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7月3日上路,都發局說明,年滿18歲符合條件者,且在台北市 有租屋 事實者都可以受理,時間從即日起到12月31日。都發局表示,新戶可至中區辦公室隨到隨辦,審查通過後,補貼發放由申請日起算;舊戶直接從系統資料帶入後審查,通過後直接延續補貼至明年底。
都發局說明,配合中央專案計畫規定,年滿18歲的本國國民且在國內設有戶籍、家庭成員均無自有房屋、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5萬7039元、房屋每月租金上限低於5萬5000元,並在台北市有租屋事實者,均可在受理期間提出申請。
都發局補充,今年租金補貼申請條件配合「民法」成年人年齡下修為18 歲,讓租金補貼照顧對象向下延伸,只要年滿18歲,在台北市就學、就業的租屋族群,皆可提出申請,依據專案計畫規定,台北市提供每戶每月3000元至8000元租金補貼,其中單身青年及社會弱勢 可加碼1.2倍、新婚家庭加碼1.3倍、經濟弱勢則加碼1.4倍。
都發局舉例,如單身未滿40歲且未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每月補貼上限為3000元,再加碼補助 1.2倍,申請通過後即可領取3600元。若同時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加碼倍數採計1.4倍,提高至每月最高4200元,以減輕租屋負擔。
都發局特別提醒,民眾可直接透過線上系統24小時申請,也可至各行政區公所諮詢協助。若要親自送件之民眾,採隨到隨辦方式,上午9點至下午5點,可至都發局中區辦公室(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8樓)臨櫃辦理,受理櫃檯中午不休息。
udn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