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現場觀察》兒子要賺錢,單身女兒回家顧父母成理所當然?「家庭照顧協議」協助解開家人的結!
53歲未婚的梅子是個孝順的女兒,負責全職照顧83歲半臥床且有輕度失智的父親,以及75歲重度聽障且患有中度精神疾病多年的母親。但近30年獨力照顧的生涯,讓梅子身心匱乏,住外縣市的哥哥也無法支援,讓她瀕臨崩潰…。
最後解救她的不是家人,而是第三方單位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以「家庭照顧 協議」介入協助,幫助梅子與家人坐下來協調,才找回分擔照護責任的平衡,讓主要照顧者找到一線曙光!然而什麼是家庭照顧協議?有法律效力嗎?又該如何執行?本篇為你解答。
家有長照長輩 3原因家人衝突不斷
台灣即將在2025年進入超高齡社會,照顧年邁的長者勢必成為全民的重要課題,包含家庭照顧的方式、費用分擔、資源需求等都不同。有些是由家人完全照顧,有些是聘請外籍看護工、或是搭配政府長照2.0。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副主任張筱嬋表示,最常見的照顧紛爭型態是醫療決策、照顧安排、照顧花費等,像梅子這樣的照護者案例層出不窮。
根據家總進行的一項調查—「照顧長輩家庭的照顧分工、決策與衝突」,資料顯示,有過爭執的長照家庭中,56.9%曾因「照顧方式想法不同」而爭執,22.9%曾因「照顧費用分擔不均」而爭執,有16%的家庭曾因「醫療安排方式不同」而爭執。
張筱嬋指出,每個人對於照顧的期待和看法都不一樣,最常遇到的照顧紛爭就是照顧方式,包括醫療及財務方面。當民眾進到家總,就會有社工協助進行初步釐清,包括照顧對象、被照顧者是何種類型、失能程度、以及目前照顧方式,有的是某個特定家屬照顧,有的是請外籍看護,有的是外籍看護和家人輪流。
兒子負責賺錢 女兒照顧成理所當然?
另外,照顧者的期待為何?期待是否合理?她分享,曾遇過哥哥要求妹妹回家照顧爸媽,哥哥認為女兒回家照顧理所當然,而男生負責賺錢,此時就產生不公平「因為雙方期待不一樣」,因此家總會先陪伴家人釐清、找到關鍵問題,並透過現有的資源或方式協助他們。」
張筱嬋分享,上述個案梅子,求助家總的照顧者專線,期盼透過「家庭照顧協議」,與住在外縣市的哥哥討論共同分擔照顧雙親的責任。當初她向家總法扶提出法律諮詢時內心猶豫「家醜是否外揚」,但後來在社工的陪伴與引導,加上法扶基金會律師提供諮詢服務,成功與哥哥對話,協議出二人都能接受的方案;也藉此與哥哥和解,甚至在爸爸最末段生活中,有哥哥的陪伴,圓滿走完人生。
張筱嬋表示,「家庭照顧協議」是賦予家庭中當遇到「長期照顧」難題時,可被討論,「某方面是在引導家屬之間針對照顧議題做討論」。事實上,家庭照顧協議的觀念早在民法就有,根據民法第1120條:「扶養之方法,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時,由親屬會議定之。但扶養費之給付,當事人不能協議時,由法院定之。」
「家庭照顧協議」社工、律師協助 解開家人的結
她表示,家庭照顧協議可分為兩類。第一類「自助型」,由於家庭個別化差異大,有些家庭透過社工的引導跟協助,可以自行處理協議、自行召開會議討論;另一類「他助型」,則需要更多專業協助,例如跟家人約好召開會議、需要律師、第三方主持人在場及協助。上述兩類使用到的資源和專業背景的人士都不同。
張筱嬋提到,避免家庭照顧衝突,不僅需要家人間互相理解與包容,適時地運用社會資源,開啟有效的對話,由社工協助釐清家庭需求與照顧安排,開啟家庭照顧協議,連結專業法律資源,給予專業意見,若有問題可撥打家庭照顧者關懷專線0800-50727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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