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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 處理流程怎麼做?是不是一定要報警?一定要申請初判表嗎?車禍賠償多少錢合理?車禍處理和解 程序是?車禍調解要向誰聲請?車禍保險理賠 流程搞不懂?本篇文章將帶你一次瞭解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車禍處理流程全攻略,出車禍怎麼辦?車禍處理教學大補帖!
根據台灣交通部111年的道路交通事故統計數據中,可以看到從1月至11月就發生了33萬件交通意外,平均下來每天至少會有1,000起的事故發生。俗話說:「馬路如虎口」,不論是駕駛人還是路上的行人,都應該要注意行車安全!但,意外總是來得猝不及防,當車禍發生時到底該怎麼辦呢?本篇文章將提供車禍處理的教學攻略!
(一)車禍處理該怎麼做?不用慌!牢記5口訣就行!
出車禍怎麼辦呢?請先牢記這5個口訣!
第一步:放
放置警告標誌,提醒後方來車與用路人前方有事故,請小心閃避。駕駛人平時就要檢查汽車內是否放置警告標誌,以備不時之需。而機車因為空間不夠大,很少有人會在車廂內放置警告標誌,遇到車禍時可以使用手機的手電筒進行閃燈,提醒後方來車。
第二步:撥
撥打110電話報警,若有傷者一併撥打119救護專線。
第三步:劃
將車禍雙方的車輛位置劃線定位,可以使用口紅、路邊的小石頭⋯等,看得出具體位置的工具。或是用智慧型手機拍照、錄影記錄現場狀況。
第四步:移
當沒有人受傷時,將車輛移動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有人受傷時,需要雙方當事人都同意才可以移動車輛。
第五步:等
當以上步驟都確認完成後,就移動到路旁、或至安全的區域等待警方到場處理。
「放、撥、劃、移、等」是即時車禍處理的5個步驟,按照這個步驟並多注意車禍處理注意事項,就可以快速又安全的處理交通事故,避免二次意外的發生。
(二)一般車禍處理時間要多久?趕著上下班怎麼辦!
車禍現場的處理時間會依據人員傷亡、車輛毀損的情形而有所不同。假設有人傷亡的話,還會有救護人員到場處理傷患並送至醫院,那麼雙方筆錄可能會依現場情況在警局製作;若無人傷亡或傷者無大礙,則警方到場後會製作筆錄、給予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當事人留完彼此的聯繫方式以利後續相關賠償事務後,便可以離開現場,快的話約30分鐘至1個小時內會完成。由於車禍牽涉到個人健康安全與車輛賠償的財務問題,因此千萬不要因趕著上班或其他因素草草了事,以免後續有更多麻煩纏身。
且車禍後續會依據和解、調解、訴訟的時間不等,一般車禍處理時間是1至3個月,倘若涉及到訴訟的話時間會拉得更長。這邊要提醒大家,刑事訴訟需要在車禍發生的6個月內提告,而民事賠償則是有2年的期限。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後續,步驟是什麼?!
(一)車禍處理SOP必知教學,5分鐘助你立刻掌握要點!
車禍報警非常的重要,切勿因「小車禍」就鬆懈。先前就有議員在質詢時表示自己有收到民眾的陳情,因車禍事件小所以沒有報警,以為沒事後就各自離去,沒想到過了幾天反遭對方提告肇事逃逸罪!所以建議大家遇到再小的車禍還是要報警,讓警方留有正式的紀錄,之後才有資格申請車禍初判表與車禍鑑定報告。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 車禍報警
車禍發生的當下立即報警,警方到場處理之後就會有第三方的紀錄留存。
第二步 拿取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若有人員傷亡,在車禍筆錄做完之後,警方會給予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面會登記當事人的姓名、電話、車牌號碼。
車禍筆錄相關事項:
這邊要注意的是,筆錄存在的目的在於當有人員的傷亡時,後續進入刑事訴訟(例如:過失傷害罪、過失致死罪)會需要用到的證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41條、第100條之2的要求,對犯罪的嫌疑人進行訊問時要做紀錄,是為「筆錄」。而車禍筆錄期限依照刑事訴訟法,需要在車禍發生的6個月內,當此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才會由法院做評斷。
• 當事人輕傷:警方可能會在現場做筆錄。
• 當事人重傷:救護車先將傷者送至醫院急救,至於車禍多久要做筆錄呢?警方會致電通知傷者做筆錄。車禍筆錄期限依照刑事訴訟法,需要在車禍發生的6個月內,當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才會由法院做評斷。所以車禍筆錄是有時效性的,建議民眾發生車禍後,若沒有嚴重到無法行動的傷勢,儘早處理比較好。
車禍發生的當下,當事人會因為驚嚇、緊張⋯等因素,沒有清楚表達事故發生的情況。因此常出現「車禍筆錄可以重做嗎?」、「車禍筆錄說謊會犯法嗎?」的疑問,以下為大家解答。
☆「車禍筆錄可以重做嗎?」
需要致電詢問承辦的警員能否再重做筆錄,但製作兩次筆錄說的內容不一可能會影響到法院的判斷,因此建議大家在車禍做筆錄的時候就要冷靜地陳述事實,才不會造成對己方不利的結果!
