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重陽禮金】65歲以上領紅包!全台重陽敬老金總整理 「2縣市」發2萬最大方
2024年重陽節落在10月11日,近期各縣市陸續開始發放2024重陽敬老禮金,年滿65歲以上的長者可以領到重陽節紅包!但各縣市的重陽敬老禮金金額皆不同,《橘世代》本篇特別整理2024全台各縣市重陽敬老禮金的申請資格、申請條件、發放金額、發放方式、發放時間等重要資訊。
今年全台各縣市,新竹縣祭出「大紅包」,只要年滿65歲以上可拿到1萬元的重陽禮金;新北市、桃園市的「百歲人瑞」最幸福,可領到2萬元現金。另外,苗栗縣今年則是「第一次」發重陽敬老禮金。部分縣市尚未公布,本篇將持續更新。
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
發放對象
●65歲至98歲長者:設籍台北市且到重陽節當天達3個月以上,並於當年12月31日滿65歲。
●99歲以上長者及滿89歲原住民:可領取禮品及1萬元禮金。
發放金額
●65至98歲長者:每人1500元。
●99歲以上長者及89歲原住民:禮品及1萬元。
發放方式
1.65歲至98歲(原住民55歲至88歲)
●匯款入帳:113年8月12日直接入帳。
●敬老卡及愛心卡靠卡:113年8月19日至9月6日,至台北捷運各車站悠遊卡加值機、全台四大超商及美廉社領取。
●第二次匯款:113年9月30日,申請者需於8月13日至9月6日前填寫匯款同意書。
●定點領取:113年10月7日至10月20日前往設籍區公所公布之定點領取。
2.99歲以上(原住民89歲)
●匯款入帳:113年8月12日,先填寫匯款帳戶採優先。
●親送到府:113年9月下旬至11月中,由里幹事親送禮金及禮品。
新北市重陽敬老禮金
發放對象
●65歲以上長者:重陽節當月滿65歲,設籍滿1年、且至重陽節當日(113年10月11日)前1個月仍持續設籍者。
發放金額
●65至79歲:1,500元。
●80至89歲:2,000元。
●90至99歲:5,000元。
●100歲以上:20,000元。
發放方式
●匯款:113年10月2日。如需匯款,請於113年8月23日前下載列印申請書並填妥,掛號郵寄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以郵戳為憑)。
●現金發放:113年10月5日至12月13日,由公所協助發放,需查驗身分證件,並於受領人欄位簽名或蓋章。非本人具領,代領人需出示雙方身分證正本,並於印領名冊受領人欄位蓋章且於代領人欄位簽名或蓋章。
發放時間
●匯款時間為113年10月2日(三)。
●區公所工作人員與里幹事致贈:113年10月5日(六)至113年12月13日(五)。
●社會局補致贈:113年12月16日(一)至113年12月31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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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重陽敬老禮金
發放對象
●65歲以上長者、55歲以上原住民:重陽節當月滿65歲,設籍滿1年、且至重陽節當日(113年10月11日)前1個月仍持續設籍者。
發放金額
●65歲(55歲原住民)至99歲:1,000元。
●100歲以上:6,000元、敬老禮品一份。
發放方式
匯款:113年10月7日直接匯入帳戶,補發日期為11月7日。
桃園市重陽敬老禮金
發放對象
●65歲以上長者、55歲以上原住民:重陽節當月滿65歲,設籍滿6個月、且有居住事實。
●經衛生福利部馬偕計畫審核通過,並居留桃園市之外國籍人士。
發放金額
●未滿99歲:2,500元。
●99歲以上:20,000元。
發放方式
●未滿99歲:重陽節前5日,匯款入帳。
●99歲以上:區公所發放現金。
新竹市重陽敬老禮金
尚未有發放資訊,最新消息請前往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新竹縣重陽敬老禮金
新竹縣去年開始首度發放敬老禮金1萬元,並設有「排富條款」,主要服務年滿65歲的新竹縣老人,並且根據設籍時間不同,提供「敬老福利津貼」與「敬老禮金」,兩者僅能擇一申請、不得重複。
於民國94年7月31日前設籍新竹縣並繼續居住者,可申請「敬老福利津貼」,每人每月發3,000元、全年36,000元。
而於民國94年8月1日後設籍於新竹縣,且截至113年9月30日連續設籍滿10年者,可申請「敬老禮金」,每人10,000元整。
「敬老福利津貼」申請條件
●發放對象:民國 94年7月31日以前設籍本縣之年滿 65 歲老人。
