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法老王律師 ,叫我暗黑法律 界的金城武就可以了。
實在是太多人要我寫呂律師與受精卵了,雖然我其實很不喜歡評論其他律師的所作所為,畢竟很容易會被認為是眼紅、落井下石。不過最近劇情演到我最在意的「子女」,冒著被他的粉絲炎上的危險,我還是稍微講一下好了。
《事實經過》
呂秋𧽚律師(粉專是寫「呂秋遠 」)跟他的實習律師(也就是孩子的生母)在實習期間發生關係(這個時代的年輕人上床不一定算交往,不過呂律師也算不上年輕了......),然後實習律師懷孕,雖然呂律師極力反對,甚至企圖以調整工作來「說服」實習律師,不過實習律師還是堅持把孩子生下來。
因為兩人並沒有結婚,所以小孩算是呂律師的非婚生子女,需要等呂律師認領後才會與呂律師發生法律上的關係,不過呂律師一開始並沒有認領他,所以實習律師才去提了請求認領之訴,要求呂律師要認領他們的小孩,經過協商後呂律師就跑去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認領,既然已經認領了,就沒必要再請求認領。
本來法官應該是勸實習律師自己撤回聲請,可是實習律師可能是出於特定的目的而要求要在法院的文書上留下認領的證據而堅持不撤回聲請,所以法院就駁回實習律師的聲請,然後雖然呂律師要求列為不公開判決,但是最後裁定還是被公開了,而且是連姓名都沒有遮。
依照實習律師的說法,這個駁回裁定被發現(應該是有人刻意找出來的)後,呂律師趕快打電話給她,說要嘛他也把對話紀錄公開,要死大家一起死,要嘛她配合他的說法,那他以後就會參與孩子的生活,當個友善父母,實習律師不想孩子的童年沒有父親的參與,於是妥協了,順著他的意發了五點聲明。
不得不說呂律師真的是婆媽的最愛,非常了解一個單親媽媽想聽什麼,想要什麼,幾句話就抓住實習律師的心,畢竟一個堅持把孩子生下來的媽媽,一切都是為了孩子,也因此,孩子就是她的弱點,呂律師的話根本是打在七吋上。
既然取得了協議,呂律師就開發文說「老來得子是我的私事,大家都給我閉嘴」,本來應該是想藉此平息負面輿論,不過發文之後,呂律師就說他感到憂鬱,還去看了醫生,要先調整好自己才能愛孩子,結果還是一邊發文、諮詢、開庭,就是沒辦法看孩子、陪孩子,連母親節一起吃個飯也不肯。
覺得被耍了的實習律師開始發招,慢慢的透過連載的方式把故事說出來,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呂律師想要實習律師拿掉孩子的時候甚至以「受精卵」來稱呼兩人尚未出世的孩子,並表示對「它」沒有感情 ,又被爆出小孩一歲了,呂律師從未探視過他。
編輯推薦》私生子女能繼承父母遺產?律師:繼承生父遺產較困難「3情況例外」:https://reurl.cc/8DeOZy
《認領》
認領是指小孩的父母在受胎的時候沒有婚姻關係,「生父表示小孩是他生的」的程序,其實現代很常聽到,很多人都是有了小孩之後才結婚(奉子成婚),就是得透過這個認領的程序,讓小孩在法律上變成是生父的小孩。
如果生父打算賴掉,不想承認,那生母或小孩長大後就可以對生父提告,請求認領,法院就會要求作DNA鑑定,一拍兩瞪眼,只要驗出來有親子關係 ,那法院就會裁判生父跟小孩有親子關係,然後就可以拿這個判決去戶政機關登記。
有沒有認領在實務上最有用的地方是在繼承遺產以及要求生父付扶養費,至於認領後生父要不要去看小孩或是要不要陪小孩玩,基本上不是認領要處理的事。
《可憐的孩子》
我知道大多數人的重點都擺在呂律師是不是渣男這件事上面,不過比起渣男,我更在意呂律師有沒有打算盡他身為父親的義務與責任。
我有個女兒,我為了爭取陪伴她的時間,我放棄公務員的身分,回來台北當律師;也為了可以有更多的時間陪她,我自己出來執業,讓工作時間更彈性;然後在她小六之前,每天睡前都會講我自己編的故事給她聽,一共編了5、600集,每集10~30分鐘,所作的一切,都只是為了有更多的陪伴時光。
呂律師1歲前沒探望過小孩,甚至在出生前說他不過是個受精卵,我很替他的孩子感到難過,因為他在多年後不小心在網路上google的時候,會發現自己在爸爸的心理只是個沒有感情的受精卵,而且爸爸根本不想要他,甚至也不想去看他、陪他。
呂律師最讓人失望的是身為一個處理大量家事案件的律師,必然深知孩子在缺乏父愛的環境下成長,可能會造成怎麼樣的影響,卻還是堅決不肯陪伴孩子,好像孩子跟他無關似的;身為一個明白合作父母、友善父母對於孩子有多重要的家事律師,卻反而做出這種最可能傷害孩子的行為,讓人不解,也讓人替孩子感到委屈。
或許大家搶著討論他渣不渣,但我更在意他陪孩子了沒。
本文轉載自《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FB粉絲團》,原文為:呂秋遠的認領
【橘世代課程平台】
陪伴您成為有趣而溫暖的大人,過好生命第二階段,量身打造一系列專業課程!
立即了解》請點我
加入橘世代LINE好友,立即掌握橘世代大小事!再即享折扣金50元!
領取折扣》請點我
udn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