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勞工朋友常常會誤解,以為勞保 不能重複加保。
其實只要實際有從事兩份工作,兩份工作依規定都應該要申報加保勞保,也就會出現雙重加保的情況,今天勞工保險局就舉一個實際的狀況跟大家說明。
黃葵為了補貼家用,白天上班、晚上又兼了一份工作。晚上兼差的牛老板告訴他:「白天工作的公司已經幫你加勞保,所以就不用再重複加保了,反正你已經參加勞保,就有勞保年資,也可以申請勞保給付,要是重複加保,還得多繳1筆保費,不划算啊!」
黃葵心想,真的是這樣嗎?不要被騙了!受僱從事二份工作以上的勞工,如受僱單位均僱用員工達5人以上,就是勞保強制投保單位,各雇主都應為其辦理參加勞保和提繳勞退 6%,勞工也不得選擇僅於某一單位參加勞保。
那同時參加兩份勞保時,申請勞保「普通事故給付」時要怎麼算?
被保險人同時受僱於二個以上投保單位,其普通事故保險給付的月投保薪資 可以合併計算,不得超過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但連續加保未滿三十日者,不予合併計算。
舉例來說,110年1月1日至1月31日黃葵同時任職於A、B兩家公司,因為連續重複加保滿三十天以上,將來申請「普通事故」保險給付時,月投保薪資的計算方式為: A公司月投保薪資+B公司月投保薪資,但合計不能超過勞保最高月投保薪資(目前是45,800元)。
假設黃葵聽信牛老闆的提議,那未來在請領「普通事故」給付,可是會吃大虧的喔!
此外也特別提醒大家,如果是要申請「職災事故」給付, 即使在同一月份有2個以上投保薪資,月投保薪資仍是直接以「月投保薪資最高的工作」計算給付金額,和普通事故給付採合併計算月投保薪資不同哦!
最後要說明一點:雙重加保期間的勞保年資只會計算一家公司的年資,並不會累計,也就是說如果雙重加保的時間共1年,則勞保年資僅會計算1年,並非2年唷!
看完以上的介紹,未來大家若收到雙重加保通知,記得先想一想自己是否有從事兩份以上的工作,若沒有的話,趕緊處理、申報退保,若有的話則要特別注意自身的工作權益喔!
本文轉載自《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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