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沒錢照樣苦!89歲「社福邊緣戶」月領3千過活
「住」是人的基本需求,但是晚年要有保障,只有房子是不夠的,對某些老人家來說,房子非但不是保障,還成為無法獲得生活補助的阻礙。
守著老房 每月三千過活
八十九歲的鄭奶奶家在花蓮火車站附近,她喪偶多年,有三個孩子,長子過世,次子已婚但經濟狀況不佳,長女是重度智能障礙已入住機構。因老舊平房在鄭奶奶名下,所以她沒有低收入戶 身分,無法申請相關補助,僅靠每月三千多元的老人年金過生活。她是所謂的「社會福利邊緣戶」。
住家距離鄭奶奶約三公里外的周小姐也是邊緣戶。七十歲的她和先生住在花蓮大陳新村,房子是好幾年前花兩百萬元買的。年輕的時候,周小姐開了一間卡拉OK店,也賣衣服。這兩年,先生身體逐漸退化、失智 ,她成為全時的照顧者 。周小姐也因為有三個連生活自足都辛苦的子女,加上一間房子,沒有任何社會福利身分,僅有勞保加上年金每月七千多元,先生則是因為失智,去年領到身心障礙手冊後多了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加上年金,每個月有一萬多元補助。
而離鄭奶奶和周小姐一百五十公里遠的台北市,八十二歲的顧伯伯的晚年則是另一種境況。顧伯伯上無父母下無子女,沒有存款也沒有不動產,是北市的低收入戶,低收加上年金等補貼,每個月有兩萬六千多元補助,對於物欲低、每天只吃一餐、身體健康的顧伯伯來說非常足夠。他很感恩現在的生活。
「窮到底(像顧伯伯)反而好過活,因政府的補助夠。窮一半窮邊緣的,才是最辛苦的。」崔媽媽基金會社會發展處長張偉瑜苦笑說明,崔媽媽服務當中,許多是所謂「窮一半」、「窮邊緣」的長輩,已老得無法工作,靠每月七、八千元的補助,吃飯、看醫生,無屋者甚至還得去租房。
「花蓮縣老人暨家庭關懷協會」在花蓮縣服務社會福利制度照顧不到的弱勢老人,社工組組長王珮瑀補充,有沒有低收或中低收資格,影響的不只是每個月的生活補助,還有各項福利,像是免健保費、就醫減免等,這個福利身分,對於沒有工作能力的弱勢老人是很重要的資源。
既然房產常常成為低收或中低收的重要門檻,那麼賣掉房子換生活費、取得社會福利身分,是好方法嗎?
「千萬不可!」崔媽媽基金會弱勢居住扶助部主任馮麗芳說明,賣掉房子(不動產)會有錢(動產),動產也是評估社會福利身分的重要指標,這些錢加上如果有子女,即便子女只在報稅時想到父母但根本沒有實質撫養,評估時也會假設子女有撫養而無法取得身分,致使賣掉房子後不但無處可住,連低收補助都領不到。更嚴重的問題是,老後租屋 非常難,屆時很可能連遮風避雨的地方都租不到。
透過修繕 提升生活品質
人生到老,房子會成為最後的堡壘。對於破舊到幾乎很難居住的家宅,專家一致的建議是修繕。中央及地方政府,以及民間都有一些老屋修繕的資源,可以多加利用。
常為長者做障礙環境改造的「若晨室內裝修」,去年曾為兩位住在新北的七十幾歲同住男性長輩做過居家環境改善,這兩位長輩住的是自己房子,但天花板塌陷、處處壁癌、冬天無熱水器洗澡,社福 機構找到相關資源找上若晨,協助他們先換熱水器,接著處理天花板、壁癌,並做好扶手等無障礙設施,讓他們在自宅老屋也能好好住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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