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一束花給自己。更準確來說,只是兩枝洋桔梗。
總以為送花是件浪漫的事。在從小到大成長的歷程受到童話故事、短篇小語還有各種影視作品的渲染,女生總喜歡收到花束,而生為男生就有促成這個場景發生的義務。但是在青春 年華裡,同齡的人看法又和我不同:送花多俗氣啊。那麼老派的想像,好像早已不合時宜,倒是手寫卡片的古老傳統還是有被好好保存。
直到上大學,我去看我曖昧的女孩社團成發表演,一股不能兩手空空到場的使命感油然而生。左思右想,決定去學校旁的花市買束花。但痴情的愚蠢男孩哪懂得怎麼揀選和配色,便把決定權交給了店員大姐。付錢收到成品後,反倒還擔憂起她會不會感到困擾或嫌棄。最後,她的演出非常完美,在散場時她也認出了我,把我叫住。我也硬著頭皮將那小心翼翼運送的花束送給她。頓時我的所有焦慮一掃而空—她笑了。原來,花束還是要有人捧在掌心才美。
但我與她只擁有短暫熱烈又無疾而終的曖昧。隨後,我開始變得輕浮,某種自暴自棄的反彈。我不再談愛和喜歡,也不再送花。內心空了一大塊,好像沒有辦法再給出那麼深情的象徵。反倒染上拈花惹草的壞習慣,漫不經心的滑著交友軟體,毫不在意的與初次見面的陌生人發生關係。
貪圖什麼呢?我也搞不懂,明明知道一時的快感只會換來綿長的空虛。天亮之後,我才注意到她的床頭邊放著幾支好潔白的白百合。那刻我才發現,再多仿造的塑料假花都不夠,只單純渴望我能收到一束鮮花。
我還是不再送人花束,不過我開始買花給自己。湊巧經過市集便決定隨意兜兜轉轉,便被擺在桌巾上白裡透紅的花朵給吸引,精緻的像個藝術品,好不真實。老闆熱情的介紹說花朵叫做洋桔梗,這品種特別稱作「初戀」。我嘴角微微一抿,真適合我。而擺放在一旁淡黃色的那朵,栽培的農民還沒給它起個合適的名。沒有考慮太多,便決定把它們帶回家。好不容易準備好前置作業,插花怎麼插也費了一番功夫。雖然笨拙,但想到是自己買給自己的禮物,還是很樂在其中。
我端詳著它們,笑臉盈盈地說:「你今天很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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