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25年生孩、打理家務、顧公婆,卻換來一句「我們離婚吧!」資產又都在老公名下,該怎麼爭取離婚財產?

圖/freepik
圖/freepik

「我們離婚吧!」當丈夫冷冷拋出這句話時,她噙著淚水不敢置信,原來這段25年的婚姻,竟能輕易被捨棄…

他們結婚時正當事業起飛期,他任職上市公司,她則在國營企業上班,夫妻倆努力打拼,30歲已各自升上基層主管。但婆婆屢屢暗示她的肚皮沒動靜,醫師說也許是因為工作壓力大,才會遲遲無法受孕。

她為此辭掉鐵飯碗,3年內接連生下2個女兒,想等孩子小學畢業就回職場,怎知公公罹癌久病,之後身為長子的丈夫堅持要接寡母同住,她就在照顧公公、伺奉婆婆、打理家務與接送孩子上下學中,錯失了重回職場的時機。

老公升任高階主管後,為追求更好發展攻讀EMBA,聽說班上不乏年輕女同學,總用崇拜眼光聽他聊豐功偉業。某日深夜有人傳來訊息,對方說「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說已經懷孕、而且還是男胎!

她拿著手機逼問丈夫,他卻沉默不語。而對外總說媳婦像女兒的婆婆,一聽到外頭女人懷了男孩,竟老淚縱橫下跪,要她「成全」,讓夫家延續香火…。

多年來她靠老公每月給的生活費打理家務,平常置辦私人衣物、逢年過節孝養娘家爸媽的紅包與禮品,也是老公買單;而她總想著夫妻同心,能省就不願多花,竟沒存下一毛私房錢。現在居所則是丈夫繼承的公公遺產,多年來老公的薪資、股票通通都在他個人名下,她什麼都沒有,難道她就得兩手空空離開這個家?

去年歌手王力宏與妻子的離婚風波鬧得沸沸揚揚,大眾關注的焦點之一,即是離婚後到底房子、財產怎麼分配?女方可以分得男方財產的一半嗎?

許多人認為,女方婚後沒有工作,錢都是男方在外工作打拼來的,憑什麼女方可以分配到財產?但站在「家務有給」觀念來看,配偶一方打理家務、照顧孩子理應視為對婚姻的貢獻,當然應該要分到財產。那麼,在法律上究竟怎麼看?

資產都在先生名下,妻仍可請求分配剩餘財產

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魏妁瑩表示,在討論「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前,得先解釋夫妻間的財產制度:

一、法定財產制:將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

二、共同財產制:夫妻之財產及所得,除特有財產外,合併為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公同共有。

三、分別財產制:夫妻各保有其財產之所有權,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

國外常見未婚夫妻簽訂「婚前協議書」,但國內無此習俗,多數人都是回歸適用「法定財產制」。因此當夫妻一方死亡、婚姻消滅或改約定財產制的時候,夫或妻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由雙方當下的財產差額,取得其中的半數。

舉例來說,丈夫婚後財產2億元,負債1億元;妻子婚後財產1,000萬元,沒有負債。此時夫的剩餘財產是1億元,妻的剩餘財產是1,000萬元,差額9,000萬元,丈夫就應該分配4,500萬元給妻子。

魏妁瑩指出,並不是「錢多的人」就要分給「錢少的人」一半差額,而是看婚後增加的財產;而若無法明確證明是婚前就有的財產,都會被認定是婚後的財產。

譬如,先生婚前有100萬元存款,婚後存款則為1,000萬元,除非婚前的100萬元是存在特定帳戶,而那個帳戶都沒有領款紀錄,否則在法律上會被認為,婚前的100萬元已經花掉了,婚後財產就是現存的1,000萬元,而不是900萬元。

其他財產,例如股票、不動產等,也都是相同的道理。例如先生婚前有A房屋一棟,但結婚幾年後換屋,把A房屋賣掉,又買了B房屋,除非能夠證明是用賣A房屋的款項購入B房屋,否則B房屋就是婚後財產,不能再主張扣除A房屋的價值。

5年內惡意處分財產,離婚仍可追回計算

不過,在婚姻中增加的財產,如果屬於繼承、贈與等「無償取得」,另一方是不能主張分配的。像是上述案例中,先生繼承了公公遺產中的房子,這部分太太的確無法請求分配,但如果先生繼承的財產中包括現金,而這筆現金與婚後工作的薪資都存在同一帳戶,就有可能被視為婚後增加的資產。

圖/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提供
圖/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提供

那如果夫妻有一方在婚姻產生變化時,就預先惡意處分財產,「沒有婚後財產,就不用分了嗎?」對此,法律上也有防範機制,分配前5年內處分的財產,都必須追加回來計算。

像是上述的太太30歲即離開職場,雖然此後就沒有收入,但她25年來照顧孩子、伺奉婆婆,對婚姻仍有貢獻,所以離婚時可以向先生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假設先生資產有繼承來的1000萬,婚後共賺得5000萬元,婚後花費3000萬元,而太太資產則是0,那麼太太最多可以分得多少?

