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爆紅的韓劇《夫妻的世界》,講述一對看似相愛的夫妻因背叛而將愛情切斷後,陷入漩渦的故事。
劇中女主角是位有名望的醫師,也是家中的經濟支柱,其丈夫身為導演卻毫無成就,連開設電影製作公司都是由妻子出資。然而,丈夫遇上年輕貌美又崇拜他的小三,竟拿著正宮賺的錢來討小三歡心,甚至花光公司資產,還將妻子與他居住的房子抵押貸款,連兒子的保單也拿去質借(質押借款)。
後來,決心反撲的女主角精心策劃了一場對付腥夫和小三的復仇大計,最終順利將丈夫掃地出門,還爭取到了兒子的信任與撫養權,並努力奪回財產事業,在這場離婚 大戰中大獲全勝!唯一美中不足的,可能是大肚子的小三,最後還是成功上位,和出軌腥夫雙宿雙飛……。
我之所以提到這部韓劇,是因為該劇開播之後,不但有媒體詢問劇中夫妻財務管理的改善空間,以及離婚的相關財務問題,巧的是,也有客戶跑來諮詢夫妻之間財產的問題,讓我印象相當深刻。
其實劇中能夠探討的,除了婚姻中的情感糾紛,還有夫妻之間更難處理的財務問題。我會先就婚姻進行式的夫妻財務管理,提出我的維繫方法;若真的走上離婚一途,則須特別注意財產分配及保單調整。
過度信任,反而造成婚姻財務風險
信任是婚姻的基石,但過度信任也暗藏著危險。我經常協助家庭與夫妻處理財務困擾,發現亞洲社會重視家族甚於個人,夫妻自然會成為共同體。在這樣的狀況下,婚後夫妻的資產多半視為共有,再加上認為談錢傷感情,因此經常不太了解另一半的財務狀況。不少夫妻習慣由其中一方掌管財政,另一方負責出錢,這時如果沒有事先想好防堵資產外流的方法,那麼負責管錢的人,很簡單就能任意動用家中財務。
在《夫妻的世界》中,男主角不但可以隨意花用公司的錢,還能拿著房地權狀和兒子的保單去向銀行借款,表示女主角原本就給他動用財產的權限,甚至很有可能把房子和公司都登記在他名下,連兒子保單的要保人也是男主角,要不然這些事情,通常都需要委託書才能辦理,沒辦法想怎麼做、就怎麼做。
以臺灣的法律來說,財產登記或者移轉給誰,就是屬於誰的,尤其夫妻之間經常相互贈與金錢和不動產,一旦給了對方,即使證明了是自己出資的,仍很難要回來。
正因夫妻之間的財務很難完全切割,所以我認為,與其一直擔心對方做出不利自己的舉動,或非得等到事情發生才設法挽救,不如夫妻雙方先達成共識,建立好財產管理模式,才能防患未然。
離婚前,別忘了先變更保單
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家有本難念的經,當婚姻觸礁,即使再怎麼努力挽回、想要排解問題,也可能會失敗,最後不得不簽下離婚協議書。不過,離婚並不只是簽個字就好了,我有許多客戶在情緒高點時,都會疏忽了這點,因此在給予感情建議之餘,我會特別給予專業上的建議,例如:財產分配及保單調整。
依據《民法》規定,夫妻財產制分為「法定財產制」以及「約定財產制」,若夫妻未以書面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則會以「法定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而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只有在夫妻財產制未約定時,即為適用法定財產制時才有主張的餘地。
除此之外,夫妻在婚姻關係中,經常互相以自己為要保人、對方為被保險人來規劃保單。然而,當雙方感情破裂、無法修復,準備走上離婚一途時,難過之餘,也請別忘了重新審視一下有關保單的權利義務,以免日後影響到個人權益。
在保單上,最重要的有三個人――受益人、要保人、被保險人,分別說明如下:
●受益人
受益人不會因為離婚就自動更改或是失效,因此,如果離婚前的受益人設為另一半,但離婚後忘記變更受益人,如此一來,日後發生事故理賠時,理賠金可能會由前夫或是前妻獲得。
●要保人
