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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重點
文章重點整理:
- 重點一:公婆、大小姑若屬親屬關係且有暴力行為,可依家暴法聲請保護令。
- 重點二:家暴不只限肢體攻擊,精神暴力與經濟控制也在保護範圍內。
- 重點三:保護令的意義是劃清界線,讓受害者免於持續身心傷害。
「孟玲姐,我可以對公婆和大小姑聲請保護令 嗎?每一天他們都要來我家,然後對我指指點點,檢討我什麼沒做好,我已經快爆炸了……」
嗯,深呼吸,讓我來跟大家解說有關保護令保護範圍……
保護令保護範圍
首先,究竟哪些人屬於家庭暴力 防治法所保護的範圍?
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家庭成員包括:配偶或前配偶,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包括看見或直接聽聞家庭暴力之兒童或少年。
另外親密關係 之未同居伴侶,亦即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發展親密社會互動關係之一般男女朋友或同性伴侶,雖然並非家庭成員關係,但亦可聲請保護令並尋求相關單位的協助與保護。
依照上述規定,原則上只有(前)親屬、(前)同居人或(曾)有親密關係者間的暴力行為,才算是家庭暴力喔!如果公婆和妯娌姑嫂如果真有家暴 行為,是可以聲請保護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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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什麼行為才算是「家暴」,總共分成三大類
1.首先是身體上的暴力
只要有動手(拉扯,踹踢,掌摑,推擠撞牆,用東西丟擲,拿利器攻擊等都算)大多都就算是家庭暴力。
2.第二類所謂的「精神暴力 」
精神暴力的樣態非常多,例如跟蹤騷擾、監聽監視、貶抑羞辱、冷暴力、不實指控等等,這些都是精神暴力的一種。
3.最後就是所謂的經濟上控制
是指強迫工作、強迫不工作、強迫借貸等等。
很多現場,對方都會說「拜託,如果我真的家暴,你還可以活嗎」,或者會說「他就這要個性,又不是故意的,都是一家人,難免牙齒咬到嘴唇,怎麼那麼小心眼……」這話我實在聽很多,完全不用回應。
或許她(他)認為不是有意。
或許她(他)認為這哪家暴。
或許她(他)認為那是你錯。
不管如何,你本來就不需要接受不該承受的身體和精神傷害。
保護令就是一種「界線」的宣告,因為你是值得被尊重和保護的。
精華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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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只是一般家庭摩擦,未必構成家暴;但若伴隨持續羞辱、威脅、跟蹤或動手等行為,就可能屬於家庭暴力,符合聲請保護令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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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涵蓋配偶、前配偶、同居或曾同居者、直系血親姻親、四親等內旁系血親姻親,以及有親密關係的未同居伴侶,皆可能適用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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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拉扯、推擠、踹踢等身體暴力,跟蹤騷擾、監視監聽、貶抑羞辱、不實指控,以及強迫工作或借貸等經濟控制,也都可能構成家暴。
本文轉載自《吳孟玲律師的幸福543》,原文為:我可以對公婆和大小姑聲請保護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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