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吃飯,同席的女伴在聊著她朋友的戀情。
「今天下午,跟我朋友還有她的新男友一起喝咖啡去了……」她提到。
「她們相處起來的感覺好舒服喔!感覺她們兩人像是認識好久的男女朋友一樣。覺得她們很登對。只不過……對方已經有老婆了就是……」
我挑眉回應道:『喔!?』
「不過」,對方急忙接口。「據說他很快就會離婚 的。」
「好像跟他老婆感情 沒有很好吧?加上又碰到我朋友了……這樣應該很快會離婚吧?要是之後他們兩人能趕快在一起就好了。」
我邊涮著我的肉片邊搖搖頭,說道:『會不會離婚很難說吧?原則上就先觀察三個月。如果三個月他沒離婚,之後為她離婚的可能性就很低了。』
「怎麼會呢?我真覺得他們很登對。她也覺得很難碰到這麼合得來的男生……既然如此,應該會離婚的吧?」
『不知道,我覺得很難耶。我總覺得男人是很難會因為外遇 而離婚的。這比例應該是極低的吧?』
「怎麼會呢?男人不都……像我現在身邊好幾個朋友都是跟已婚的男人在交往……害得我都開始對婚姻 沒信心了。你們男人太容易受誘惑了……」
『哈,不知道,我覺得這是偏見耶。是屬於女人的謬思……』
我抓抓頭,『若今天是個婚姻外遇出軌的女人,尤其有肉體關係後,會考慮離婚的比例會稍高些。但男人……應該這比例非常非常低才是。』
她想了想說:「唔,女人的話,確實應該是這樣的……可是,你們男人不是更容易見異思遷嗎?」
『我是沒有統計數據支持啦。但自己的觀察是這樣的,男人因為外遇而離婚的,一百對之中,搞不好只有二十對到三十對左右。』
「怎麼可能這麼少??」
我擺擺手繼續,『這甚至可能都高估了喔。而且啊,其中恐怕只有一半是男人自己提出來的。會自己提出來,還多半是因為兩個原因。一是原來跟老婆就相處很差、如每天吵架、或被老婆看扁、或價值觀差太多以致於婚姻名存實亡的。另一種,恐怕就是外面的女人手段太高、或是臨老入花叢,一下被迷住了。但這種都很快會有動作,恐怕三個月之內就會做出離婚這種決定。』
『另外一半人會搞到離婚的,則通常不是男方主動造成的。通常是外遇被老婆逮到,然後老婆主動要離的。搞不好男方還根本不願意哩。』
『至於剩下的七成,恐怕應該都是選擇維持現狀的多。若他們老婆有些耐心與手段的話,最後這些男人應該都會乖乖回來的。外遇對象勝算其實太小了。』
她還是很疑惑表示不能相信。
我只好又繼續,『來個假設吧。比方說若我跟你結婚,且一起這樣過了五年十年。』
『能過個五年十年,表示兩人不單單只有愛情,連生活習慣都磨合的接近了。作息變得類似、吃的東西相近、喜歡的東西差不多;就算有甚麼小差異,可能也都還能夠彼此包容。要能長時間一起生活,除生活習慣外,價值觀也得要很類似。對事情的看法類似、人生觀相似、用錢方式一樣、存錢概念類似、生活支出的做法彼此能協調。其他還有很多,比方說誰負責做家事、做甚麼家事、兩家人沒有敵對,也不會三天兩頭吵架。講起來都不大,但婚姻要走得長遠,這些其實比愛不愛還重要。』
『這些如果都能配合妥當,就算還會有些地方不夠完美。但打起分數來,大概也是份80或90分的人生。』
『假設這時候突然認識一個18歲的小女孩好了。我們假設她很美、身材也好、也很喜歡我。』
『我不否認,對男人而言,這絕對是個外遇的誘因。幾乎男人都無法拒絕這種事吧?不,我甚至認為沒有男人能拒絕。我現在自己來想像,如果真有一個這樣青春無敵的小女孩自己倒過來追我,我也沒把握我能完全拒絕。』
『但我也得說,無法拒絕是一回事,但對大部分的男人而言、尤其婚姻穩定的男人而言,這種程度的誘惑卻也還不夠大到讓人會想離婚。』
