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大小姑每天都在檢討我!人妻崩潰喊「可申請保護令嗎」律師解答

吳孟玲律師的幸福543 文/吳孟玲律師
一名人妻抱怨,公婆及大小姑每天都來家裡指責她大小事,讓她不堪其擾,詢問是否可以申...

「孟玲姐,我可以對公婆和大小姑聲請保護令嗎?每一天他們都要來我家,然後對我指指點點,檢討我什麼沒做好,我已經快爆炸了……」

嗯,深呼吸,讓我來跟大家解說有關保護令保護範圍……

保護令保護範圍

首先,究竟哪些人屬於家庭暴力防治法所保護的範圍?

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家庭成員包括:配偶或前配偶,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包括看見或直接聽聞家庭暴力之兒童或少年。

另外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亦即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發展親密社會互動關係之一般男女朋友或同性伴侶,雖然並非家庭成員關係,但亦可聲請保護令並尋求相關單位的協助與保護。

依照上述規定,原則上只有(前)親屬、(前)同居人或(曾)有親密關係者間的暴力行為,才算是家庭暴力喔!如果公婆和妯娌姑嫂如果真有家暴行為,是可以聲請保護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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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什麼行為才算是「家暴」,總共分成三大類

1.首先是身體上的暴力

只要有動手(拉扯,踹踢,掌摑,推擠撞牆,用東西丟擲,拿利器攻擊等都算)大多都就算是家庭暴力。

2.第二類所謂的「精神暴力」

精神暴力的樣態非常多,例如跟蹤騷擾、監聽監視、貶抑羞辱、冷暴力、不實指控等等,這些都是精神暴力的一種。

3.最後就是所謂的經濟上控制

是指強迫工作、強迫不工作、強迫借貸等等。

很多現場,對方都會說「拜託,如果我真的家暴,你還可以活嗎」,或者會說「他就這要個性,又不是故意的,都是一家人,難免牙齒咬到嘴唇,怎麼那麼小心眼……」這話我實在聽很多,完全不用回應。

或許她(他)認為不是有意。

或許她(他)認為這哪家暴。

或許她(他)認為那是你錯。

不管如何,你本來就不需要接受不該承受的身體和精神傷害。

保護令就是一種「界線」的宣告,因為你是值得被尊重和保護的。

本文轉載自《吳孟玲律師的幸福543》,原文為:我可以對公婆和大小姑聲請保護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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