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將上路「囤房稅 2.0」新制,除了非自住住家房屋按「全國歸戶」計算,並採全數累計,最高得課徵4.8%稅率,另外針對全國單一自住者調降稅率至1%,至於新制將為房市帶來什麼變化?還有哪些新規範?又會影響哪些族群,本篇將逐一告訴你。
「囤房稅2.0」源自於財政部頒布的《房屋稅 條例》,預估最快明年5月正式開徵,修正重點有五大項,包含「提高持有多屋持有成本」、「全國單一自住減稅」、「出租申報所得減稅」、「繼承非自願共有減稅」、「鼓勵建商釋出餘屋」。
擁多屋者衝擊最大!搭配解方一次懂
新制影響最鉅莫過於持有多屋的人,本來採縣市歸戶,未來將採全國歸戶,須繳納稅成本提高。舉例來說,小美在臺北市、臺中市及宜蘭縣分別持有2戶、2戶、1戶非自住住家用房屋。
修法前:按小美在各縣市轄內持有的戶數(縣市歸戶),依當地差別稅率(1.5%-3.6%)核算房屋稅。臺北市2戶均2.4%、臺中市2戶均2.4%、宜蘭縣1戶1.5%。
修法後:改按小美在全國持有的總戶數(全國歸戶),依所訂差別稅率核算房屋稅。以財政部公告基準假設,臺北市2戶均按5戶適用4.2%、臺中市2戶均按5戶適用4.2%、宜蘭縣1戶按5戶適用3.8%,均提高稅負。
「修法之前」依各縣市轄內持有戶數、當地差別稅率核算房屋稅,採取「縣市歸戶」計算法,只要一個縣市內持有房屋不達多屋標準,就不會被課徵到囤房稅。但現在囤房稅2.0新制將以「全國歸戶」採計房屋稅,採「全數累進」,以全國持有的總戶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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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修法前後比較
包租公 注意!多房出租可減稅
但新制並非逞罰多屋者,為了鼓勵房東們釋出閒置房屋,以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調高為2%-4.8%,如果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可適用較低的1.5%-2.4%,等同最高稅率減半,也比修法前最高稅率3.6%少1/3,透過稅率差距,鼓勵多屋族將空屋提供出租。
不僅如此,房東若將房屋供社會住宅 (包租代管)或公益出租使用,仍適用1.2%,稅負更輕。
擁一屋自住者 可望被減稅
為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的家戶房屋稅負擔,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供自住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稅率從1.2%調降至1%。修法前:適用自住稅率1.2%,修法後:適用全國單一自住稅率1%。
因繼承難處分的屋子 也可減稅
另外因繼承而成為共有房屋所有人,在房屋處分及利用上較難與其他共有人達成共識,使得房屋未能有效利用,修法後,繼承取得共有的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排除適用其他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2%-4.8%,改按較低的1.5%-2.4%,最高稅率也比修法前少1/3。
住展雜誌發言人陳炳辰表示,本次修法影響建商、房東、多屋者三大族群,尤其是建商餘屋課囤房稅議題,更是掀起市場一陣討論,不過從新青安話題、低首付策略推動低總小宅熱潮,可見槓桿購屋 特性,顯見後續房價受影響幅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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