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外遇不承認、小三傳訊息「男人偷吃要自己檢討」 她提告「侵害配偶權」成功獲賠償!
台南一名黃姓人夫因為工作關係結識馮姓女子,兩人竟發展出婚外情,並自2021年10月起開始交往,馮女甚至傳訊息給黃妻,直言「妳管不好妳的老公,怪就怪妳自己,今天男人偷吃,妳要自己檢討啊」。黃妻氣到決定離婚 ,並另對兩人提告求償100萬元。
黃男與馮女則辯稱,兩人只是一般朋友關係,沒有牽手、擁抱、接吻,更沒有共同出遊、同居生活,而且他們也不是證據照片中的那對男女,現在網路上照片資訊發達,隨便搜尋就能找到類似的照片,婚外情一事純屬黃妻個人臆測。
日前台南地院法官判決黃、馮兩人應連帶賠償15萬元。
提告侵害配偶權 應注意什麼?3大要件你必須要知道
遇上另一半外遇 ,配偶可能不會選擇直接離婚,而是對二人提告「侵害配偶權」訴訟,那麼構成侵害配偶權的要件是什麼?
侵害配偶權的法律依據為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之侵權行為,是對當事「配偶」的一種侵害,將其要件整理如下:
1. 必須是明知自己或對方已有家室
2. 二人做出逾越一般朋友正常社交之行為
3. 因此造成自己或他方配偶精神上之痛苦
由此可知,除了須是明知自己或對方已有家室以外,還需要舉證二人行為逾越「正常社交」,因此而造成配偶精神上的損害。
不過,需特別注意的是,民法中的各種權利大多都有它相對應的時效性,如若讓權利因罹於時效而消滅,就無法再對相對人請求,即便事實明確也是如此。
本文轉載自《阿暉律師》,原文為:小三囂張傳LINE酸: 男人偷吃要自己檢討 她看完先離婚再討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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