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勞保最常忽略的地雷!小心別踩,退休金、給付恐少一大截
小林五年前因車禍導致重傷,當時忙於醫療,忘了申請勞保失能給付。最近想起要申請,卻被告知「時效已過,權利消滅」。以為有辛苦繳的勞保當後盾,沒想到一瞬間泡湯。小林的情況就是勞保給付最常被忽略的隱形地雷之一。
勞保本意是保障勞工與家庭,但若不熟悉相關規定,可能會在最需要的時候,發現沒保障。台灣金融研訓院菁英講座講師葉俊佑解析勞保幾個常被忽略的「隱藏地雷」,避免大家平時沒注意,出事時才發現一切都來不及。
勞保雷區1:5年不申請 權利自動消滅
【問題情境】
許多人誤以為勞保給付「想領就能領」,其實勞保條例第30條規定,自「得請領之日」起,須在五年內提出申請,若超過時間就會喪失權利,包含傷病給付、失能給付,甚至遺屬年金。不過,老年給付不受請求權時效規定限制。
【可能後果】
類似小林的狀況,很多人忙於治療或因資訊不足,沒有及時申請,等到急需用錢才發現時效早已過去,等於多年的勞保繳費一毛都領不回來。
【解決方案】
一旦發生事故或出現給付事由,務必「盡快」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即使文件未齊全,也可以先辦理登記,以保留時效,再補件完成。這樣至少能確保權利不會自動消失。
勞保雷區2:斷保期間過世 恐領不到給付
【問題情境】
勞保條例第63條,勞保給付重要前提是「必須在加保期間內(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事故或死亡,才能請領相關保險金。許多人因為離職、轉職,或暫時中斷工作,勞保就跟著中斷。若此時不幸過世,家屬將無法領取「死亡給付」,只剩下個人帳戶的勞退金。
【可能後果】
許多人誤以為只要「曾經繳過勞保」就能保障一生一世。其實,一旦斷保,保障立即消失,常見女性離職照顧家庭、中年轉職、接案的自由工作者面臨這類風險。
【解決方案】
若因轉職、離職導致勞保中斷,可透過「國保」或其他商業保險銜接,避免保障空窗。
勞保雷區3:單身沒扶養親屬 保費恐被充公
【問題情境】
勞保條例第65條規定,若被保險人身故,遺屬津貼或遺屬年金請領順序依次為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受被保險人扶養之孫子女、受被保險人扶養之兄弟姊妹,且資格各有不同規定。當中較特別的是孫子女、兄弟姊妹必須在「確實被扶養」情況下,才有資格請領。換句話說,如果勞工未婚、父母已過世,而兄弟姊妹並未受扶養,則死亡後所繳的勞保,將無人能領。
【可能後果】
現在有愈來愈多不婚,很多單身族、頂客族並不知道有這項規定,誤以為自己的勞保給付自然會留給家人。結果身故後,多年繳納的勞保直接歸入國庫。
【解決方案】
單身族群應及早檢視「被扶養親屬」資格。除勞保外,也可考慮商業壽險或設定遺囑,確保資產能真正幫助到想照顧的家人,而不會白白被「充公」。
勞保是勞工的重要保障,但保障的前提是必須「懂規則」,早知道,才不會後悔。五年時效限制、遺屬資格門檻,以及斷保風險,都是許多勞工最容易忽略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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