她還是疑惑地看著我。
『你想嘛,光生活習慣不一樣,恐怕就很讓人卻步了。像我晚上下班,可能只想在家裡看書,但十八歲的小女生搞不好還想去夜店跳舞。週末我可能只想逛大賣場,十八歲的小女孩可能想去參加演唱會或是去海邊玩。』
『我不否認,一開始要勉強過一下跟自己平常習慣不同的生活或許很有趣。或許能讓自己陪著去夜店狂歡一夜,然後第二天蓬頭垢面的去上班。但若自己並不真心喜歡那類活動,這又能持續多久?我們這種有正常工作的男人,難道還真能那樣夜夜笙歌的去跳舞、唱歌、或看月亮的?』
『人到某個年紀後,生活習慣全都定型了。尤其那些在婚姻中的男人,生活更是安穩到不得了。就算不至於飯來張口的當大老爺,也經歷了幾年的穩定生活。連襪子在哪裡恐怕自己都不知道了。要他們突然改變,幾乎是不可能的。等新鮮感過去後,自然就是爭吵與疲累,所有好玩的部分就因此褪色了。她們老婆只要以逸待勞,外遇對象勝算太低了。』
「你講的都只是假設,搞不好真交往後就覺得很棒啊?像我那朋友就很好的。」
『當然,我講的都是假設,不真的交往下去也不知道會是怎麼一回事。』
『但這就是關鍵問題了。你想,一邊是已經確定的80分。若不去考慮離婚這件事情的話,這80分的東西將會一直存在。』
『換句話說,80分的人生已經是實拿的、是已經握在手裡的東西。可是若要捨棄掉這邊,去選擇另一邊時,表示這十八歲的小女孩檯面上的分數就必須要高於八十分才行。』
她「咦」了一聲表示了她的疑問。
我繼續說道,『到底要高到多少,取決於一個男人對於重新開始一段新關係的信心程度而定。』
『賭性堅強的,可能要求高個20%;生性保守些的,或許會要求高個80%或100%。像我之前讀工程力學時學的一樣,當計算了結構的載重後,還要預防萬一Over-loading,所以還會乘個Safety factor。這追加的比例就是人生的Safety Factor吧?』說著我笑起來。
『換句話說,要放棄安穩的一邊去追尋變動的一邊,那變動的一邊,最少要有足夠的高分才行。不然期望值就相對低很多喔。』
『像你的那幾個朋友我也都見過。雖說不是很糟,但若說她們有個160分?那是真的太高估了。了不起就是有個80-90分。但若檯面的分數跟男人的老婆只在伯仲之間,那除非對方男人目前的婚姻真的是水深火熱之中。否則理智來看,憑什麼要男人離開穩定的狀況來重新嘗試呢?這就像賭21點一樣,你手上已經拿個20點時,莊家檯面只有一張小6,那誰也不會再要加牌吧?』
『但說絕對不會離婚這倒也難講,但只有在一個可能性下才會發生。就是他太愛太愛你朋友到失去理智了。若是如此,那3個月內也就可以有個解答。若3個月之後沒有離婚,那事情就很明顯了。』
「怎麼很明顯?」
『你想想,離婚表示他得兩邊選一邊;一邊是肯定實拿的、但一邊則不知道、不一定、要冒大風險。但是若不離婚呢?你想想,他有非要選一邊不可嗎?如果第三者的價值都只在年輕貌美、身材上、新鮮感、還有談的來這些事情上。那不離婚,對他而言不是更好嗎? 80分的安定生活可以保存,還可以槓桿操作多加新鮮感的分數進來,不就可以超過80分啦?玩累了,他可以回家休息;但生活平淡無聊時、可以找她出來。』
『你看,離婚的期望值太低、但不離婚卻能頭尾兼顧,你覺得正常人會選哪一邊呢?』
本文轉載自《大人學》,原文為:離婚的期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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