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過戶給兒子創業,卻連孝親費都拿不到!退休媽忘做「附負擔贈與」超後悔

JoJo的斜槓人生 文/JoJo的斜槓人生
房產過戶給兒子創業,卻連孝親費都拿不到!退休媽忘做「附負擔贈與」超後悔。圖非當事...

今天講的,是朋友告訴我的故事,是一個媽媽和兒子的故事。

阿雲的表姊-阿蘭的故事。(化名)

阿蘭今年65歲,剛退休不久,原本應該是含飴弄孫的年紀,現在卻為了生活費,跟親生兒子在法院對簿公堂。

以為留了後路,卻是斷了自己的路

故事是這樣的:

阿蘭是個傳統的好媽媽,兩年前,她想說兒子要結婚創業,需要資金周轉,心一軟,想說以後房子早晚是兒子的。

就把名下價值兩千萬的透天厝過戶給了兒子去貸款。

當時她心裡盤算得很美:「房子給兒子,但我手邊還有300萬現金。

這筆錢省著點用,夠我過幾年安穩日子。而且我給兒子這麼多,他以後每個月給我兩萬塊生活費,應該不過分吧?」

剛開始幾個月,兒子還會給錢。

但後來,兒子說生意不好做、媳婦說小孩補習費很貴,那個「兩萬塊」就沒了。電話也不接,訊息也不回。

阿蘭身體不好,300萬在頻繁的醫療費和請看護的支出下,燒得很快。

她慌了,只好求助里長,里長聯絡家扶律師,讓阿蘭到法院告兒子,要求兒子履行「扶養義務」。

法官的一句話,讓所有人都心寒

結果呢?官司打了半天,法官判阿蘭敗訴。

理由很簡單,也很殘酷:因為阿蘭名下還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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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的認定裡,只要父母名下還有資產(例如那剩餘的存款),就代表妳「能維持生活」。

既然妳能維持生活,法律就無法強制孩子必須給妳扶養費。

愛孩子,更要懂法律

聽完阿雲的故事,我回家查了很多資料。我發現,這種悲劇其實可以避免。

只要我們在給錢之前,多做一個動作。

如果妳真的要把大筆財產(房子或現金)先給孩子,千萬不要只靠「信任」。

妳必須在過戶的同時,簽下一份:

「附負擔贈與」的契約,或者直接寫在公契裡。

這份文件要寫清楚三件事:

*錢給多少:比如「每月支付母親生活費2萬元」。

*事做多少:比如「負責母親的醫療接送、每週探視」。

*最重要的保命符:「若受贈人(孩子)未履行上述負擔,贈與人(母親)得撤銷贈與,收回財產。」

這不是算計,這是界線。

如果阿蘭當初有寫這條款,今天兒子敢不給錢,她就可以把那棟兩千萬的房子拿回來。

兒子為了保住房子,絕對不敢對媽媽不聞不問。

阿雲說,阿蘭現在後悔也來不及了,只能守著越來越少的存款過日子。

親情很珍貴,但不要用金錢去考驗它。

把保障做在前面,才是對自己晚年最大的溫柔。

本文轉載自《JoJo的斜槓人生FB粉絲團》,原文為:今天講的,是朋友告訴我的故事,是一個媽媽和兒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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