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的錢都老公掌握,我錢不夠..離婚了退休金算共同財產?必知自保眉角

橘世代編輯部 文/橘世代編輯部
熟齡離婚常見議題!婚後累積的「退休金」到底屬不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王耀緯律師引述...

55歲的阿芳(化名),在婚後專心照顧家庭,工作收入不高,退休一直以「兩人」生活來想,老公平時掌握家庭金流。直到某天兩人實在走不下去討論離婚,她才想說:婚後累積的退休金到底屬不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面對現實,她開始焦慮未來自己生活,錢是否夠用。面對常見的熟年離婚分產問題,律師指出,其實要求退休金加入計算分配是具有可能性的。

退休金也算婚後財產?求心安這樣做

專業律師王耀緯指出,對於退休金是否屬於婚後財產,在夫妻離婚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時列入計算,過去司法實務上未有定論。但在今年(2025)最新作成的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397號民事判決中,最高法院肯認如果勞工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的法定退休條件可請領退休金時,退休金是將來確定可取得的財產,在還沒有請領前已經具有財產權之地位為勞工既得之權利,基於公平原則,應視為婚後財產。

因此,他表示,夫妻離婚時配偶已經可以請領退休金,則在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時,可以要求加入計算分配。

王耀緯表示,若是婚後財產較少的一方,為確保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數額不被惡意減少在已經可以請領退休金時,可建議對方以月退金方式請領,避免一次請領而有可大額處分財產之機會。或是在符合一定條件時,依照民法第1010條規定,聲請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提早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另一半掌握金流 離婚的準備建議

建議有離婚意願時,最好要準備哪些,以避免處於弱勢?這是很多家庭中財產較少的一方會擔憂的議題。

王耀緯建議,可以盡可能去蒐集、掌握對方的財產狀況,夫或妻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原則要平均分配。所以財產較少的一方,可以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要求財產較多的他方給付金錢。

但要能分配到越多的財產,王耀緯表示,就要越清楚掌握對方的財產狀況,盡可能將所有婚後財產都列入分配範圍內。例如利用報稅的機會,夫妻間原則採合併申報,在系統上報稅時會自動帶入配偶的所得情況。若有發現配偶有惡意脫產的情況,應盡速向法院聲請撤銷。

房子不是我的名字 離婚怎麼保居住權

在婚姻關係還在的情況下,不論房屋登記在其中一方名下,通常都會認為雙方對於婚後的住所都有居住的權利。但王耀緯指出,在離婚後因為已不具夫妻關係,不是房屋所有權人卻繼續居住在房屋內時,法院有認為是無合法占有權源,因此必須要遷讓返還房屋

他表示,為了保障離婚時仍可居住在房屋內,其實在一開始購買房屋就要將自己登記為房屋所有權人,或是婚姻期間要求將自己登記為房屋所有權人,可避免日後離婚後喪失居住於房屋內的權利。若自己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於離婚時建議對方協商,約定將房屋登記為共有,或是約定繼續居住使用的權利。

但畢竟雙方已經離婚,要維持共有房屋或是居住在對方房屋,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此,王耀緯提醒,若自己不是房屋所有權人,僅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時,還是以對方給付的金錢另覓房屋,才是終局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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