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養父母還能分遺產?小美從小單親,由母親扶養她和哥哥長大,但哥哥長期酗酒、醉後更對母親拳腳相向,欠債百萬後人間蒸發,直到近年母親癌末,哥哥竟然回來了,發現母親把唯一房子過戶給小美,哥哥不斷逼迫母親要將剩下的現金分給他….面對哥哥的種種行徑,感到非常無奈,請求律師協助解決。律師指出,這個案例中的母親,可以藉由「生前贈與 」和「不孝條款」,讓欠債又棄養的哥哥一毛錢都分不到!
面對不孝子 用法律保障財產
律師王耀緯分析,這個案例中,如果母親什麼都不做,過世後的遺產是哥哥跟妹妹兩人要一起平均分配,如果母親希望大部分遺產留給小美,建議透過「遺囑 」方式,表明遺產的分配方式,將大部分財產留給妹妹,並依法保留「特留分」給哥哥。
特留分指的是,「法律保障每位繼承人有最低可繼承比例,避免因為偏愛某個子女的原因,讓遺產都只留給特定一人。」
王耀緯接著說,如果媽媽認為兒子不孝,也可以一毛錢都不分給兒子,有兩種方式:
一、「生前贈與」,媽媽在生前將財產贈與給小美,這部分建議搭配公證或是錄音錄影,才不會被質疑贈與行為有問題。
二、依照民法1145條第1項第5款「不孝條款」,如果繼承人(哥哥)對於被繼承人(媽媽)有重大侮辱或虐待,可以做一個表示,表示不要給某個繼承人繼承,藉此剝奪其繼承權。
只要是家人都可繼承?2方法剝奪繼承權
王耀緯指出,構成剝奪繼承權有幾個做法,包括:
1.有表示不得繼承,作法包含可以發存證信函、寫遺囑、錄音錄影、文字紀錄等方式。
2.被繼承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以此案例來說,母親可以在生前進行蒐證,例如對話紀錄、驗傷單等。如此,哥哥就無法分得遺產。
王耀緯說,民法雖然賦予民眾「拋棄繼承」權,不過即便小美認為哥哥對母親有暴力行為,也不能代為行使,拋棄繼承須「本人主動放棄」,母親過世後,哥哥主動放棄才有效,否則媽媽過世後,哥哥就是有繼承權,依法能夠繼承財產。
家人分產 3方法盤點遺產總額
母親過世後,若小美想要清查母親的遺產,王耀緯提到,有三種方式。
一、 「遺產稅財產參考清單」,小美可向國稅局申調遺產稅財產參考清單,這部分主要是不動產,例如土地、房屋及汽機車等。
二、 「近一年的所得清單」,所得清單也是從國稅局申請,被繼承人生前的前一年有哪些所得,如果查到有利息收入,譬如清單會列出哪一間銀行的利息,代表被繼承人在該間銀行有存款,這部分也可找到遺產。
三、 利用「金融遺產單一窗口」查調服務,小美可透過國稅局單一窗口網站,或是親自前往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所,全功能櫃台申辦,關於金融遺產,會一一現形,相關單位幫你查完,統一給出一份清冊,相較第一、二種,第三種查詢方式更全面,連股票、基金、期貨、保險等皆為遺產範圍的內容都可以查的清清楚楚。
王耀緯補充說,惟有「現金」,國稅局就不一定查得到,因為現金可能要等繼承人在家中翻找,或是被繼承人生前就告知現金放在哪裡,不然因為沒有紀錄,所以現金是較難被查調出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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