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退休時,選擇一次領取整筆退休金,今年報稅 時有什麼事情要留意呢?
高雄國稅局指出,報稅時在國稅局看到的「退職所得額」資訊,其實都是已經算好的應稅所得,自行調整前要仔細確認,以免重複計算免稅所得,反而因為漏稅挨罰。
官員表示,但每年報稅都會有民眾誤會,誤以為國稅局還沒計算免稅額度,因此自行手動調整退職所得額,結果因而挨罰;這類案件如果發生在一次領取的情況,由於金額龐大,一旦計算錯誤,荷包可能會特別難過。(延伸閱讀:退休必知/退休金「全領、分期」免稅額度大不同!)
官員舉例,王先生在2018年7月退休,在單位上的服務年資為13.5年,他希望一次領取退休金,因此領取總額高達443萬餘元,國稅局幫他計算完免稅額度後,算出他要課稅的所得,大概在100萬元左右。
具體來說,從王先生的服務年資來看,若選擇一次領取,依照財政部所頒布的計算基準,退職所得可以享243萬元(18萬元×13.5年)的免稅額度,超過243萬元,未達488.7萬元的部分(36.2萬元×13.5年)的部分,只有一半要視為當年度所得。
然而王先生在報稅時,因為不瞭解規定而誤會了,他看到國稅局算出來的退職所得大約只有100萬元,沒有超過自己可適用的免稅標準(243萬元),向國稅局把當年度的退職所得改為0元,最後被國稅局查獲,當作漏稅開罰。
官員表示,隨著5月報稅季到來,今年申報2020年度所得時,適用的退職所得計算規定,跟前二年都一致,王先先的案例還是很值得作為借鏡。
國稅局提醒,扣繳憑單上所載明的退職所得額,都已經是按照稅法規定,計算出來的應稅所得額,建議民眾可以直接依照該金額申報。
如果真的懷疑雇主可能報錯,官員建議,可先重新向原雇主的調查所得紀錄等,但千萬不要在報稅時,直接將國稅局提供的退職所得金額,重複再計算一遍免稅金額,以免像王先生一樣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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