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於今(6)日通過財政部「房屋稅 差別稅率2.0」方案,囤房稅 將由現有的「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且稅率將從原先的1.5%至3.6%,調升為2%至4.8%,預計最快明年實施,後年課稅,估計全台將有36萬戶房屋稅負擔增加。囤房稅對擁有多棟房產的持有人造成哪些影響?包租公們要多繳稅嗎?本篇一次介紹!
囤房稅變高!房屋稅差別稅率2.0是什麼?
到底什麼是囤房稅?依據現行房屋稅條例,住宅用房屋分為「自住」與「非自住」,持有3戶以下房屋視為自住,每戶課徵1.2%;第4戶起即視為非自住,由各地方政府決定是否採用差別稅率,稅率介於1.5%至3.6%之間,也就是俗稱「囤房稅」。
而目前有10個縣市採差別稅率,為新北市外五都及新竹縣市、宜蘭縣、屏東縣、連江縣,其他12個縣市則按下限稅率1.5%課徵。明年上路的囤房稅2.0政策,將有3大面向出現調整,包括:
1.「縣市歸戶」調整為「全國歸戶」:以現行稅率來說,如果在不同縣市分別持有房屋,可規避囤房稅,未來改為「全國歸戶」,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者會課以較高稅率,以鼓勵房屋釋出,減少空置。
2.稅率提升最高至4.8%:目前房屋法定稅率各縣市不一,但未來會再調整,將從現行的1.5%至3.6%調升為2%至4.8%,但特定房屋除外。
3.全國各縣市都要繳囤房稅:目前的房屋稅是採差別稅率,地方政府可視情況訂定,未來則為「應」訂定差別稅率,等同全國各縣市都須推動囤房稅率。
縣市歸戶跟全國歸戶 有什麼差別?
縣市歸戶:現行囤房稅是採縣市歸戶,也就是說如果囤房者在不同的縣市持有房屋,有可能可以規避囤房稅,例如:若全台各縣市各持有一戶,因為採縣市歸戶,則可適用於自住稅率1.5%。
全國歸戶:囤房者即使在不同縣市持有房屋,只要總數超過三戶,就須徵收囤房稅,未來最高有可能會增至4.8%。
囤房稅2.0上路 要繳多少稅?
財政部參酌現行地方政府實施差別稅率之成效,規劃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重點如下:
1. 針對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者,法定稅率上下限稅率從原先的1.5%至3.6%,調升為2%至4.8%,並採全數累進(超過一定戶數全部戶數適用較高稅率而非分別適用各級距稅率)課徵。
2. 未來全國單一自住的房屋稅率會從目前的1.2%降至1%,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或繼承取得共有之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上,下限為1.5~2.4%;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者,法定稅率調整為2%~3.6%。
房屋稅差別稅率2.0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減輕單一自住者負擔、增加多屋族及空置房屋持有稅負,具空屋稅精神,預計推動後,有36萬戶的房屋稅負會增加,同時有346萬戶房屋稅負會減少。目前預計最快於今年年底完成修法,明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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