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老公外遇 在先,卻覬覦老婆的財產,實在不可取!怎麼做才能把遺產全留給孩子,不讓外遇夫拿到任何一分錢?看看《從零開始的律師生活》粉絲團用5大QA詳細說明。
客戶諮詢:老公外遇,老婆不想給老公繼承,又怕萬一自己先過世,老公會亂處分自己給未成年子女的遺產,該怎麼辦?
Q:老婆在遺囑 中對老公表示因為老公外遇,所以老公不得繼承,這樣有效嗎?
A:外遇是對被繼承人的重大侮辱,經過被繼承人表示失權後,老公喪失繼承權,不過實務上最大的問題是,要怎麼在過世時證明當年確實有表示失權的原因事實,不是在遺囑中寫了外遇就等同於真的有外遇,總之可以對老公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留證據,或者想辦法把相關證據保存好幾十年吧。
Q:老婆可以在遺囑中指定娘家人當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嗎?
A:雖然民法有用遺囑指定未成子女的規定,但前提是最後行使親權的父母才能用遺囑指定監護人,就算原本是老婆單獨行使監護權,老婆一過世,老公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會立刻回復,所以老婆就不是最後行使親權的父母,用遺囑指定娘家人當監護人是無效的,除非老公先走一步。(最高法院63台上1398判例)
Q:老婆在遺矚中寫全部遺產給娘家人呢?
A:未成年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每個人有一定的特留分,這樣會有侵害特留分的問題。
Q:老婆在遺囑中對全部遺產成立信託,指定娘家人當受託人,未成年子女當受益人呢?
A:這和上面一樣,信託有侵害未成年子女特留分的問題。
Q:那老婆到底該怎麼不讓老公碰到遺產的一根汗毛?
A:讓老公變前夫,然後好好活到未成年子女成年。
本文轉載自《從零開始的律師生活》粉絲專頁,原文為:老公外遇,老婆不想給老公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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