婚 率皆超過10%,台灣離婚率更高居亞洲第2名。夫妻想離婚的原因百百種,但在決定離婚前,一定要先思考離婚後將面對的轉變與需承受的離婚成本。
思考三個方向 檢視困境解方
賴芳玉表示,在處理離婚案件時,通常會建議當事人在做離婚決定前,可以思考3件事。第一「整理自己的困境」,先深入檢視自己不快樂的原因是什麼;第二「找到解方」,靜下心思考,離婚是脫離不快樂的唯一解方嗎?第三「盤點繼續或結束婚姻的利弊清單」,親自寫下繼續婚姻及離婚各自的優缺點,幫助自己做出最佳判斷。
當婚姻已出現問題,如果想要繼續維持婚姻需考量的成本,包括:如何面對無法改變的困境、身心已無法承受怎麼辦、自己已變成不喜歡的樣子、後半生的保障可能逐漸消失。
同時,選擇結束婚姻也有一定的成本,包括:變回單身後的經濟成本、一個人獨居的寂寞成本、離開婚姻後需搬家及換環境的變動成本、付出多年感情需結算的情義成本等。
繼續婚姻的成本 | 結束婚姻的成本 |
---|---|
困境無法改變 | 評估單身經濟 |
身心無法承受 | 計算寂寞成本 |
自己變成不喜歡的樣子:怨懟、猜忌 | 結算變動成本 |
後半生的保障逐漸損失 | 清算情義成本 |
資料來源/賴芳玉 製表/橘世代
離婚三種方式 最久恐拖數年
賴芳玉透露,若最終決定走上離婚之路,有三種方式可以參考,包括:協議離婚、調解離婚和裁判離婚。協議離婚是指雙方基於自由意願的合意離婚,由夫妻兩人一起擬定離婚協議書,並有兩人以上見證人簽名,最後到戶政機關做離婚登記。若雙方皆能互相溝通 、好聚好散,可以選擇協議離婚。
第二種是調解離婚,屬於法庭調解制度並有專業人士介入。夫妻其中一方需聲請調解,之後會有調解委員進行調解,夫妻雙方需一起出席調解庭,不能由代理人出席。若調解成功,夫妻任一方可單方持離婚調解筆錄辦理離婚登記;若調解不成功,可轉向下一階段的裁判離婚。調解離婚適合其中一方不願意談離婚,或是神隱逃避者,可透過第三方介入,搭起溝通橋樑。
第三種是裁判離婚,進入家事法庭由法官來判決離婚。其中一方需遞出家事起訴狀,提出請求離婚的理由與事實,並進入調解程序與審理程序,耗時至少半年到一年,若有一方提出上訴,長達數年都有可能。裁判離婚較適合協議離婚、調解離婚皆不成功者,由家事法官來做出判決。
當婚姻走到盡頭決定離婚,當中牽涉雙方情感、夫妻財產 、子女監護權等複雜因素,常讓人難以處理。《橘世代》邀請王牌律師賴芳玉推出「賴芳玉的離婚課」線上影音課程,透過暖心陪伴、理性的法律解說,幫助無數徬徨的人走出離婚風暴,若你有類似困擾歡迎參考本課程。想了解更多請點擊連結或電洽02-2649-1681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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