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臉的從不該是受害者!遇上恐怖情人一定要學會的10件事

媒體報導,涉嫌對高嘉瑜施暴的林秉樞遭逮捕時,稱他跟律師呂秋遠 很熟。對此,呂秋遠在臉書澄清,他和林秉樞不是朋友,若干年前,對方確實用訊息詢問公共議題的想法,此外別無接觸。

呂秋遠說,「我這人是這樣,朋友犯錯,就算是兄弟,就像是呂捷,他膽敢對武松有一點點不敬,我一定是站在武松那邊。所以,沒什麼好切割的。身為朋友,如果他犯錯,我們應該要規勸,不是切割,不是嗎?可是,我真的跟那位林先生,不是朋友啊!」

遇到任何形式的家暴,都應該報警,家暴零容忍,不應該縱容。 圖/freepik

遇到任何形式的家暴,都應該報警,家暴零容忍,不應該縱容。 圖/freepik

呂秋遠說,林在一個月前傳訊告訴他,林的媽媽是他的粉絲,生病的時候再三提到一定要他去林母的告別式,「請我完成媽媽的遺願」。但是公祭時間他剛好要開庭,所以在家祭的時候到場簽名致意,「這是我第一次跟他見面」。

呂秋遠表示,林之後在媒體公布其行為之前,有告知他相關的情況,據說林也跟很多「有名的人」提過「那些事」,不只跟他說,就是法律諮詢而已。他後來被媒體問及,「他不是聯絡不上我,是沒聯絡我,有另外的律師替他辯護,這怎麼會是熟?」

「家暴,是不應該的,我非常討厭家暴與各種反平權的行為,這是我一貫的立場。」呂秋遠說,他不是不能幫家暴的被告辯護,但是他會要求還原真相,錯的就是錯的,應該要付出代價,而不是狡辯,這是身為律師的基本態度。

親密關係,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不認識的追求者,適用跟蹤騷擾防治法,請多加利用,不...

親密關係,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不認識的追求者,適用跟蹤騷擾防治法,請多加利用,不要放過施暴的人。 圖/pexels

他說,凡事都應該要有啟示,所以他還是寫了十點,供大家參考:

1.遇到任何形式的家暴,都應該報警,家暴零容忍,不應該縱容。

2.不要因為面子,所以不敢提告。沒面子的是他,不是你。打人、罵人,不論什麼理由,都是不對的。

3.蒐集證據,是很重要的。一般而言,就是證人、錄音、錄影、驗傷單。

4.親密關係,適用家庭暴力 防治法;不認識的追求者,適用跟蹤騷擾防治法,請多加利用,不要放過施暴的人。

5.如果要確定自己的伴侶是不是潛在的加害者,可以到各大論壇,包括PTT去看他的留言,應該會讓你嘆為觀止。

6.家暴與社會地位、所得、職業都無關,不需要標籤化任何人,也不要對任何人有幻想。

7.對於沒事獻殷勤的人,不要以為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不拖不欠,是最好的對待不熟的人的方式。

8.如果伴侶仗著自己有錢、有地位、有能力,而想控制伴侶、貶低伴侶、辱罵伴侶,這就是精神暴力,演變為肢體暴力的可能性很高,要提早離開這個人。

9.做錯事的時候,千萬不要說「你知道我認識誰嗎?」通常這樣只會更慘,因為那個誰之所以可以是那個誰,就是因為他是非分明,而不是因為黑白不分。

10.不要跟任何人裝熟,特別是在落難的時候,否則必然會遭到無情的打擊。

★《聯合新聞網》關心你:遇到家暴事件,請打113保護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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