丈夫財產:1000萬(繼承財產)+5000萬(婚後賺得)-3000萬(婚後花費)=3000萬
妻子資產:0
夫妻財產差額:3000萬(3000萬-0)

此時,若先生無法證明1000萬屬於繼承或受贈財產時,妻子就有機會得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金額1500萬(3000萬÷2)

外遇不忠者,也可以要求分配財產

魏妁瑩說,家事法庭常出現許多怪奇答辯,好比「為了傳宗接代,不得不與第三者生小孩」等;有些案例甚至是妻子辛苦工作養家,先生卻好吃懶做又外遇。那麼,如果夫妻一方對於婚姻生活沒有貢獻或協力,又或者是對婚姻不忠,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分財產?答案卻是未必。

在實務上,魏妁瑩就曾遇過人夫在妻子外遇後選擇分居,他料想太太理虧不敢提離婚,所以也未對財產做特別處置。想不到夫妻倆分居達6個月之後,出軌人妻竟向法院申請「分別財產制」,要求資產較多的先生必須要分配婚後財產。

「外遇的人怎麼可以來分我的財產?」先生對此忿忿不平。但魏妁瑩坦言:「法律沒規定外遇就不能分!」

而先生提出家中有外勞,太太在家中什麼事都不必做,因此對婚姻沒貢獻。但法院判決卻駁回:「太太雖然沒做事,但有陪婆婆聊天,這也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不能說她對家庭沒貢獻。」只能說,對於婚姻有沒有貢獻、公不公平?仍由法院認定,沒有絕對。

結婚時感情甜蜜,多數人不會對個人資產預作規劃,就算是父母有疑慮,也不好要子女在結婚前去做約定。對此,魏妁瑩只有一個建議:「結婚前的錢放在A帳戶,結婚後的錢放在B帳戶;A帳戶的錢不要動,要花就花B帳戶,千萬別融合在一起。」未來若真不幸走上分手,至少能保護婚前財產,減少分產爭議。

本文轉載自《幸福熟齡》,原文為:她辭鐵飯碗當全職主婦,婆婆竟跪求「成全」外遇夫…律師:離婚不是先提先贏,這方法「分走他一半財產」

●不愛了該離婚嗎?
●離婚了孩子誰照顧?
●該如何保護我的離婚財產?

【賴芳玉的離婚課】王牌律師帶你穿越離婚風暴

關於離婚的8個必知法律,保障你的權益!

早鳥42折$2,800元(原價$6,800元)
優惠只到2/28,早買享優惠!

名律師親授「離婚不吃虧」關鍵→點擊報名


或電洽02-2649-1681按2由專人服務

│更多精選推薦↓↓↓

更多新聞報導

幸福熟齡

「幸福熟齡」是《今周刊》旗下的數位品牌,為所有關心健康、樂活、退休、長照、第二人生的朋友,提供優質的實用資訊、採訪報導和人物故事。 台灣於2018年正式進入高齡社會,而活得健康、過得快樂,是每個人衷心期盼的願望。我們陪伴大家一起迎接高齡時代,找出適合自己的美好生活方式,打造閃耀的幸福人生!

聚餐戴不戴口罩? 醫師:用餐「2場景」別脫罩

冬天洗澡水溫不是「越熱越好」!水太燙恐引心肌梗塞、冬季癢

延伸閱讀

退休金先試算再請領!新制6%選對時間「分紅」才領得多

在婚姻裡可以兩個人狂歡,也要一個人暢快!

讓等待不再無聊! 屏東14座公車候車亭,打造全台最好拍的公車站牌

手抖就是帕金森病?「頻率」不同成重要判斷關鍵!

相關文章

失去母親太難過…親友建議生孩子轉移注意力,可行嗎?過來人這樣回

年年寫遺書反思人生!苦尋40年老友親自道歉:害怕死得不安穩

看不慣朋友一直抱怨媳婦!她霸氣回應:媳婦幸福,兒子才會幸福

不愛了為何不離婚?連律師都無奈:全是因為妳「太好用了」

年齡只是假議題!知名主持人:無論幾歲,都要做自己喜歡的事

曾為拚事業睡公司樓上!工作狂罹癌後領悟:貢獻社會很重要

熱門文章

你喝的是細菌特調水?水壺別只用水洗,4清潔秘訣學起來

讓喪家親眼目睹親人的「半熟」遺體…他怒揭火化場陋習:太散漫

立冬節氣轉運必看!吃什麼最招好運?四大生肖有貴人相助

每天超過30人送命!醫籲1舉動揪出腦中風前兆:趕快就醫

udn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