要保人有繳納保險費的義務,也可申請保單借款、更改受益人、申請契約變更等,因此在法律上,保單視為要保人的「財產權」。若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非同一人時,被保險人並無法行使要保人的保單權利,所以在協議離婚時,務必確認保單的要保人是誰,以免無法行使保單權利。
●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係被保障的人,當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時,將啟動理賠程序。依據《保險法》第105條:「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撤銷之。其撤銷之方式應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如果保單的要保人是你,被保險人是配偶,之後兩人離婚後,前夫或前妻依法是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撤銷該同意,並經保險公司受理辦理完成後,致使該保單即發生終止的效力。所以,建議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最好為同一人,避免未來夫妻關係生變所衍生的相關問題。
財務管理4步驟,定期檢視金錢流向
對一般夫妻而言,要求對方公開自身財務,甚至讓自己可以隨時查核,並非一件易事,一方面是難以啟齒,另一方面恐怕會帶來「信任危機」。因此我建議,以「家庭財務管理」的角度來協商,雙方較不會有壓力。以下是4個執行步驟:
1. 設立共同財務目標
不論夫妻中,經濟來源是哪一方,若能彼此達成共識、設立共同財務目標,一來可以釐清彼此的金錢觀念,二來可以凝聚家庭向心力,產生夫妻同心之感。
設立目標時,要先討論出未來想要達成的事項,例如買車、買房、小孩教育基金等,並訂出具體的金額,以及每個月該編列的預算,接著衡量雙方收入,協商分擔比例或項目。
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一個小眉角──不需要掌控對方「全部」的金錢,而該各自保留一點私房錢,想花的時候就花,如此一來,不僅感受會更幸福,也能讓兩人更放心的公開財務。
2. 建立家庭帳戶,專款專用
建立家庭帳戶的原則是「一目標一帳戶」,依照不同目標來劃分各自帳戶,例如生活日用帳戶、教育基金帳戶、夢想金帳戶等,才能做到「專款專用」。當每個月收入一進帳,就立刻將錢匯入不同帳戶中,便能避免不必要的開支。
至於帳戶該由誰管理,我建議盡量分工合作,不要把錢集中在其中一人名下;最直接的分配方式,就是依照出資比例與金額多寡,來決定以誰的名義開戶。要是雙方出資比例相同,也可以依照「對目標的重視程度」來分配,例如其中一方非常重視孩子的學習狀況,就負責管理教育基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屬於不能任意動用的帳戶,最好不要辦理提款卡,甚至連網路銀行都不申請,才能確實把錢留住,避免越存越少的窘境。
3. 記帳
養成記帳習慣除了能讓夫妻一起審視金錢流向,控制收支,還能了解對方的消費習慣,順便觀察彼此是否把錢花在不該花的地方,可說是一舉數得。
4. 定期檢視成果
我建議,每年最少盤點家庭財務一次(最好的情況是每半年就盤點一次),確認目標達成率,並檢討該如何調整預算。
如果有基金、股票等投資標的,則至少每一季就要盤點一次,一來是檢視績效,二來是進行投資組合的「再平衡」,讓資產配置回到原本設定的比例,例如:股占多少%?債佔多少%?以降低投資波動。
那麼,一整年下來,有沒有什麼時間可以好好「關心」一下另一半的資產呢?當然有!那就是每年5月的報稅季。
由於夫妻所得採合併申報,只要查看所得清單,就能知道對方的薪資收入和儲蓄投資概況。萬一對方加薪卻沒告知,或是股利突然大幅減少,就能趁機詢問對方資金流向、是否變賣了股票,進一步討論是否調整家用負擔比例。
本文摘自《節稅的布局》,任性出版
udn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