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兒子無法接受器官捐贈...她說:若真的捨不得請在世時好好愛我!時尚阿嬤打破死亡傳統,延續愛!

10多歲,我作夢、20多歲,我不停挑戰、30多歲,我不斷全力以赴、40多歲,我更靠近弱勢族群一步、50多歲,我變得自由、60多歲,我成了不在人生計畫內的網紅、70多歲,每天都悸動!只要活著,只要還能動,人人都是現役,都是自己人生的主角。《我70歲,依然嚮往燦爛的明天:米蘭阿嬤關於自尊、充實、品味與責任的故事》精彩試閱:

圖/freepik(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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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器官捐贈

我正一步一步準備死亡。如果我死了,留下的物品會成為遺物 ,但若我在死之前送出去,就成了聊表情意的象徵,所以我一直在把我的物品分送給周遭親友,作為情意象徵。

有時我也會開玩笑似地跟兩個兒子說,「如果媽死了,葬禮要辦得簡單點。節省葬禮的開銷,要轉交給媽服務的社會福利機構,祭拜就免了。只是媽身為天主教徒,媽離世那天,就幫我辦追思亡者的彌撒吧!那個儀式也是一種祭拜。」

然後我申請了器官捐贈。2009年2月,我一直很尊敬的金壽煥樞機主教離世,聽聞他死後捐贈了眼角膜,我也下定了決心。

詢問了韓國的「同心同體捐贈中心」,他們說如果捐贈全部器官,屆時將在取下需要的器官後,火化屍身,大骨絞碎,但是想要捐贈器官,需要家人的同意。

先生說「想要葬在一起」,尤其力挽我的決定。「唉唷,你還是趁我在世時多愛我一點吧!」我這麼說服了他,兩個兒子則說「媽妳身體又不好,應該很難吧?」語氣中滿是反對。

「從現在開始對媽好一點,我會健康地活到死去那一天!想想接受眼角膜移植後,終於能見到光明的病患吧!」我用玩笑回覆,堅持申請器官捐贈,這個決定一下子替我解決了人生後事的煩惱。

申請器官捐贈後,為了能夠給受贈者健康的器官,我開始希望既然要死,就不要活得太久,所以也比較可以放下對死亡的恐懼。

雖然我不知道我會在何時、以什麼方式結束一生,但是我希望能盡量簡潔俐落地結束,希望我的死亡對某些人而言會是禮物,會是滿滿的喜悅。

《我70歲,依然嚮往燦爛的明天》。 圖/寶鼎出版

《我70歲,依然嚮往燦爛的明天》。 圖/寶鼎出版

本文摘自《我70歲,依然嚮往燦爛的明天:米蘭阿嬤關於自尊、充實、品味與責任的故事》,2022/12/02 寶鼎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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