☆「車禍筆錄說謊會犯法嗎?」
由於當事人有不自證己罪的權利,因此做筆錄說謊並不會觸犯法條。但做筆錄的當下警方都會全程錄影錄音,進入司法程序後法院會在判刑的時候會按照筆錄陳述的狀況來做判斷。如果說謊被發現的話,可能會影響法院的判決喔!
第三步 申請初判表或車禍鑑定報告
車禍發生的30天後,可以申請車禍初步分析研判表。若當事人想要釐清肇事責任與詳細肇責歸屬的話,可以再自費申請車禍鑑定報告。
第四步 調解/和解
向鄉鎮市區設置的調解委員聲請調解,或是在警察機關的見證下進行和解。
第五步 調解成功即結案/調解失敗則訴訟
如果和解/調解成功的話就會簽署和解書,和解書中會明訂後續刑事部分不追究,之後就不能再提出告訴。若調解失敗,當事人可以請調解委員會提供調解不成立之證明書,接著檢察官就會判斷是否起訴被告,全案轉往司法程序。
(二)車禍初判表怎麼看?掌握警方初步研判的肇責!
車禍初步分析研判表,也就是「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以下簡稱初判表。初判表是警方根據筆錄結果、現場車輛狀況、監視器⋯等,初步分析肇事的原因。此表僅供參考,並不具有法律 效力。
初判表上會登記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姓名、車牌號碼、以及可能的肇事原因或違規事實。項目簡單清楚,較不會有複雜的敘述。可以大略知道肇事原因、是否有違規項目,若未發現肇責也會記錄在初判表上。
(三)車禍鑑定報告是什麼?一定要做嗎?多少錢?
車禍鑑定報告是不一定要做的!但若當事人對初判表不服者或想要有更專業的判斷依據,就可以選擇自費申請車禍鑑定報告。因車禍鑑定報告的鑑定人員包含了律師、教授、警察⋯等,對於日後上法庭談賠償較有幫助。
車禍鑑定報告一份為3,000元,需要向事故發生地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申請,或至網路上輸入「車禍鑑定報告查詢」,即可查詢相關事項。申請人限定為:
• 當事人。
• 當事人的配偶、繼承人、代理人。
• 車輛的所有人。
且申請資格也有所限制:
• 申請日不能超過事發日6個月。
• 沒有報警的車禍案件。
• 當案件進入偵查與審判程序者不得申請。
車禍鑑定報告優缺點:
優點:評斷有依據(專業人士)、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可當作法院評判的證據之一。
缺點:需自費申請、有6個月的申請期限、證據不足有可能無法判別肇事歸屬。
當以上都符合資格並申請完成後,就可以等候車禍鑑定報告出爐囉!而報告書中,會寫到雙方都有過失、抑或是只有單方有過失。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即使是車禍鑑定報告也會有無法判別的情況發生。需要特別注意的一點是,報告書上不會明確的寫出肇事責任的百分比,所以賠償金額的比例要由當事人自行協調,或交由法院判決較為公平。
車禍求償共哪些項目?賠多少?如何申請車禍賠償?
(一)車禍刑事責任有哪些?過失傷害還是過失致死?
車禍賠償究竟該怎麼處理呢?首先要知道車禍發生後,若有人員傷亡就會有「過失傷害罪」或「過失致死罪」的車禍刑事責任,過失指的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導致損害發生」。如此一來不只車輛上的損害跟民事訴訟相關,人員傷亡也會導致車禍刑事訴訟的產生。
那麼「過失傷害罪」與「過失致死罪」的差異是什麼呢?
