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擺脫台灣是行人地獄惡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4條修正案6月30日起起上路,不停讓行人,駕駛 人荷包將大失血。聯合新聞網整理關於不停讓行人和其他交通新規定的問答,供讀者參考。
問:我是駕駛人,哪些地點該停讓行人?
答:畫設行人穿越道之路口、畫設行人穿越道之路段。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叉路口,應暫停讓行人先通過。
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慢看停」,「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
問:我是駕駛人,不停讓行人取締認定基準是什麼?
答:一、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汽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始構成違規要件。
二、機車及慢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車輛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始構成違規要件。
問:我是駕駛人,如果被認定我未停讓行人,會罰多少錢?
答:慢車罰鍰300元至1200元。機車、汽車、大型車罰鍰1200元至6000元。並違規記點3點,及應受道安講習3小時。
問:如果未停讓的對象是視障者,會罰比較重嗎?
答:未停讓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障者優先通過,慢車罰鍰600元至1200元。機車、汽車、大型車罰鍰2400元至7200元。
問:如果未停讓行人,發生事故,會罰多少錢?
答:因不停讓行人而致人受傷或死亡,應負刑事責任且加重其刑至1/2,且吊銷駕照不得再考領。
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問:我是駕駛人,還有什麼我該注意的新規定?
答: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停標字或閃光紅燈號誌交岔路口,不依規定停讓開罰600元至1800元。
問:危險駕駛的認定?
答:超過最高時速40公里,即納入危險駕駛。超速40公里至60公里機車及小型車起罰1萬2000元、大型車1萬8000元、載運危險物品車輛3萬6000元。
超過時速60公里至80公里,機車及小型車起罰提升至1萬6000元、大型車提升至2萬4000元、載運危險物品車輛提升至3萬6000元、超過最高速限逾80公里,不分車種均罰3萬6000元。
問:我是駕駛人,如果逼車、蛇行,會罰多重?
答:若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沒遇到突發狀況任意減速、煞車或逾車道中暫停,機車罰鍰加重至1萬6000元、汽車加重至2萬4000元;1年內有2次以上行為提升至3萬6000元。
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開罰上限提升至3萬6000元。
問:我是駕駛人,如果無照駕駛,會罰多重?
答:包括越級駕駛、駕照遭吊扣(銷)罰鍰同樣加重。
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罰鍰、領有機車駕照駕駛小型車、用偽造、變造或矇領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駕照吊扣及吊銷期間駕駛機車等罰鍰上限從1萬2000元提高至2萬4000元。
問:我是駕駛人,如果發出噪音,最重會罰多少?
答:汽車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罰鍰上限提升至3萬6000元。
問:我是駕駛人或乘客,路邊停車時開車門,結果害同車道的機車騎士摔車,會罰多少錢?
答: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罰鍰提高至2400元至4800元。
問:我是駕駛人,領用古董車專用牌照,不依規定時間、路線或區域內行駛,會罰多少錢?
答:罰900至1800元。
問:我是行人,怎麼過馬路比較安全?
答:行人穿越馬路時,應走行人穿越道、天橋、行人地下道;若距離上述設施100公尺內,不可穿越馬路。在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的路口,依號誌指示穿越馬路。行人任意穿越馬路,處500元罰鍰。
警政署籲請行人過馬路不要滑手機,應在畫設的人行道行走,綠燈秒數足夠再加速通過,在未畫設人行道的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
問:恢復民眾可檢舉項目有哪些?
答:• 在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
• 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
• 起駛前不讓行進中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 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 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
• 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警號,在後跟隨急駛。
• 在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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