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友小P,8年前罹患晚期乳癌 ,因為自己有商保給付,多數治療均與醫師討論自費使用。歷經4次抗藥、換藥,她2年多前癌症 復發,醫師建議使用每3周需要自費14萬至21萬的療程,同時她卻被公司要求必須出具疾病痊癒證明才可復職,最終只能離職。乳癌病友協會指出,許多晚期乳癌病友與小P面臨類似處境,加上健保 給付時間限制,病友常須面臨自費用藥,若工作又發生問題,處境雪上加霜。
乳癌病友協會理事長黃淑芳表示,協會近期訪談多名乳癌病友,許多晚期病人希望積極治療,但藥物即使納入健保,也有「給付期限」,給付療程至多18至24個月,期滿後必須轉為自費,且健保給付設有自然停經者不可用藥等嚴苛條件,許多病友無法用藥,「即使藥物納入健保,離用得到藥還有長遠距離。」許多病人拿房產抵押貸款,最終仍無力償還,只好賣屋買藥。
台大醫院腫瘤醫學部主治醫師黃柏翔表示,最多人罹患的乳癌分型是HER2陰性乳癌,其用藥以CDK46抑制劑為主,健保雖有給付,但排除腦轉移、僅骨轉移病患,且只能給付24個月,臨床上看到許多病人治療後疾病控制良好,但給付時間期滿,只能詢問病人「要自費還是要停藥?」絕大多數病人,若商業保險不足以給付,自身經濟狀況又不好,只能選擇停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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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2陽性乳癌是第二大宗乳癌病患。黃柏翔說,針對此類乳癌治療,已有抗體藥物複合體藥物(ADC)納入健保,但給付時間只有1年,這藥物相當有效,病人治療後存活時間往往超過一年,仍要面對停藥窘境,且健保設定標靶藥只能擇一,病友用了一項健保給付標靶藥物,就不能使用其他品項,「若病人經濟狀況不佳,要全部使用健保給付的藥物,就只能打最傳統的化療。」
立法委員王正旭表示,國內談論生死議題風氣雖保守,但若癌症末期病人能與家庭共同討論臨終議題,病人也能更安心接受治療,治療成效也會更佳,衛福部健保署5月1日起擴大給付預立醫療諮商(ACP),納入癌症等重大傷病患者,呼籲病友多加利用,經ACP流程後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預先安排自己臨終時想要的處置方式。
健保署副署龐一鳴說,該署近2年致力納入各項癌症治療給付,癌症治療單看藥費雖呈現大幅成長,但同時省下住院等費用,整體平均下來與罹癌人數增加趨勢相符。近年治療觀念改變,從過去化療演變為標靶治療,目前則是免疫治療、生物製劑當道,希望臨床人員排除對原廠藥的既有成見,多加使用健保政策鼓勵的生物相似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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