• 過失傷害罪:因車禍導致的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如果當事人不提起訴訟的話,檢察官不會主動偵查此案件。
• 過失致死罪:因車禍導致的過失致死罪屬於「非告訴乃論」,檢察官有義務要追查此案件,即使受害者的家屬與對方和解後也不能主動撤告。
(二)車禍求償項目一覽!如何申請?車禍民事賠償最高賠多少?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聲請流程:
車禍求償期限為6個月內,在時間內進行和解與調解,若談判破裂才可以在時間內向對方提告刑事訴訟(過失傷害罪)!檢察官起訴後,可向車禍肇事者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此舉是以刑逼民的心態,利用刑法迫使對方接受自己在民事賠償上的主張。
民事訴訟 聲請流程:
若單純提起民事訴訟的話,需由事故被害人以民事起訴狀,將自己因車禍導致的損害、其他額外開支⋯等都整理完成,並在起訴狀中書寫個人資料、請求聲明、案件發生的事實經過、請求範圍與金額,連同證物資料一併遞交法院。法院在審理前會強制雙方進行調解,如果調解失敗才會開庭審理。
要特別注意的一點是,由於損害賠償跟財產相關,有些證據或是書寫的內容自己寫可能導致法官無法理解,又或是資料有缺失而導致判決的金額與想像中有落差,所以建議大家請專業的律師來協助撰擬書狀,才會使案件往理想的狀態前進。
車禍求償清單
1.醫療費用:因車禍而至醫院治療的所有項目,包含住院費、手術費、藥品費、復健費、檢查費用⋯等,均可向肇事者求償。
2.增加生活額外支出之費用:依照民法第193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被害人造成損害並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若受害者因車禍導致無法自理生活,需要請看護,或是加裝義肢、使用拐杖、來回往返醫院的交通費⋯等,都算在增加生活額外支出的費用內。舉例:車禍導致車輛受損,受害方因此無法使用車輛,是為車禍交通費求償項目之一。
3.無法工作之損失:因車禍而暫時無法工作,受害者可以提出身體遭受侵害之前的穩定收入薪資條,要求對方賠償自己不能工作這段期間的勞動力損害。若因車禍導致受害者永遠喪失勞動能力,則需要提出殘障等級的判別資料,向加害人請求賠償。減少、喪失型勞動力的薪資賠償,會依據被害人的薪資損失計算標準。
4.精神慰撫金:這是唯一一項受害者可以聲請的「非實質財產損害補償」的項目,意指當車禍發生後,受害者因人格權遭受侵害,且導致精神痛苦,便可以依比例要求不同程度的精神賠償。
5.其他費用:包含雜項的支出,或是未來可能需要復健的費用。
民事賠償的項目很廣,也會依據車禍損害程度的不同有所增減,先前有新聞報出車禍重傷但只判賠8,000元的案例、抑或是法院判違規的被告高達千萬元賠償。所以金額從數千、數萬,甚至數百萬、數千萬都是有可能的!
車禍處理和解怎麼談?一定要跟對方和解嗎?
(一)車禍和解流程詳細程序!車禍私下和解OK嗎?
只要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車禍私下和解是OK的,以下將列出車禍和解流程與注意事項。
第一步:備齊所有資料
和解前要準備當事人的事故登記聯單、車禍初判表、行車紀錄器⋯等,任何可以佐證車禍肇事責任的資料都需先備齊,以利己方談判。
第二步:通知保險理賠
通知保險公司自己發生車禍,讓他們清楚目前的車禍情況,同時也可以知道自己理賠的程度。如果有能夠啟動的保險理賠,就可以請保險公司協助幫忙。
第三步:選定和解的日期/時間/地點
與雙方約定和解的日期、時間、地點,並盡量選在白天的公共場所,避免和解破裂時自身安全受到危害。
車禍和解的注意事項:
A. 車禍私下和解書的內容雖然沒有固定的格式與規範,但因和解書簽訂就相當於兩人達成共識、完成契約,所以建議民眾可以自行上網查詢資料,盡量將內容完整化,保障自身權益,或交由專業的律師協助。
B. 和解書包含的資訊重點如下:
• 雙方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聯絡地址、親筆簽名、手印。
• 說明事故發生過程。
• 和解條件、金額、約定還款日期。
• 約定其餘請求權拋棄/刑事部分不追究的相關條款。
C. 和解地點建議選在警局,警方除了提供場所外,也保護當事人的安全,避免談判時被對方威脅、傷害。若不能在警局的話還是要選擇人流量大的公眾場合,切勿進入單獨的包廂或對方家進行和解。
D. 民眾也常會有疑問「車禍和解還能告過失傷害嗎?」如果在私下和解書當中沒有寫到約定其餘請求權拋棄/刑事部分不追究的相關條款,那麼還是可以針對刑事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要特別注意,若當事人有受傷,雙方和解之後也要要求對方「撤回刑事告訴」,如此一來便不用擔心和解之後還被對方提起刑事傷害告訴。另一種更簡單的方法則是聲請調解委員會,若調解成功則代表此案件不能再提出訴訟,避免和解後又挨告。
(二)車禍不和解會怎樣?維護自身權益就這樣做!
