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受疫情影響,物價攀升,薪資也凍漲,但依法納稅仍是人民應盡的義務。所幸政府陸續施行省稅措施,民眾若符合資格可以省下不少稅金。
因應國內物價上漲與民眾所得情況,政府將 110 年度(2021 年)的每人基本生活費 由前一年的 18.2 萬元調整為 19.2 萬元,為歷年調幅最大,有利於家庭在今(2022)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節省稅金。
另外,《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經立法院修正通過後,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恢復個人未上市、未上櫃且未登錄興櫃股票(以下簡稱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因此必須在今年申報時計算。至於近年新增的長照特別扣除額 也有排富條款,民眾在申報綜所稅時應多加注意新制的變動。以下說明這 3 大報稅新制要點。
一、基本生活費,每人 19.2 萬元
根據財政部主計總處所調查的國內家庭收支狀況,換算後得出 110 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為 19.2 萬元,較 109 年度的 18.2 萬元提高 1 萬元,是歷年調幅最大的一次。
建業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會計師林心瀠指出,綜合所得稅 是以「一申報戶」為單位,而申報戶並不代表要同戶籍,未成年的孩子若沒有跟父母同戶籍,仍需要一起合併申報。假設一個申報戶裡有 6 人,包含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及兩個孩子,即使戶籍不同,此一申報戶的基本生活費仍是 19.2 萬元 ×6 人=115.2 萬元。
林心瀠提醒,基本生活費的計算方式,並不是直接從所得總額中減除,而是要先跟「免稅額 +扣除額」的合計數做比較,若基本生活費的金額高於「免稅額+扣除額」的合計數,才可減除超過的部分。然而須注意,合計數中的扣除額不包含薪資特別扣除額。
假設上述的六口之家,採用標準扣除額+特別扣除額的方式申報,爸爸、媽媽皆有薪資所得,兩個孩子都在念大專院校,且爺爺、奶奶未滿 70 歲,免稅額為 52.8 萬元(8.8 萬元 ×6 人),標準扣除額為 24 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為 40 萬元(20 萬元 ×2 人),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8 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5 萬元(2.5 萬元×2 人)。則基本生活費與合計數的差額是 115.2 萬元-89.8 萬元(52.8 萬+24 萬+8 萬+5 萬)=25.4 萬元。
該申報戶可自所得總額中減除的金額為:89.8 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 40 萬元+基本生活費差額 25.4 萬元=155.2 萬元。
二、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恢復課徵
立法院在 2020 年底三讀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俗稱最低稅負制)修正案,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不再免稅,2022 年申報 110 年度所得稅時,將計入最低稅負制課稅。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有以下所得者須計算基本所得額(註):①海外所得、②特定人壽、年金保險給付、③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交易所得、④非現金捐贈、⑤採分開計稅之股利所得、⑥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但為鼓勵新創企業及產業轉型等,符合特定條件之新創企業的股票排除適用)。
110 年度的基本所得額免稅額為 670 萬元,若未超過 670 萬元,即可不必申報最低稅負制。若有超過 670 萬元,則超過的部分須以 20% 稅率計算稅額(基本稅額),並與原本個人所得稅計算出的稅額(一般所得稅額)做比較。
如果一般所得稅額高於或等於基本稅額,則不必再繳納基本稅額,只要依原來的綜所稅規定繳稅即可;如果一般所得稅額低於基本稅額,除依原來的綜所稅規定繳稅外,應另就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繳納所得稅。
三、申報長照特別扣除額,留意排富條款
為因應逐漸高齡化的社會,自 109 年度開始(2021 年報稅適用),家裡有需要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無論是在家自行照顧,或是住在長照機構,只要符合相關規定並提示證明文件,每人每年即可扣除 12 萬元。
林心瀠提醒納稅人,如同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長照特別扣除額也有排富條款,個人所得稅率在 20% 以上、基本所得額合計超過 670 萬元,以及股利所得採分開計稅者,皆不適用。
註:基本所得額=綜合所得淨額+上述 6 項所得。須注意海外所得及特定保險給付亦有特定金額以下不須計入所得的規定。
本文轉載自《Money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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