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30年的小美,年屆退休年齡,對於早已無愛的先生勇敢提出離婚,但對方不願答應,協議離婚 無解的小美該怎麼做呢?律師王耀緯表示,對於單方面僅是不愛了要進入法院訴請裁判離婚,是很難達成目的,畢竟婚姻非兒戲,必須舉證。
事實上,離婚又可分為3種方式,最快速的是「協議離婚」;若協議不成,則可考慮有第三方協助的「調解離婚 」;若雙方還是無共識,可訴請法院強制執行「判決離婚」,此種耗時最久。
一、協議離婚:速度快、手續簡單
雙方自行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但需要兩人共同前往戶政事務所辦手續,因此律師建議,雙方如果確定達成共識,可火速把手續辦一辦,避免後續簽完離婚協議書又變卦、反悔;此外,協議離婚還需要有兩位見證人。協議離婚是三種方式中速度最快的一種,只要雙方面對面坐下來,白紙黑字,一起到戶政機關辦理就可以。
二、調解離婚:有第三方專業人士介入
雙方協議不成,可進入調解離婚,不需要有見證人。調解離婚是進入法院,由第三方介入調解,順利的話可由其中一人拿著「調解筆錄」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筆錄由法院做成正式的調解筆錄。
調解離婚的過程與協議離婚類似,共同點是雙方必須達成共識,如果一方仍舊很堅持不願意離婚,那調解離婚也是無法達到目的,不同之處在於協議離婚是當事人兩人講好做成協議,不一定要在法院就可達成離婚共識。
調解離婚會在法院,由法院安排調解委員,擔任居中協調中立的第三方,調解委員具有豐富跟專業的經驗,這種情況比裁判離婚有更多彈性促進雙方共識。
三、裁判離婚:法院判決離婚、耗時長
裁判離婚是直接訴請法院判決離婚。協議不成、調解無共識,最後就只能透過法院裁判方式,讓法院直接下判決解消兩人的婚姻關係,之後其中一方拿判決書單方面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王耀緯指出,通常提起裁判離婚就是強制調解事件,法院本來就會安排調解程序,調解程序如果沒辦法達成離婚共識,就會繼續走訴訟程序審理。
裁判離婚上法院平均要花多久時間?依律師經驗,判決離婚一年到一年四個月都有可能,離婚「不會這麼快」。王耀緯說,離婚訴訟中須提出無法維持婚姻的事由,這牽涉舉證、調查程序,例如需要傳喚證人等等,都是需要讓法院有時間審理。
實際情況是,王耀緯表示,離婚往往會搭配「剩餘財產分配 請求,酌定親權問題,因此要審理的事項很多,所以時間比較長」,離婚不只是進行離婚的動作,接下來還會碰到財產分配、孩子親權判給誰等等。
單純不愛了想離婚?法判恐難判離!
針對小美案例,沒有愛了想離婚可以嗎?王耀緯指出,民法婚姻關係中並非兒戲,「不是今天想結就結、想離就離,立法者預設的婚姻關係是夫妻之間要經營共同永久生活,是一共同體,要判決離婚要符合一定要件」。依照民法1052條規定,較常見的像是出軌、與其他人有性交或是其中一方虐待、遺棄、其他重大難以維持婚姻事由,才可以透過法院進行判決離婚。
王耀緯進一步說明,如果僅是單純不愛,並非民法上所規定的列舉事由,如果不是列舉事由,那就要視有無其他概括事由,是雙方無法繼續維持婚姻下去的原因,需要具體指出沒辦法繼續維持的理由,而不是單方面不愛了,法院是不會允許的。
法院會檢視無法維持婚姻的理由為何,「這理由是不是任何人遇到都無法忍受,例如其中一方沒有任何理由不告而別、冷暴力、經常吵架,或生活上習慣是非常誇張到一般人都難以忍受。」
王耀緯提到,法院會審究雙方無法繼續維持婚姻的理由,是哪一方要負起責任,或是雙方都有責任,舉例來說,沒辦法維持婚姻的原因是,除了一開始的生活習慣、價值觀無法契合,雙方都無法改變現況、對婚姻關係不理睬,並且無心繼續經營、甚至做了背叛對方的舉動,這種情況下,雙方都有責任,兩人都有權利可以提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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