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是為了小孩。」「都是他的錯,為什麼要我改?」「不然,就離婚 啊!」 但……法律上的離婚真的解決問題了嗎?有人為了親權、子女會面探視、扶養費 的問題而衝突不斷,有人將爭執衍生更多起家事案件……離了婚,一切就海闊天空了嗎?《關於離婚,你必須知道的事》精彩試閱:
離婚夫妻的債務與孩子扶養費如何處理? 老後能要求子女照顧嗎?
「如果要給我的婚姻一個標題,我覺得好像遇到詐騙集團。」
淑娜離婚將近三年,面對曾經的婚姻,早已可以幽自己一默。
無論婚姻、親子 教養,甚至是孩子與家暴 前夫的關係,如今對她都像已走過死蔭幽谷般,留下的只有無懼與坦然。但淑娜在得到現在的灑脫前,也走過一段糾結、反覆的路。
淑娜與前夫交往十一個月便結婚,在關係中一直是主要扛起經濟的人。誰知婚前兩人甜蜜,但步入婚姻後,前夫卻立刻變臉,甚至演變成家庭暴力,讓淑娜身心瘡痍,也讓兒子因目睹家庭暴力而產生創傷。
淑娜說起以前的經歷,講得淡然,情節卻總令聽者有些錯愕。從兩人的分分合合,可以聽得出淑娜那段時間一直不想放棄溝通,也一直考慮得很多。
婚姻走不下去,為什麼?
對於自己的婚姻,淑娜原以為是兩人價值觀的差異造成分離。
先生一直會向她「申請經費」來創業,幾乎都以二十萬起跳為單位來提案。淑娜同意了其中一個想法,讓先生創立小型的觀光公司,但先生創業後無心經營,三天打漁兩天曬網。而真正擊潰淑娜的是:只要朋友一來電話,先生便風雨無阻出門。喝酒、聚會、總是爛醉,彷彿永無止境;連假、過年、平日、白天、晚上、凌晨……任何想得到與想不到的時間,淑娜攔也攔不住,甚至因此遭到暴力,被高大的先生抬起來翻轉壓制。傷的不只是她,也傷了一旁目睹這一切兒子的幼小心靈。
結婚六年,他跑了三年
講起這段關係無法溝通的你跑我追,看得出淑娜也早已疲憊。
先生第一次離家,跑了九天,第二次離家,便直接「升級」到一個月。每次丈夫離家,都要淑娜先放下身段找他回來,而先生回來後,只要遇到要喝酒、要出門,而淑娜不願意,他便又不再回來。最後淑娜向法院訴請離婚時,那是丈夫某次「離家」的第十一個月。
說到前夫竟能丟下孩子與家庭如此之久,她難得激動。前夫的逃避帶來太多的影響,在試圖溝通總是未果的情況下,淑娜只能自立自強,兩人間的裂縫也越來越不可能修補。
不論金錢、親子、溝通,兩人的關係各方面始終都在追逐,難以互相理解。淑娜已經糾結了太久,看著自己身心四處是瘀傷,這些事件和她受到的暴力,終於構成了離婚的決心。淑娜開始整理所有的證據要向法院訴請離婚。
離與不離的糾結
走到最後的果決態度之前,淑娜仍然糾結了很久。「是不是我個性太強勢?是不是他壓力太大?是不是他能力不足無法面對?」前夫在婚姻中不斷逃避一切溝通、我行我素、逃家數月不歸、施暴,甚至帶孩子去粉味卡拉OK喝酒。面對這樣的前夫,淑娜也曾說,一開始一定會考慮孩子,或者替對方著想。
「就只能裝沒事呀,一樣我繼續工作、繼續供給金錢,而且因為他開一間公司,一直告訴我有缺口,我就一直調錢。」檢討自己、檢討對方、檢討整個關係……淑娜說到她真正心累的那一刻.前夫第無數次動手……後逃家。「情況沒有因為你的釋懷變好,而是一次一次一次的……」拉拉扯扯了三年才下定決心離婚,「能夠離總比離不開好」,接下來就是實行的問題。
淑娜花了兩年時間,最後拿到了一紙判決。目前前夫仍然不斷拖欠孩子的扶養費,到了法院討論的探視時間,前夫往往也不主動要求見孩子。淑娜每個月只要時間到了,還是會傳訊息告訴前夫,「餘款請盡快繳清,你已經欠到十幾、二十萬了。」進行這個告知的義務,是對孩子未來的保護,「我會怕他爸爸年老無法負擔自己的生活,反而要求孩子去扶養他。」
照顧者坦然,孩子也坦然
淑娜想通了各人都有各人的人生,「你現在問我,我再回頭看,這些糾結都沒有了。」淑娜已不像當初怕讓孩子跟爸爸見面,只要對方有要求,她會鼓勵孩子跟爸爸見面。她覺得孩子自己也要面對家庭關係,也要面對這就是他的爸爸。「等他越來越成熟,他要自己去面對他的人生,而不是說我一直擋,讓小孩一直疑惑為什麼沒有爸爸。」
心理師想說
離婚三年後的淑娜笑說,這一段婚姻是遇到詐騙集團。即使前夫不斷離家、欠債等,她仍盡一切努力迎合前夫的需求,無法放棄一段已變質與腐敗的關係。淑娜說先考量的是孩子或是對方,直至孩子出現目睹家暴的創傷,她才選擇放手,如同很多為人父母會說,不放棄婚姻是考量孩子,認為自己受傷無所謂,家全了、孩子就會好。
