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器官捐贈 者有機會幫助四到五位器官衰竭患者重獲新生,近年來越來越多人能夠接受器捐,選擇生命邁向終點時,捐出大愛延續新生,本文將整理常見器官捐贈問題、條件、流程、限制等等。
不是人人都能捐!器官捐贈條件與限制
器官捐贈主要條件有二項,長庚醫院社工師謝書豪說明,其一是捐贈者須符合「腦死」條件,而且器官功能良好、無重大疾病(惡性腫瘤、愛滋病、敗血病等),其二是捐贈者生前要表明捐贈意願,如若尚未年滿20歲,需由監護人簽署同意,如捐贈者生前並未簽署同意書,捐贈器官則必須由最近親親屬書面同意後才可以執行。
何謂腦死?須經醫師兩次測試
判定腦死之前,需留院觀察患者12小時以上,確定處於深度昏迷,無法自主呼吸,且須由兩位醫師兩位醫師及患者原主治醫師,共同進行兩次腦幹測試,且測試至少間隔4小時,排除藥物、代謝異常與低溫導致的假性腦死。
不少人疑問,「植物人等於腦死」嗎?植物人並不等於腦死,植物人仍具腦幹功能,可維持心跳與呼吸,不符合器官摘取條件。
想捐贈器官怎麼做?可反悔嗎?
民眾可以臨櫃,也可以線上申辦器官捐贈,首先線上申辦的部分,進入衛生福利部網頁「預立醫療決定 、安寧緩和醫療 及器官捐贈意願資料系統」簽署意願書;或是到各大醫療院所、健保署、衛生所臨櫃,向窗口索取紙本同意書後郵寄,之後會註記於健保IC卡。
如果送出申請後又臨時反悔,是可以隨時撤回線上或書面申請,無須額外費用。
器官捐贈能指定嗎?流程一次懂
他說明,依照現行法規捐贈者可以「指定捐贈」給五親等內的家人,但所捐器官數量須多於指定數、僅在醫療配對成功時可執行指定,否則會由器官捐贈中心統一依據血型、組織配對等進行媒合。
謝書豪表示,醫院社工會一手包辦捐贈後的聯絡、文件申請、火化協調與衛福部補助申請,減輕家屬負擔,多數受贈醫院會提供喪葬補助,並協助遺體修復與遺容整理,讓家屬安心送別,部分醫院會提供醫療費用減免,如家屬有經濟壓力,可再申請社會補助。
「器官捐贈」常見2大誤解
誤解一:「醫生會為了器官不搶救病人」
這是錯誤想像。腦死判定標準嚴格,且需兩位醫師共同確認,醫院會先全力救治,直到確定無法挽回後才進入器捐程序。
誤解二:「器官摘除後不會縫回」
謝書豪強調,器捐與外科手術一樣,會縫合與清潔遺體、換上家屬準備的衣物。部分醫院甚至使用3D列印器官輔助恢復遺容,尊重亡者與家屬感受。
器捐注意事項:與家人提前溝通
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捐贈者生前雖已簽署同意,具備合法資格,不必再取得家屬同意,但第一線醫護團隊及社工人員遇到若家屬堅決不同意,仍會考量家屬情緒、並不會強行執行。
謝書豪建議:「在生前就與家人討論器捐,是比簽紙更重要的準備。」自己身後事如何處置最圓滿唯有自己才知道,建議除了器官捐贈同意書外,可以同時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預立醫療決定書,一併表達對生命末期醫療處置的看法,讓自己有尊嚴地告別,也讓家人無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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