車禍不和解的原因非常多,其中不外乎就是賠償金額談不攏、或是對方態度惡劣不肯配合。若車禍對方一直不和解的話,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式:
進入調解程序
調解程序會有第三方公正的人士在旁協助,調解成功後簽立的調解書具備了法律效力,如果對方未履行約定,當事人便可以拿調解書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強迫賠償。
提出告訴
如果調解失敗才會走到最終步的訴訟,訴訟可以選擇「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或「民事訴訟」。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使當事人可以針對身體所受之侵害損傷、財產的損害,向加害者要求賠償;民事訴訟包括當事人的財產損害、身體損害也可以要求賠償。
車禍調解怎麼做?車禍調解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車禍調解聲請流程一點都不難!看這篇就懂!
這邊要先提醒一下大家,大部分的人在查詢「車禍調解申請」、「車禍調解申請流程」時,會使用「申請」,但這其實是錯誤的喔!民眾以口頭、書面的方式向法院提出法律的請求時,就需要使用「聲請」;「申請」是在民眾對行政機關提出某項行為的要求下使用的。例如:出國要向外交部「申請」護照。
而車禍調解委員會也是使用「聲請」,當大家在網上查詢「車禍調解委員會申請」、「車禍調解委員會線上申請」,雖然還是會出現想要的結果,但可以發現政府網站名稱都是使用「聲請」喔!
車禍調解委員會聲請方式:
• 向鄉鎮市區公所聲請調解:當雙方都同意,即可到鄉鎮市區公所聲請調解。
• 向法院直接提告:車禍產生的訴訟案都屬於強制調解,因此法院在進入訴訟前都會先強制調解,車禍調解不成立後續才會由法院進行判決。
車禍調解委員會聲請流程:
第一步:提出調解聲請
由當事人以書面、口頭的形式,向鄉鎮市區公所、法院提出聲請,或是查詢「車禍調解委員會線上聲請」,點擊各縣市政府的網站進行線上聲請。
第二步:檢查資格、確認受理
當調解委員會收到調解聲請後,就會進入檢查的環節,確認當事人聲請書的內容是否有誤、當事人資格與資料是否正確,都沒問題之後就會受理。
第三步:以書面通知
調解委員會受理案件後,會在7天內決定調解日期,並以電話、簡訊、書面的方式通知雙方到場。
第四步:進行調解
調解委員會是公正的第三方,因此會傾聽當事人意見,詢問各自對賠償內容的想法,接著進行下一步的建議。
第五步:調解成立/調解不成立
• 若車禍調解成立就會在調解書上簽訂姓名與日期,調解委員會就會送交法院核定。
• 若車禍調解不成立,調解委員會會發給雙方「調解不成立證明書」,接著如果有告訴乃論的案件,當事人可以提出請調解委員將調解不成立的車禍案件移送檢察官偵查,若檢察官確定對方有犯罪的嫌疑,便會起訴並交由法院進行判決。
(二)車禍對方不處理也不調解怎麼辦?直接提告嗎?
當發生車禍但對方不處理的情況,請直接聲請調解,調解過程中若對方不到場或是不肯進行和解、態度不佳,就能向調解會聲請「調解不成立證明書」。接著向法院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以刑事訴訟逼迫對方現身面對。沒有受傷的話就提「民事訴訟」,由法院來判處賠償的金額。由於提告已經是調解後的唯一選項,所以調解不成立之後就會轉往司法程序。
車禍調解期限的民事賠償是兩年,但盡量在車禍發生6個月內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立受害者還可以提告刑法的過失傷害,若超過期限就少了一個向對方索要賠償的機會。
車禍保險理賠流程、必要文件有哪些?準備好就不怕保險不理賠!
(一)車禍保險理賠項目?理賠金額?一次看清楚!
車禍保險理賠項目很多,除了政府規定的強制險外,其他的任意險就要看各投保人當初投保的項目有哪些,依自身能力選擇投保金額,以下將使用強制險與多數人投保的任意險為舉例。
此外,車禍保險理賠必備文件為:「保險單、行照、駕照、被保險人印章、報案三聯單⋯等相關資料」,帶著上述文件在車禍發生的5日內前往保險公司,保險員會根據投保項目、車禍情形做判斷需要再準備什麼資料。
強制險
能夠保障車禍中我方駕駛(本人)以外的其他人受傷/死亡/失能,例如:對方駕駛&乘客、路人,不論肇責歸屬是否在我方,都可以申請賠款。理賠金額依據健康損害情形有所不同,最高上限為2百萬。由於是政府強制規定投保的保險,如果沒保強制險車禍的話,不僅損害自身權益,還有可能會被政府開罰6,000元至3萬元喔!