●發放金額:每人每月發新臺幣3,000元、全年36,000元。
●應備文件:準備下列文件並向戶籍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
1.申請書、切結書(申請人及保證人簽章)。
2.個人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
3.存款存摺影本或正面 (限郵局、縣內農會、華南銀行及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4.個人所得證明(向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機關申請)。
5.財產清單(向國稅局或稅務局申請)。
6.其他證明文件。
「敬老禮金」申請條件
●發放對象:民國 94年8月1日以後設籍本縣之年滿 65 歲老人,截至申請日當日已連續設籍本縣滿10年者。
●發放金額:每人發給禮金新臺幣1萬元。
●應備文件:準備下列文件並向各鄉鎮市公所申請。
1.申請書(含切結書)。
2.個人戶籍謄本(最近三個月內)。
3.郵局存摺影本(正面)。
4.個人所得證明(向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機關申請)。
5.財產清單(向國稅局或稅務局申請)。
6.其他證明文件。
7.申請人及保證人印章。
受理申請期間
113年4月1日至9月30日止(112年已領取敬老禮金者可免重複申請)。
發放方式
以郵局轉帳方式,撥入合格者之帳戶。因法院執行命令致帳戶無法正常提領時,申請人可填具切結書及收據,並檢附法院執行命令影本 1 份,向新竹縣府申請匯入他人帳戶。
發放時間
●第一梯次:7月底發放(前一年度已申請審核通過及113年4月1日至5月31日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者)。
●第二梯次:11月底發放(113年6月1日至9月30日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者)。
有下列情況「不可」領取新竹縣重陽敬老禮金&敬老津貼
1.現職軍公教及公營事業職員工。
2.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者。
3.領取軍人退休俸(終身生活補助費)、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月退休(職)金或一次退休(職、伍)金。但民國 69 年 1 月 1 日以前領取政府編列預算發給之一 次退休(職)金之軍公教及公營事業職員工,不在此限。
4.領有老年農(漁)民福利津貼者。
5.領有榮民就養給與者。
6.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7.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新臺幣 500 萬元以上。
8.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
9.最近一年內居住國內未滿 183 日者。
苗栗縣重陽敬老禮金
苗栗縣長輩注意了!今(113)年是苗栗縣第一次發放重陽敬老禮金,三大節日都會發放,包括春節、端午節和重陽節,每人每節發放新台幣1,000元整。
發放對象
●112年1月1日(含)前設籍苗栗縣且於113年1月1日(含)前,滿足以下身分其一。
●年滿65歲以上之長者(48/1/1(含)前出生)。
●年滿55歲至64歲之原住民(58/1/1(含)前出生)。
發放金額
每人每節為新臺幣 1,000 元整。
發放方式
禮金核發方式原則採匯款方式,但必要時得由本府指派專人發給。
發放時間
重陽節前。
申請方式
112年9月中旬起,各公所陸續寄發通知單,縣民於112年10月31日前填妥匯款同意書(或個資同意書),送交至戶籍地公所。
1.提供本人有效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郵局或本縣農會帳戶為優先)。
2.如因帳戶資料錯誤造成無法入帳,則改以現金發送。
3.每節前30日亡故或遷出本縣者,將逕行註銷列冊,不另通知。
特別提醒
苗栗縣政府不會發送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領錢或登錄,亦不會電話要求到ATM或網路銀行操作轉帳或設定,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避免個資被竊或遭詐騙。如有任何疑義,詳情請撥打縣民專線1999或洽詢戶籍所在地公所。如遇可疑網站或訊息,請撥打165反詐騙專線!
