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 後沒工作,配偶也走了,孩子又不理我,我的健保 怎麼辦?」隨著台灣2025年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這正是愈來越多的銀髮族,真實面對的現實困境。按照《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65歲以上的退休長輩,應優先依附子女或配偶的名下納保。不過,當配偶過世、無子女,或與子女關係疏離時,關乎醫療保障的健保身份該怎麼延續?本篇整理4大常見難題,一次解答。
問題一:配偶走了、沒子女,我健保怎麼辦?
對於無配偶、無子女的退休長者,健保署建議,可親赴戶籍所在地的公所,或透過「健保快易通APP」提出加保申請,以第六類被保險人(無職業地區人口)身分投保。這類保費目前須自付826元,不過若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資格,保費會由政府補助,此外,各地方政府也針對轄區內65歲以上長者提供額外補助,只要符合條件,即可進一步減輕保費負擔。
問題二:子女不理我,不幫我保險怎麼辦?
不是每個人的親子關係 都能和諧,萬一子女拒絕協助加保怎麼辦?健保署表示,《健保法》規定,成年子女有義務為父母投保。若拒絕,健保署有權直接核定加保,並從子女的薪資中扣繳保費。
問題三:不想麻煩家人,我能自己保嗎?
原則上,退休者應優先依附親屬投保健保,但若符合《健保法》所列的特殊情況,例如遭遇家庭暴力,或因其他原因無法隨同親屬辦理加退保,經主管機關認定後,可主動向戶籍所在地的公所申請「跨親等/獨立加保聲明書」,改以第六類身分投保。如此一來,即使不依附家人,也能自行辦理健保,保障不中斷。
問題四:退休後找到工作,健保怎麼辦?
退休不代表不能再工作,許多長輩仍會兼職、打工或創業。若是專任受僱員工,雇主就有義務幫您辦健保加保,此時不能再以「眷屬」或「第六類」身分納保,必須由受僱單位辦理加保。記得要原先加保單位應辦理轉出,避免重複投保。
若是短期打工、沒有固定雇主,或屬自營作業者,且具備職業工會會員身分者,也可透過工會加保。不過,是否符合工會加保條件,仍須事先向工會確認。
退休後的健保獨立 待修法調整
不少長輩其實具備經濟獨立能力,希望擺脫對子女或配偶的依附,自行納保,但目前健保投保身份共分為6類15目,每人都有其法定歸屬,要讓制度更具彈性,仍涉及修法與相關配套調整。隨著家庭樣貌越來越多元,社會也期待未來政策能與時俱進,讓長輩在投保上,都能獲得一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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