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多人用的「樹葬」要花多少錢?2026全台規費整理,部分縣市可領獎勵金
-
提早10年終活!91歲嬤晚餐後安詳善終,女兒辦花襯衫告別式:媽媽的一生精采豐盛
-
請看護一天多少錢?2026最新行情表:臨時、24小時試算一次看
AI重點
文章重點整理:
- 重點一:台中124戶社區因管委會難產,修規約要求輪值並收5,000元職務辭讓金。
- 重點二:一審認為社區無權自創義務、限制住戶財產,判該規約無效。
- 重點三:二審改採比例原則,認定5,000元屬公平分攤替代履行,規約有效定讞。
「拒絕當管委,罰5千。」
法院一審判決無效,這是社區自己「立法」罰人。
後來又整個翻盤——而且翻盤的理由,比你想的更精算。
台中 一個124戶的社區,卡在同一個問題好幾年:沒人要當管委。112年底,忍無可忍,修規約。分區輪流,輪到你,你就上。不想上?
繳5000元,「職務辭讓金」。
有住戶被推選卻拒絕,不甘心被罰,告上法院,主張這根本是社區自己創設義務,逼人做事。
第一戰,社區輸。
法院說得毫不客氣:限制人民自由或財產,必須有法律授權。「當管委」從來不是法律規定的義務,社區憑空生出一項新義務,再用錢逼人接受——已經越界。
判決兩個字:無效。
住戶贏了。故事,還沒完。
管委會 不服,上訴。
編輯推薦》社區糾紛鬧上法院!隋棠事件爆「管委會爭議點」專家:恐濫用權力:https://reurl.cc/QNYZA9
第二戰,法院整個倒戈。
二審不只改判有效,還把「限制人民權利需要法律依據」這句話重新定義——法官指出,這個原則本來是拿來節制政府公權力,不是拿來套在住戶跟社區之間的平等關係上。社區怎麼管理自己的事,本來就該尊重多數決,不是每件事都要等立法院修法才能做。
真正讓人意外的,是法院算的一筆帳。
這個社區124戶,照輪流機制推算,平均每24.8年才會輪到你一次。換算下來,繳5000元,等於每年只負擔201元。
法院表示,這筆錢不是「罰款」,是「替代履行」——你不想出時間,就用小錢補足你對社區的貢獻。沒有針對誰,沒有侵害人身自由,金額低到近乎象徵性,完全通過比例原則檢驗。
一審:無效。
二審:有效,而且不得上訴,直接定讞。
同一件事,同一套事實。一個法官說你不能罰,另一個法官用數學算給你看——這根本不是罰,是公平。
這才是規約爭議最真實的樣子:法律沒有一條放諸四海皆準的線,同樣的條文放到不同法官面前,可能得到完全相反的命運。
如果你的社區也在為「委員荒」頭痛,這個案子這個案子給你的不是「能不能罰」的答案,而是一個更精準的問題:
你收的那筆錢,是在懲罰不配合的人,還是在公平分攤大家本來就該扛的責任?
你們看完這個案子,會支持哪一審的判決?
一審說:社區不能自己立法罰人,規約無效。
二審說:124戶輪24.8年才一次,一年才201元,這根本不是罰,是公平分攤——規約有效。
精華 FAQ
-
該社區以124戶輪流方式推選管委,若住戶被推到卻拒絕擔任,就要繳交5,000元「職務辭讓金」,作為不出任時的替代負擔。
-
一審認為,限制人民財產或自由應有法律授權,社區不能自己憑空創設新義務,再用金錢迫使住戶接受,因此判定該規約越界無效。
-
二審認為這是社區自治下的公平分攤,並非政府對人民的罰款;法官還計算124戶輪一次約24.8年、每年成本約201元,認為金額低且具替代履行性,符合比例原則。
本文轉載自《金華地政士聯合事務所FB粉絲團》,原文為:社區自己「立法」罰人?一審判無效,二審全部翻盤!社區規約大逆轉
【橘世代課程平台】
陪伴您成為有趣而溫暖的大人,過好生命第二階段,量身打造一系列專業課程!
立即了解》請點我
加入橘世代LINE好友,立即掌握橘世代大小事!再即享折扣金50元!
領取折扣》請點我
udn討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