在這處境中的父母可以思考的是,在心理層面是不是沒有主動離開、結束一段關係的能力?如淑娜說有太多內在的糾結,若為孩子苦撐,能獲得社會認可;若是為自己而結束婚姻,則是自私的,同時需要面對親密關係挫敗、失落的痛苦,「不變動」也許是諸多衡量下的選擇。
過度負責與不負責的配對
每個人會用不同的方式來確認自己存在的價值,有人可以自我肯定,有人需要透過關係來肯定自己。心理健康的人可以從兩者皆獲得認同,而不是截然二分地只能靠自己,或靠關係來獲得自我價值。
看起來淑娜以犧牲、付出來凸顯自己在親密關係中的重要性、不可取代性,淑娜與前夫形成的配對關係為一個過度負責任、一個逃避責任。過度負責的人否認自己也需要被照顧,時常將自己的需求擺於最後,羨慕對方可以做自己,甚至批評對方是自私的,想問自己為何無法擺爛呢?
逃避責任的人則是不相信自己的承擔能力,看起來一事無成,遇到問題總是有人幫忙善後,未經驗與承擔問題帶來的後果。淑娜以迎合討好的方式,想讓前夫負責任、回歸家庭,但前夫從婚姻中到離婚至今,仍然未負擔孩子的扶養費用。
對於前夫沒有意願或能力撐起身為父親的扶養責任,離婚後的淑娜將這份「該如何繼續做爸爸」的責任還給前夫。她了解到爸爸要在孩子成長中留下什麼樣的印記,是爸爸的責任,她選擇做自己該負責的部分,經營自己的母子關係。淑娜與前夫的角色界限清楚了,就不再將過往父子會面時的焦慮傳遞給孩子。
淑娜的自我思考方向: 回想離婚時的反覆糾結,真正放不下的是什麼?這又與個人的價值、信念,或個人成長經驗有何關聯?
家事法學者告訴你
本案所涉及的問題除淑娜所遭受的家庭暴力以外,另外還包含淑娜先生向她申請創業經費,夫妻間所留下的債權與債務,還有前夫拖欠孩子的扶養費,以及淑娜怕孩子的爸爸年老之後要求孩子扶養等三個問題。
一、夫妻間的債務能否成為剩餘財產分配 的標的?
所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法律為了評價夫或妻對於家務、教養子女、婚姻共同生活貢獻所設計的計算規定。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本質就是夫妻對婚姻貢獻及協力果實的分享。由於夫妻一方對他方負債,對於夫妻財產的增加並無貢獻,如果這個債務還可以列為扣除婚後財產的債務,將使該債務頓時消失,他方的婚後財產卻還要加計該債權,一減一增之下,他方的債權因剩餘財產差額平均分配變成減半,負債者反而坐享其成,取得這個債權的一半,非常不公平。
換句話說,淑娜辛苦賺錢借給不努力賺錢的先生,先生針對這個債權反而可以要求分一半,對於淑娜非常不利,所以淑娜借錢給先生的債權,不應該成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標的。
二、拖欠孩子的扶養費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不會因為離婚而受影響,因此淑娜與先生離婚之後,淑娜先生仍有負擔子女扶養的義務。如果淑娜先生不支付扶養費,淑娜可以依據不當得利,請求先生支付淑娜代墊的扶養費用。
如果離婚當時約定由淑娜單獨支付扶養費,雖然日後淑娜亦得以小孩名義向先生請求扶養費,但先生支付扶養費後,又可依當時的約定向淑娜請求返還扶養費,最高法院認為如此循環求償,顯不合常理,故不得主張。
三、父親老後能否請求子女扶養
直系血親間互負扶養義務,所以淑娜先生老後,若身無分文不能維持生活,即可以要求成年子女扶養。但《民法》規定如果父親當年對於子女,無正當理由沒有盡到扶養的義務,且情節重大者,就可以要求法院減輕或免除其扶養義務。
淑娜傳簡訊告訴前夫,盡快繳清欠款,就是為了要留下父親未盡扶養義務的證據,將來父親若要求子女盡扶養義務,就可以依據這個證據,向法院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聯合新聞網》關心你:遇到家暴事件,請打113保護專線
本文摘自《關於離婚,你必須知道的事》,2023/06/01 商周出版
udn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