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許多父母來說,房子不只是資產,更是一輩子打拚累積的重要成果。因此,不少長輩抱持著「趁自己還在時,先把房子過戶給孩子」的想法,希望提早完成財產安排,也順便減輕未來的遺產稅 或贈與稅 負擔。然而,2016年房地合一稅 上路後,這個過去被視為理所當然的做法,如今未必是最佳選擇。
稅務專家朱家棟指出,許多人規劃房產 傳承時,往往只看到眼前的贈與稅或遺產稅,卻忽略孩子未來出售房屋時可能面臨的房地合一所得稅。原本出於愛與照顧的安排,最後反而可能讓下一代背上沉重稅負。他直言:「現在把房子送給小孩,未來出售時,稅負很可能是百倍奉還。」
究竟差距有多大?朱家棟以三種常見情境試算,同樣一間房子,不同的傳承方式,最終的稅務結果可能天差地遠。
情境一:父母自己出售
假設父母名下有一間取得成本5,000萬元的房子。若以5,000萬元出售,由於沒有獲利,自然不需要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
若將售價提高至5,100萬元出售,實際獲利為100萬元,假設持有期間在2年內,適用房地合一稅最高45%稅率:
•出售價格:5,100萬元
•取得成本:5,000萬元
•課稅所得:100萬元
•房地合一稅率:45%
•應納稅額:45萬元(100萬元 x 45%)
100萬元的獲利,要繳45萬元的稅,稅率確實不低。許多父母看到45萬元的稅金,便覺得賣房不划算,因此萌生「不如直接送給孩子」的念頭。然而,真正的稅務差距,往往發生在孩子未來出售房屋的時候。
情境二:父母贈與子女,子女日後出售
許多父母認為,與其自己賣掉,不如直接把房子送給孩子。但在房地合一稅制度下,關鍵差異就在於未來出售時「取得成本」的認定方式。
朱家棟解釋,若子女透過贈與取得房屋,未來出售時可認列的成本基礎,往往遠低於房屋實際市價,因此容易使課稅所得大幅增加。
以同樣一間市值5,000萬元的房子為例,假設受贈時房地公告現值合計為1,000萬元,因此未來出售時可認列成本為1,000萬元,計算如下:
•出售價格:5,000萬元
•取得成本:1,000萬元
•課稅所得:4,000萬元
•房地合一稅率:45%
•應納稅額:1,800萬元(4,000萬元 x 45%)
換句話說,父母自己出售時,稅額可能只有45萬元;但若先贈與給子女,再由子女出售,稅額卻可能高達1,800萬元,兩者差距超過40倍。
情境三:同樣一間房,父母自售與子女出售稅負差距可達150倍
差距最大的情況,往往發生在父母持有的是2016年以前取得的「舊制房屋」。
朱家棟指出,若父母持有的是舊制房屋,且已無法提出當年的購屋成本證明,稅務機關通常會依照財政部公告的「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推計所得。由於舊制房屋僅就房屋部分課徵所得稅,土地部分免稅,因此會以房屋評定現值作為計算基礎,而非房屋市價。
以同樣一間市值5,000萬元的房屋為例,假設受贈時房地公告現值為1,0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200萬元+土地公告現值800萬元)。
在情境二中,子女未來出售時,可認列成本為1,000萬元;但若由父母出售這間舊制房屋,並適用全台最高的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50%,計算如下:
•房屋評定現值:200萬元
•推計所得:100萬元(200萬元 × 50%)
•適用綜合所得稅率:12%
•應納稅額:約12萬元(100萬元 × 12%)
換句話說,即使房屋市值高達5,000萬元,父母出售這間舊制房屋時,所得稅可能只需繳納12萬元。
但若先將房屋贈與給子女,子女未來出售時適用房地合一稅制度,依前述案例計算,應納稅額可能高達1,800萬元。12萬元對上1,800萬元,稅負差距高達150倍。
別只看到贈與稅,更要看到未來的房地合一稅
房產傳承不能只看眼前可以省下多少贈與稅或遺產稅,更應把未來出售時可能產生的房地合一所得稅一併納入考量。許多父母認為直接把房子贈與給孩子是在做財產傳承,卻忽略了房地合一稅制度下,未來出售時可能產生的龐大稅負。
朱家棟提醒:「很多人以為是在幫孩子省稅,結果反而把一筆更大的稅單留給下一代。在決定送房之前,不妨先把這筆帳算清楚。」
【橘世代課程平台】
陪伴您成為有趣而溫暖的大人,過好生命第二階段,量身打造一系列專業課程!
立即了解》請點我
加入橘世代LINE好友,立即掌握橘世代大小事!再即享折扣金50元!
領取折扣》請點我
udn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