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老後生活,是每個人都可能面臨到的狀況,無論是終身未娶未嫁、離婚、喪偶、沒有小孩等情況,都可能在人生的最後階段,單獨與自己相伴。離開後財產如何處理,是多數人的擔憂,不想被充公,也不想留給不投緣的家人,到底該怎麼辦?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表示,有4種方式可以讓離開後的財產完美分配,最重要的是要提前規畫。
突破特留分 錢花自己身上
蘇家宏分享一個案例,55歲的珍珍生長在重男輕女的家庭,爸媽不疼、哥哥又常欺負她,只有姊姊對她最照顧。這幾年父母親相繼過世,自己也罹癌,她感受到哥哥有意覬覦她的千萬財產,因此求助律師幫忙。
因為珍珍是單身 ,沒有小孩和伴侶,父母皆過世,因此根據法律規定,兄弟姊妹成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就算提前寫好遺囑,不想分產給哥哥、要全部給姊姊,但根據「特留分」規定,哥哥無論如何都有權利可以分到她的財產,對此,她感到非常煩惱。
用法律妙招 提前做好分配
蘇家宏說,雖然法律有特留分的規定,保障繼承人的權利,但珍珍可以轉個彎,把自己的遺產變少,讓哥哥能繼承的金額大大縮小,彌補自己的內心不平。
第一,生前處分,包括對自己好一點、環遊世界吃大餐,把錢用在自己身上,或是生前贈與姊姊,以及買保險指定受益人為姊姊。
第二,增加債務、降低遺產總額,像是將房子拿去貸款,取得的現金用在自己身上。
第三,喪失繼承權,若哥哥生前對她有重大的傷害、汙辱等情形,在有證據支持下,有機會讓他喪失繼承權。
第四,收養子女,若有收養子女,遺產將由子女繼承,不會落入哥哥手中。
以上是透過合法管道,避免讓相處不睦的家人,繼承到自己的大筆財產。蘇家宏提醒,一定要提早規畫財產處理,不僅能減少可能的稅務支出,也能讓財產分配的掌控權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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