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絕親子關係」就不必扛責任?血緣真的能斷開嗎?律師解釋

黃靖芸律師 文/黃靖芸律師
「斷絕親子關係」在法律上會生效嗎?血緣關係能否說斷就斷?看看黃靖芸律師的說明。 ...

南投草屯鎮長的兒子被指控利用父親是鎮長的名義到處去騙錢,讓不少人受到龐大的損失,金額高達兩千萬元,然而草屯鎮長卻出面表示,他雖然感到愧疚遺憾,但兒子已經三十五歲了,還是難以管教,並且還表示自己已經跟兒子斷絕父子關係,請受害者自行循求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確實鎮長的兒子都已經成年了,做出的事情本就該自己負責,而鎮長雖然為撇清自己與騙錢的事件無關,便稱自己已經跟兒子斷絕父子關係,但這樣的父子親情關係是真的可以自行去斷絕的嗎?

法律上能否斷絕「親子關係」?

實際上是沒辦法說斷就斷的,父母跟子女之間是自然血親關係,兩者之間的親屬關係是基於彼此的血緣而來,因此,理論上無論如何宣稱雙方斷絕親子關係,甚至是寫下白紙黑字,仍會因為彼此的血緣而無法真正斷絕,只能象徵式地去表示與父母或子女沒有來往,彼此的事情不互相牽連,在法律上父母跟子女就是永遠的親子關係,因為這樣的親屬關係是子女一出生便存在的,並非後天才透過其他方式產生的。

被養父母收養之後,與親生父母還有親子關係嗎?

不過也並非真的不能與自己的親生父母結束親子關係,要做到這件事情當然就會需要一些法律上的程序,而這項程序就是讓你被別人給收養,讓你跟新的父母,也就是養父母建立法律上的親子關係,這樣一來,你就會跟原生父母結束親子關係,因為在法律上,你已經跟養父母建立新的親子關係了,原本的父母在法律上就不會再是你的父母親,除非你在被收養後,又選擇了終止收養關係,這樣一來你才會重新回歸原生家庭、與原生父母再次建立親子關係。

成年子女闖的禍,父母需要負擔連帶賠償責任?

無論是父母或是子女可能都會犯錯,然而若是因為其中一方犯錯時為了撇清責任就宣稱彼此已經斷絕親子關係,在外界看來恐怕會有種推卸責任的意味,但實際上只要子女已經成年,其做出的事情,就需要自行承擔後果,父母是不用去連帶負責的,除非子女還是未成年人,一旦父母督導不周,子女在外闖禍,造成他人的損失,此時的父母就會需要負連帶賠償的責任,就算是氣到宣稱彼此已經沒有親子關係,也同樣要負擔賠償之責,並無法透過口頭宣稱斷絕觀而避開責任。

本文轉載自《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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