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願未了/單身女猝逝 千萬遺產失智母一人繼承 財產想捐公益怎麼做?
60歲的小美,工作能力很好,是一家外商公司的總經理,因全心投入工作,一直單身沒結婚。某天卻突然心肌梗塞、搶救不治,留下一棟房和200萬現金,價值超過千萬,家裡只剩下罹患失智症的母親,遺產由母親一人繼承。
生前小美一直想著,要捐部分財產給孤兒院,但猝逝後,這個心願也來不及完成,不僅令人遺憾,大筆遺產留給失智的母親,也讓人十分擔憂,到底單身者應該如何提前規劃財產,才能圓滿、不留遺憾呢?
獨身者遺產 想捐贈可提前規劃
隨著社會型態的轉變,越來越多人選擇單身過到終老,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全台約有54萬8000名未婚男女名下擁有1間以上房子,其中合計近21萬人落在都會區台北市、新北市,比重達38%。
單身貴族數量逐年攀升,獨身者意外離開人世消息頻傳,令人不勝唏噓,而當事人的大筆遺產,若未在生前規劃好就驟然離開,僅能依照法律特留分依序繼承遺產;但若獨身者希望死後遺產能夠捐出,目前則有兩種做法。
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沈俊豪表示,獨身者想捐贈遺產可透過「立遺囑」、「死因贈與契約」兩方式進行規劃。若是擁有1000萬財產的小美,能提前做這2件事,死後捐贈財產的心願就能得以完成。
方法1:立遺囑
若小美生前並無留下任何遺囑,依照我國民法規定,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然而,獨身者少了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兩者,繼承人按照順位為1.父母2.兄弟姊妹3.祖父母,萬一法定繼承人皆無法繼承,那最後1000萬遺產會進入中華民國國庫。
沈俊豪指出,如果在世時預先立定遺囑,清楚交代遺產去向,確保遺囑人真正心意,可預防事後糾紛。
第二種情況是,假設小美生前有立下遺囑,清楚交代想將1000萬遺產捐贈給慈善機構,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施宥宏指出,小美捐贈遺產的心願,將透過遺贈執行,但這時候受到法律特留分影響,若由小美母親繼承遺產,小美母親此時可行使減扣權,將享有二分之一繼承比例,亦即1000萬中其母可繼承500萬元,捐贈慈善機構的最終金額是500萬元。
此外,沈俊豪提醒,曾遇過許多單身貴族,因沒有小孩,想把遺產留給姪子、姪女、外甥、外甥女以及他們的子孫繼承,但按法律規定,這些人皆非繼承人,假設沒有特別以遺囑指定要把財產託付予指定人,那非法定繼承人對遺產是沒有任何主張權利。
沈俊豪強調,不同於年老後逐漸把財產交給下一代管理,獨身者離開人世後,除事先寫好遺囑外,建議同時安排保管遺囑的人以及遺囑執行人,以免驟逝沒有人來執行遺囑,那大費苦心立遺囑也成枉然。
方法2:簽訂「死因贈與契約」
相較於立遺囑屬於「單方面」即可生效之法律行為,「死因贈與契約」則是一種贈與契約,必須「雙方約定」。施宥宏指出,小美可在生前與該慈善機構,簽訂好死因贈與契約書,等到小美離世,遺產會完全依照小美心意執行,重點是,這時候將不受任何法律特留分制度影響。
換言之,因擁有一只「死因贈與契約書」,當小美的繼承人在她離世後,若想主張特留分取得小美遺產,也是無法生效,1000萬即可完完整整的捐給慈善機構。建議獨身者若萌生捐贈遺產規劃,最好在生前及早準備、儘早規劃,才能真正有效地遺愛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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