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歧視│老無所居,怎麼辦?「政府應該這麼做!」

聯合新聞網 文/ 張瀞文 台北報導
獨居又高齡,租屋常受到歧視。 圖/本報資料照片

在租屋市場,年齡歧視毫無隱藏。在成為老人之後,只要你沒有隱藏看起來年紀大、滿頭白髮等表徵,租屋的門檻就會隨著年齡增加而提高。

長壽已成常態,每個人都會變老,對年紀的歧視,其實也是對未來的自己歧視。本周帶您看見租屋的年齡歧視現況,以及我們可以如何努力,使這個社會成為更適合變老的地方。

律師這樣說

限制租屋年齡 法律無法規範

租屋網站上,房東載明租屋條件「不租四十五歲以上」;老夫妻租房,租約寫著「只要其中一人過世就要搬家」;原本住得好好的高齡者,身體退化不良於行後,房東就趕人。

關於年長者的租屋歧視在租房時隨處可見,這些狀況能否訴諸法律?律師說,只要契約寫明「條件」,房東要求條件符合才出租,或契約到期,房東不續租,都是合法行為。

「限制租屋者的年齡,固然是歧視,但法律無法規範與限制。」宇皓法律事務所律師鄭嘉欣說明,不動產(房地)屬私人經濟財,法無明文限制私人要如何使用。無論是寫年齡限制,或明說不租給高齡者,其實就是對租客收入、社會地位的限制,這是房東權益,有些房東不寫年齡,但常見的「職業單純、收入穩定」,一樣會排除獨居無收入的老人。

鄭嘉欣強調,解決獨居老人租不到房的問題,不是立法限制房東,或是處罰房東,就實務上來說,立法也是無效的,即便出租廣告上不寫,但房東仍然可以選擇不簽約。

她認為合理且務實的解方,是從社會福利著手,政府必須提供一定數量的社會住宅,以便宜、可負擔的租金,出租給獨居老人,或安排無家可歸的長輩一個足以遮風避雨的居所,這才是政府應努力的方向。

81歲顧伯伯搬家 上千本書最寶貝

顧伯伯每天只吃一餐,生活花不到什麼錢,搬家時最大的願望就是把跟著他大半輩子的上千本書都帶走,他說,這些書是他最重要的資產,也是最親密的家人。這個社會的年齡歧視是有的,但回到他的生活裡,簡單自足,不太受年齡歧視影響。他如何在八十一歲時帶著上千本書,搬到下一個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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