第三責任險
當肇責歸屬在我方駕駛人,也就是投保人,造成對方受傷、財產損失時可以申請賠款,理賠金額以保額為上限進行賠償。
駕駛人傷害險
其中又區分成兩種類型,分別附加在「強制險」與「第三責任險」上。保費金額、保險範圍、程度都有所不同,理賠金額以保額為上限進行賠償。
車體損失險
當車禍發生時,投保人的愛車受到損害,可以直接申請並即時修理,理賠金額以保額為上限進行賠償。
看完了車禍的理賠項目,而民眾常有一個疑問:「車禍一定要出險嗎?」因為出險就會連帶著影響到保費的金額,但只要「肇事責任不在我方」,就不一定會被加費。接著就繼續瞭解車禍保險理賠流程吧!
第一步:發生車禍
報案後通知保險公司,或是直接將車禍交給保險公司處理。這邊要建議民眾一定要報警留有官方紀錄,否則保險公司可能會以沒有報警為由拒絕理賠。
第二步:提出理賠申請
在車禍發生的5天內填好理賠申請書,備好相關文件,再將資料送至保險公司。
第三步:受理理賠案
受理理賠案後,保險公司會透過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客戶。
第四步:提出理賠申請
開始進行查證,釐清肇事責任的歸屬、確認財產損失的情況。
第五步:文件簽收(根據不同的保險而有異)
• 若為車險的話,簽收車險的相關文件。
• 若為強制險,此步驟為確認理賠文件是否齊全。
第六步:理賠金給付並結案
保險公司透過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客戶是否完成理賠金給付,並連帶附上結案資訊。
(二)車禍保險理賠要多久?車禍對方保險公司何時理賠?
車禍出險的時間會根據保險公司的不同/保險理賠金額/保險業務員的狀態/理賠時間點⋯等,而有不同的速度。實際理賠的時間要依民眾保單的合約為主,保險人要在約定期限內給付賠償金額,若未註明期限,則根據保險法第34條,保險公司應於接到通知後15日內給付賠償。
當車禍發生時,要由我方主動積極的向對方/對方的保險公司施壓,才能加快理賠的速度。因為保險公司與對方是債務的共同債權人,但「不會也沒有義務」主動協助賠償。此外,時間也依理賠金額/項目⋯等有所不同。一般來說,對方保險公司理賠時間約在3個月內,若牽涉到訴訟的話時間會更長,再加上理賠金匯至受害者戶頭的時間都不一樣,普遍來說約為1個月左右,民眾在談判要求賠償的時候要自行評估。
車禍處理流程SOP懶人包!
1.車禍報警
報警取得警方的留存紀錄。
2.拿取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向警方拿取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面會登記當事人的姓名、電話、車牌號碼。
3.申請初判表或車禍鑑定報告
為了釐清肇責歸屬,申請車禍初步分析研判表或車禍鑑定報告。
4.調解/和解
向鄉鎮市區設置的調解委員聲請調解,或私下和解。
5.調解成功/調解失敗
調解成功則結案;調解失敗則由檢察官判斷是否起訴被告,接著全案轉往司法程序。
車禍處理注意事項
建議您
• 務必報警處理,免除後續麻煩。
• 跟警方拿取交通事故登記聯單。
• 無論傷勢嚴重與否,都要去醫院治療並開設診斷證明。
請勿
• 擅自移動事故車輛、傷患。
• 擅自離開現場,可能釀成肇事逃逸的罪嫌。
• 直接離場且未錄音、未持有證據證明雙方都同意離場。
• 未釐清肇事責任之前就先賠錢。
參考法條與資料
• 刑法 第314條告訴乃論罪
• 刑法 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 刑法 第276條過失致死罪
• 刑法 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
• 刑事訴訟法 第41條
• 刑事訴訟法 第95條第2項
• 刑事訴訟法 第100條之2
• 刑事訴訟法 第237條
• 民法 第193條民事賠償法
• 民法 第213條民事賠償法
• 行政保險法 第34條
• 行政保險法 第58條
本文轉載自《法律Follow me》,原文為:車禍處理流程超詳解!一篇包辦所有車禍處理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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