台中市重陽敬老禮金
發送對象
凡於48年12月31日前(原住民58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於113年8月20日前設籍本市,65歲以上之長者及55歲以上原住民皆可致贈重陽節敬老禮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發放:
1.113年8月20日前亡故或失蹤仍未除籍者。
2.因出境未能於發放期間完成領取手續者。
發放金額
●65歲至89歲之長者,每人發放新臺幣2,000元整。
1. 民國24年至48年出生者。
2. 55歲至89歲之原住民長者(民國24年至58年出生)。
●90歲至94歲之長者(19年至23年出生者),每人新臺幣3,000元整。
●95歲至99歲之長者(14年至18年出生者),每人新臺幣5,000元整。
●100歲以上之長者(13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每人新臺幣10,000元整。
辦理時間
自113年9月19日起至113年10月11日止。期限內未領取並經各區公所通知者,得延長期限至113年11月30日,逾期不得領取。
發放方式
●匯款:113 年9月19日撥款至指定帳戶。若因提供帳戶資料錯誤、遭凍結或其他無法入帳等原因者,得於發放期限內改以現金補發。
●現金:里幹事或里(鄰)長以紅包方式負責發放。
(一)本人親自領取:攜帶可證明之身分證件正本及印章,並於名冊上蓋章。如未帶印章,則以簽名或按捺指紋方式代替。
(二)非本人領取,由他人代領者(需出具雙方可資證明之身分證件):
●名冊上蓋受領人與代領人印章。
●代領人如未帶印章,名冊上蓋受領人印章與代領人簽名或按捺指紋。
●以按捺指紋方式領取者,請里幹事及里(鄰)長 2 人以上之證明人(或由照顧機構之相關人員)核章以資證明。
(三)100 歲以上之長者:由本府社會局或各區公所簽請市長或代表致贈禮金。
●發放時間:8 /21前填寫重陽節敬老禮金金融帳戶申請書,將於9/19撥款至指定帳戶,若未提供則以現金發放。現金由各區公所發放本敬老禮金,也可以選擇由本人親領或是由他人代領。
備註
1.另名冊產出日(113 年 8 月 20 日)後遷移本市其他行政區,由原戶籍地區公所發放本禮金。
2.於 113 年 8 月 21 日至 113 年 10 月 11 日死亡、戶籍遷徙外縣市者,仍發給本敬老禮金。
彰化縣重陽敬老禮金
發放對象
●65歲以上長者:於113年1月1日設籍且未遷出。
●福利身分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者。
發放金額
●一般戶:1,000元。
●福利身分戶:
-65至79歲:3,000元。
-80至89歲:6,000元。
-90至99歲:9,000元。
-百歲人瑞:10,000元。
發放時間
●現金:第一梯次,113年9月16日至10月11日。第二梯次,10月12日至11月4日。
●匯款:113年10月11日前。
備註
1.早已死亡未註銷戶籍;行蹤不明。
2.未在113年1月1日前設籍,且於發放當月前遷出本縣者。
3.於發放月份(113年9月1日)前死亡者。發放期間之月份(113年9月1日)以後死亡者可由家屬代領,發給敬老禮金。
發放期間如遇以下情形,請於名冊中刪除,不得發給。
1.早已死亡未註銷戶籍;行蹤不明。
2.未在113年1月1日前設籍,且於發放當月前遷出本縣者。
3.於發放月份(113年9月1日)前死亡者。發放期間之月份(113年9月1日)以後死亡者可由家屬代領,發給敬老禮金。
雲林縣重陽敬老禮金
發放對象
●65至99歲長者:設籍雲林縣。
●百歲人瑞:設籍於民國1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發放金額
●65至99歲長者:
-65-69歲:1,000元。
-70-79歲:2,000元。
-80-89歲:3,000元。
-90-99歲:6,000元。
●百歲人瑞:12,000元。
發放方式
●65至99歲長者:匯款或現金發放。
●百歲人瑞:由社會處工作人員親送。
發放時間
●65至99歲長者:113年10月1日~113年11月1日。
●百歲人瑞:重陽節前~113年10月25日。
嘉義縣重陽敬老禮金
發放對象
●65歲以上長者:設籍嘉義縣滿六個月者,並於重陽節當日前一個月仍持續在籍者。
發放金額
●65至89歲:3,000元。
●90至99歲:6,000元。
●100歲以上:9,000元。
發放方式
●100歲以上:由縣長親自慰問或指定代表慰問。
●65至99歲:選擇匯款或現金發放。
a.匯款方式:匯款至指定人之金融機構帳戶,逾期未提出申請者,將以現金方式領取。
b.現金方式:由區村里長或幹事採定點致贈方式發放。
發放時間
●現金發放:重陽節前一週開始。
●匯款:重陽節前完成。
南投縣重陽敬老禮金
發放對象
●65歲以上長者、60歲以上原住民:113年6月30日前設籍,且未再遷出者。
