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法老王律師 ,叫我暗黑法律 界的金城武就可以了,暗黑法律界只有我一個金城武,其他都是假的,請大家不要認錯了。
其實我是從家寧的popoo影片才知道有這個人,進而才知道有「眾量級CROWD」 這個團隊,不過11日家寧以外的另一位主角Andy突然發了影片表示自己被家寧一家利用,又引起了軒然大波,然後又有粉絲敲碗了......。
《事情經過》
「眾量級CROWD」據Andy的說法是Andy在2016年個人所創立的頻道,後來就與家寧合作開始上傳情侶整人影片後,頻道就紅了,業配、廣告等邀約如雪花般飛來,本來只有兩個人,所以錢就進各自的戶頭裡,簡單、清楚。不過到了2017年因為紅了之後,各種工作也變多了,對於會計帳務外行的Andy跟家寧就請家寧媽幫忙管理帳務。
後來因為業配廣告收益愈來愈多,在家寧媽的建議下,在2018年成立了群海娛樂公司來經營這個頻道,股權占比為家寧媽50%,Andy跟家寧各25%,家寧媽是董事長兼會計,Andy跟家寧為董事,家寧爸是監察人(剛剛查了一下,網路資料只有顯示家寧媽是董事長,家寧是監察人,沒有Andy)。
Andy表示公司成立後,他只有領3萬~5萬5的薪水及微薄的獎金,從2020年開始Andy一直表示想看帳目,可是都沒看到帳冊(家寧媽一直說已經在準備了,然後準備5、6年都還沒準備好)。
然後兩人在2024年10月分手後,隔月Andy就無法登入Andy、家寧所經營的YT頻道、Instagram及Tiktok的帳號,也在同一個月,公司開了第一次股東會,把Andy的董事職務解任,然後Andy還是沒看到帳冊。然後家寧媽還要求Andy把股份轉讓給她,還要另外簽保密協議。
Andy不爽,就在今年2月發律師函要求看公司帳冊,結果家寧媽回函說:「Andy的25%股份是她借名登記在他名下的,Andy根本沒出錢。二、她已經函要要求Andy要把股份還她了,請Andy配合辦理。三、Andy是員工,有拿薪水,不需要分紅給他。」
後來更發現家寧媽在2020年就去註冊了「眾量級」的商標,都是以家寧媽個人名義申請註冊的,然後註冊的時間點剛好是Andy開始要求查帳的時候。再來是Andy跟家寧參加比賽得到的百萬汽車也不是登記在Andy名下,然後Andy就發了這個影片。
《奇怪的公司股權結構》
我特別去查了一下群海娛樂公司,資料顯示公司一共20000股,家寧有5000股,家寧媽有10000股,剩下5000股應該就是Andy的了。
不過這家公司的股份結構很怪,明明是實際上經營頻道的Andy跟家寧各占25%的股份,家寧媽占了50%的股份,因為網紅是找人來幫他管理公司,而不是由公司找網紅來合開公司,一般不會讓幫忙管理公司事務的人占這麼多的股份。
我想應該是因為Andy當初應該是因為不懂而且盲目的信任家寧媽才會搞成這樣,甚至還讓家寧媽當了董事長,等於是公司的經營權都在家寧一家人的手上,尤其是股份的分配會是Andy一切錯誤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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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把Andy踢出董事會》
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小事務除了法律特別規定以外,不然全都由董事會決定,也就是說,只要掌握董事會,等於是掌握了這家公司。
我查了一下群海娛樂公司就只有三個董事,也就是說公司的一切都是家寧媽跟家寧說了算,既然董事會都在家寧家的掌控了,為什麼還要把Andy踢出董事會,把場面搞這麼難看?因為依照經濟部的函釋,董事是可以要求查閱帳冊的,Andy一直吵著要看帳冊那就把Andy踢出董事會好了。
