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先生創業還債,事業有成他卻外遇…罹癌妻心碎留遺囑:一毛錢都不給你

劉韋廷律師 文/劉韋廷律師
幫先生創業還債,事業有成他卻外遇…罹癌妻心碎留遺囑:一毛錢都不給你。 示意圖/S...

常常最愛的人,也是令自己最恨的人。

那天,一位太太走進我的事務所,一開口就問:

「劉律師,我看你在電視上說過,『就算是自己的配偶,只要對本人有重大侮辱或虐待,也可以讓他喪失繼承權、連特留分都拿不到』,真的嗎?」

我點點頭。

是的,依照《民法》第1145條,確實有這樣的規定。」

她低下頭,苦笑著說:

「那我就要讓我那個人,一毛錢都拿不到。」

她口中的「那個人」,是她的丈夫。

說起來,他們年輕時,曾是人人稱羨的一對。

那時的丈夫家境清寒,沒什麼錢,卻有滿腔熱情。

他會騎著機車在寒風裡送她回家,

生日時折紙鶴、寫情書,一筆一畫都是真心。

她父母曾反對,說這男人沒前途,

但她堅持:「他雖然沒錢,卻有心。」

婚後,丈夫創業失敗、負債累累,

她省吃儉用,白天幫忙接案,晚上幫他算帳,

連家裡的金飾都拿去典當,陪他度過最低潮的那幾年。

她以為這樣的陪伴,會換來一生的相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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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事業起飛之後,一切都變了。

丈夫開始覺得她「不夠體面」、「不懂生活」,

出門應酬帶的女人一個比一個年輕。

她眼中帶著淚說:「我年輕時幫他熬夜、幫他省錢,現在他卻嫌我老、嫌我土。」

「前幾年他在外面玩女人,被我撞見,

我當時很想離婚,卻又心軟,看著他寫悔過書、跪在地上哭,

我相信他會改。

但幾十年過去,改的只有他的年紀。」

她罹癌後,深知時間不多。那天在我面前簽下遺囑時,

筆跡雖顫抖,語氣卻冷靜而決絕。

「我這一輩子忍他、讓他,但最後一次,我要自己做主。」

那份遺囑,不只是財產分配書,更像是她對婚姻的一紙控訴。

控訴他年少時的背叛、

中年時的冷漠、

以及晚年時的輕蔑。

當遺囑被公開的那一刻,丈夫將無法喊冤、也無法修改,

就像是一份沒有上訴機會的判決書。

我坐在桌後,看著她簽名的手在顫抖,心裡卻有股說不出的酸楚。

人生最後的筆跡,竟是用恨與傷心寫下的。

有時候,人走了,什麼都帶不走;

但愛與恨,卻能在遺囑裡繼續存在。

我想對每一對伴侶說:

「婚姻不是財產契約,而是共同回憶的總和。」

當我們老去時,留下的應該是微笑,不是怨懟。

願所有還在婚姻裡的人,別讓遺囑成為愛的遺書。

圖/劉韋廷律師

本文轉載自《劉韋廷律師FB粉絲團》,原文為:當愛變成恨,連遺囑都成了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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