發放金額
●60~64歲原住民:500元。
●65~99歲原住民:1,000元。
●100歲以上:10,000元。
發放方式
9月19日至10月25日期間發放重陽禮金,可申請領取現金或匯款。若要領取現金,可依通知到指定地點領取或由各村里幹事、村里長到府致送禮金。選擇匯款者,需填寫「南投縣政府重陽敬老禮金金融帳戶匯款申請書」。100歲以上長者,將由縣府派員親送禮金。
台南市重陽敬老禮金
發放對象
●65至99歲長者:民國48年10月11日前(含當日)出生。
●55歲以上至64歲法定、市定「原住民」:於民國58年10月11日前(含當日)出生。
●百歲人瑞: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提供之百歲人瑞名冊對象為主。
發放金額
●65至99歲長者:1,000元。
●百歲人瑞:10,000元以及2,000元以下禮品一份。
發放方式
●65至99歲長者:匯款或現金發放。
●百歲人瑞:由區公所工作人員親送。
發放時間
●發放日期:113年10月8日匯款入帳;113年10月9日~113年11月29日,發放現金。
高雄市重陽敬老禮金
發放對象
●65歲以上長者及55歲以上原住民:設籍於當年6月30日前且在重陽節30日前仍在籍。
發放金額
●55至64歲原住民及65歲以上未滿90歲者:每人新台幣1,500元。
●90歲以上未滿100歲者:每人新台幣5,000元。
●100歲以上者:每人新台幣10,000元。
發放方式
●55至64歲原住民及65歲至99歲長者:由區公所匯款或派員送達。
●百歲以上長者:指派專人慰問。
屏東縣重陽敬老禮金
發放對象
當年重陽節30日前設籍本縣,且至12月31日滿90歲以上的長者
發放金額
●90歲至99歲者:每人新台幣2,000元。
●100歲以上者:每人新台幣10,000元。
發放方式
現金或匯款:
●90歲至99歲者:由各鄉(鎮、市)公所發放。
●100歲以上者:由縣長或指派人員慰問,若無受訪意願者,改由各鄉(鎮、市)公所發放。
●匯款:各鄉(鎮、市)公所轉帳至長者帳戶。
●現金:需簽名或蓋章,家屬代領需附身分證統一編號及關係說明。
發放時間
●敬老慰問金於重陽節前發放,出國未歸且逾當年11月16日未領取者,不予發放。
屏東市重陽敬老禮金
發放對象
●年滿65歲以上長者。
發放金額
●65歲至69歲:每人500元。
●70歲至99歲:每人1,000元。
●百歲以上人瑞:每人6,000元。
發放方式
●匯款為主,現金致贈為輔。
●請長者於6月25日至8月20日攜帶身分證及金融機構存簿,至屏東市各區里聯合辦公室辦理匯款登錄。
發放時間
●重陽節前夕
宜蘭縣重陽敬老禮金
發放對象
●90歲以上長者、80歲以上原住民:113年6月30日前設籍者。
發放金額
●90歲~99歲(原住民80歲~89歲):1,200元。
●100歲以上:12,000元及禮盒1份。
發放方式
9月10日至10月11日期間,開始發放禮金,可申請領取現金或匯款。若要領取現金,可攜帶身分證、私章前往各里辦公處領取。選擇匯款者,禮金於9月10日匯款入帳。
花蓮縣重陽敬老禮金
發放對象
年滿65歲以上,設籍本縣3個月以上並實際居住者,且於發放敬老禮金時尚健在者。
發放金額
●65歲至84歲:每人新台幣600元。
●85歲至89歲:每人新台幣3,000元。
●90歲至99歲:每人新台幣5,000元。
●百歲以上:每人新台幣10,000元。
發放方式
●百歲以上長者:由本府派員親至長者家中致贈。
●65歲至99歲長者:
匯入金融帳戶:於113年7月10日前申請,逾期轉現金發放。
現金領取:由各鄉(鎮、市)公所協助辦理,領取需簽名或蓋章。
-匯入金融帳戶:於113年7月10日前申請,逾期轉現金發放。
-現金領取:由各鄉(鎮、市)公所協助辦理,領取需簽名或蓋章。
注意:匯款領取者,除前一年或當年採匯入帳戶方式,由本府續行採用外,逾期未提出申請或申請變更者,以發放現金方式領取。如因提供錯誤帳戶或帳戶異常致延遲撥付敬老禮金,本府不負責任。
台東縣重陽敬老禮金
發放對象
●65歲以上長者、55歲以上原住民:重陽節(113年10月11日)前設籍於台東縣長者。
發放金額
●65歲以上長者、55歲以上原住民:1,000元。
發放方式
10月1日至10月28日期間發放重陽禮金,相關資訊可洽聯絡窗口。
澎湖縣重陽敬老禮金
發放對象
65歲以上、於澎湖縣設籍滿3年之長者。
發放金額
●65歲~79歲:5,000元及重陽餐費300元。
●80歲~89歲:6,000元及重陽餐費300元。
●90歲~99歲:8,000元及重陽餐費300元。
●100歲以上:15,000元、重陽餐費300元、禮品一份。
發放方式
由鄉鎮市公所造冊,於重陽節前發送完畢;百歲長者將由縣府派人親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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