奇怪股權結構導致手握75%股份的家寧家可以決定所有股東會決議的事項,董事會也是她們的,股東會也是她們的,Andy是要怎麼跟她們鬥?然後家寧媽就發動覆蓋在檯面上的陷阱卡「解除Andy的董事職務」,把Andy踢出董事會。
在這裡讓我懷疑帳冊是不是真的有奇怪的地方,不然為什麼一直不讓Andy看呢?總之家寧媽的態度非常的怪異,不像是要跟Andy一起好好經營公司的態度。無論如何,她總算是把Andy踢出董事會了,然後她就開始進行下一步:搶走Andy的股份。
《搶走Andy的股份》
實務上借名登記股東的實例很多,不過除非有簽借名登記契約,不然基本上登記是誰的就是誰的,也有少數的例子是拿其他證據來證明是借名登記的。
家寧媽是公司經營的老手了,很了解公司制度,為什麼她敢主張Andy的股票是她的?我大膽猜測可能是金流的問題,因為成立公司要有資本進入公司的帳戶讓會計師驗資,如果錢沒有到位,那是不能申請公司的,家寧媽之所以敢說是借名登記,應該是因為當初成立公司的資本都是從她的帳戶匯入公司帳戶的,因為錢都是她出的,聽起來她是借名登記的情形就合情合理。
如果Andy要反駁的話,其實就拿出他有把出資的錢還給家寧媽就好了,我猜應該是沒有還,所以家寧媽才敢說是借名登記。
說實話,如果錢真的是家寧媽出的,Andy就算是著了家寧媽的道了,因為辛苦經營頻道的是Andy跟家寧,家寧媽居然坐享其成,就算是幫忙接業配的經紀人也沒這麼爽的吧,經紀人了不起抽成,家寧媽等於是每個月花3、5萬元就叫一個可以月入幾十萬的百萬youtuber來幫她打工賺錢耶,腦袋正常的youtuber應該都不會答應吧?很難相信Andy是在知情的狀況之下簽下這些文件的。
不過話說回來,法律歸法律,苓膏龜苓膏,實際上的狀況很可能會演變成家寧媽說「我出錢,所以你的25%股份是我的」,Andy說:「你的主張不合理,但我確實沒有出錢。」然後公司的股份是有可能被家寧媽拿走。
這樣對於Andy而言,最好的方法是提出YT等社交平台的經營狀況,讓法官認同這些主要都是他跟家寧所經營,以正常來說是不可能同意借名登記的,所以股份還是Andy的,最多就是讓Andy還給家寧媽出資的5萬元(對,只有5萬元),至少還可以保住25%的股份。
至於Andy說家寧媽的50%是他跟家寧借名登記的......,還是別想了,一樣的道理,如果人家不是股東,幹嘛幫你接業配?就算是經紀人也要抽成吧,占有股份很合理的。
《搶走眾量級》
其實Andy最慘的是連頻道跟Instagram及Tiktok等社交平台的帳號都被搶走了,依法論法來看,除非Andy有簽約同意讓渡這些帳號,不然原則上這些帳號的使用權還是在帳號的創立者身上,不會是公司所有的。
尤其是youtube頻道,從一開始就是Andy創的,自然是Andy才是有使用權的人,而家寧或家寧媽擅自修改了密碼,等於就是盜帳號的行為,這可能會構成妨害電腦使用罪,建議Andy可以提出告訴來反制。
《個人感想》
個人是覺得Andy真的很可憐,辛苦經營十年,結果公司賺的錢都沒分到,連股份也要搶走,然後還把所有的頻道跟社交帳號都拿走,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分手時家寧太慘烈,導致心疼女兒的媽媽出來幫她出氣,才會下手這麼狠,根本是要把Andy完全毀滅的節奏。
不過很大的原因也是Andy對於自己權益保護認知的不足,如果當初小心一點,跟律師討論一下,結局可能就完全不同了......。

本文轉載自《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FB粉絲團》,原文為:眾量級-懂法律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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