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不幸過世,有好多後事要處理,辦理後事也要一筆不小的花費,不知道勞工保險有哪些給付可以申請?
首先,勞保 死亡給付分成本人死亡和家屬死亡。
被保險人在「勞保加保期間」身故,或在「退保後一年內」身故並且死亡原因在加保期間就已發生者,可由支出殯葬費者申請「本人死亡的喪葬津貼 」,若遺屬符合資格還能請領「一次請領遺屬津貼」或「按月請領遺屬年金」(請領遺屬津貼者,過世者須在98年以前有勞保年資)。
此外,如果遺屬本身有參加勞保,也可以選擇請領「家屬死亡的喪葬津貼」。
不過要注意!同一親人過世「勞保本人死亡喪葬津貼」和「勞保家屬死亡喪葬津貼」只能擇一、擇優請領。
那兩者的給付標準是什麼呢?
特別提醒!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家屬之死亡登記時,可一併跨機關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如前往戶政辦理死亡登記者,同時也是要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的人,則:
1.前往戶政辦理死亡登記時,一併攜帶「申請人的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帳戶資料」。
2.辦妥死亡登記後,告知戶政機關人員,欲辦理【跨機關通報】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交付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帳戶予戶政人員登打,經戶政事務所人員列印出【跨機關服務申請書】交由申請人確認資料無誤後簽名或蓋章。
3.就可以一次完成死亡登記及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申請
已經透過一站式便民服務跨機關通報申請,就不用再另外填寫書面申請文件寄送到勞保局喔! (不須重複申請)
本文轉載自《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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