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過世時...誰會幫你照顧小孩?你的東西歸誰所有?你的百萬遺產要交給誰?為了回答以上這些問題,你必須立一份遺囑,除此之外,遺囑也可以讓你的家人,朋友與同事省去對簿公堂,甚至拳腳相向的窘況。如果你有年幼的子女、貴重的房產,或是鉅額資產,爭產大戰只會越演越烈。
《人生最重要的整理,離世清單 》一書將實作項目全收錄,帶你按部就班、線上打怪,逐步整理離世清單。精彩試閱:
雖然「預立遺囑 」的概念有點嚇人,但遺囑的目的在於確保你的各種意願都能被執行,例如財產意願、子女照護意願、特殊需求被扶養人照護意願等,且你所有的現金也都能適得其所。
你的遺囑條款可單純包含基本項目,也可以搞得相當繁瑣。若你偏好一切從簡,大可將所有現金、資產、房產、投資等均分給你認為應得的人(受益人)。
若你希望讓某人多拿一點;某人什麼都拿不到,也可以在遺囑裡註明,總之,你的遺囑你說了算。
如果你想自立一份簡單明瞭的遺囑,可上各大法律援助網下載制式表格並列印出來,就可以開始了。你要做的就是親筆填寫表格上適用的部分(不可打字後再列印)、親筆簽名(不可蓋章或蓋手印)、寫下當天的年月日,便大功告成了。
是的,你立好自己的遺囑了!且無需任何人見證,即具有法律效力!(編按:中華民國《民法》規定,只要年滿16歲、具行為能力者,就可預立遺囑。《民法》中的遺囑有五類:自書遺囑、公證遺囑、代筆遺囑、密封遺囑、口授遺囑,其中僅自書遺囑無需見證人;公證、密封、口授遺囑需兩名以上見證人、代筆遺囑則需三名以上。)
誠如大家所見,立遺囑並沒有想像中難,最複雜的在於「決策」。但如果我們將決策過程拆分得更細,便能大大降低難度。而這些決策往往能有效消弭各種爭端。當然,你很難讓每個人都滿意,但你是要看家人內鬥爭產,或是讓家人「雖不滿意,但至少還能接受你做的決定」?大家不覺得後者是比較合適的做法嗎?那種超芭樂的八點檔劇情在電視上看看就好,千萬別帶進現實人生。
瑞典人的斷捨離瑞典作家瑪格麗塔.馬格努森(MargaretaMagnusson)所撰的《死前斷捨離:讓親人少點負擔,給自己多點愉悅》內容引人入勝,在全球掀起一股旋風。作者認為長者應該在身心尚健全時,將家中堆積的物品清空,僅留下自己實際需要的;其他的就分送給確實有需要的家庭成員。你不必非等到年事已高再來擁抱此概念,將還用得到的東西送人。儘管稍嫌矯枉過正,但這樣做的確能讓你改用不同心態看待物品。有些物品其實僅對你有意義,不知你手邊是否也有這樣的東西?一位寡婦告訴我們,她將先生的文憑與學位證書都扔了,此決定看似重大,但她轉念一想:「我留著這些東西有什麼用?」她的想法是正確的,文憑與學位證書並不能轉交給其他人使用。《死前斷捨離》的主旨,在於卸下家人給自己的壓力;他們常常會覺得自己有義務保留你的物品,認為把這些東西丟掉,等於不尊重你的回憶,因此不得不將所有東西保留下來。你必須明白表示,其實他們只需取走自己所需的物品,剩下的東西並不是你的回憶,只是些占空間的東西罷了。
你的東西歸誰所有?
你的資產與物品可以歸任何人所有;你的受益人可以是某位家庭成員、多位家庭成員、朋友、寵物(需安排寵物監護人)、陌生人、組織、機構等,就算你要把東西留給一條噴火龍也沒人管得著。事先決定好每個人能分到的東西,你的家人就不必為了處理遺產而忙得不可開交。如果你不願(或是忘了)決定,那麼便會有法官來為你代勞,而這位法官對你的家庭狀況一無所知……聽起來有點不妙了對吧?
★提示:請務必杜絕灑狗血的宅鬥劇情!我們相信你的家人一定都很善良,但是突然有錢可領以及必須幫你照料遺孤(或毛孩)的念頭,免不了讓人變得神經兮兮,再加上痛失親人(就是你)的衝擊,家人們理性下線的情況並不罕見。
遺囑應包含的內容
●房產:包括房地產、土地,以及你獨立持有的建築物。
●現金:銀行存款、存錢筒裡的錢、比特幣等(基本上,只要是出現在LEVEL1第31頁「你持有的資產」的所有項目,皆屬此範疇)。
●無形財產:股票、債券,與其他形式的事業所有權,包括智慧財產、權利金、專利與版權等。
●非生產性財產:即車輛、藝術品、珠寶與家具等。
●其他:只要是你的東西,你愛給誰就給誰。
遺囑不應包含的內容
簡單來說,一樣東西若非完全歸你所有,就不能留給其他人。
(1)共同持有的財產
遺囑裡不應列出任何你與他人共同持有的財產。例如,你不能將與配偶共同持有的房屋贈與他人,因為在你身故之後,房屋會自動轉移到尚未過世的持有者名下。
(2)已明定受益人之物
例如信託、退休計畫或保單等已明定受益人之物,因為你早已決定受益人是誰,不必在遺囑上再寫一遍。
(3)已決定轉移給他人的證券
包括在你身故後,將自動轉移給另一方的股票或債券,理由同上。
東西越多,要安排的就越多
如果你擁有鉅額財產或資產,尤其是複雜的投資或財務計畫,或是在其他州或別的國家持有房產,請諮詢遺產律師或財務顧問,以決定最佳分配方案。律師或顧問能找出節省稅金的方法,造福你的受益人,例如建立過世後信託(遺囑信託),或是運用其他財務或法律專業手段達成目標。若資產的數量與複雜度並未高到需要尋求法律諮詢,你可以直接決定身故後財產歸誰所有,以及財產分配的方式。
剩下的財產怎麼辦?
誰有閒功夫逐一清點自己所擁有的每件物品?所謂「剩餘遺產」就是那些你認為不值得單獨列表的東西(例如立體音響組、衣服與鞋子、茶几、電鋸、老虎造型檯燈等)。針對這些細項,你可以指定一位「剩餘遺產受益人」,把遺囑未提及的物品悉數贈予這名受益人。
你可以給這個人留個訊息,告訴他們可按自身意願,把這些剩餘遺產分給親友們,或是賣掉,賺點小錢,再把剩下的物品捐給慈善機構或丟進垃圾桶,以免他們覺得必須把所有東西留著以緬懷你(若你覺得要求他們「不得移轉、販售、丟棄」還頗有趣的話,我們也沒意見)。
在你把所有物品都留給剩餘遺產受益人前,我們建議你列張簡易資產清單,以免你把原本打算留給某人的寶石,不慎歸類到剩餘遺產內。請格外留意那些容易在轉手過程被遺忘的珍貴物品,例如昂貴的家具、裝滿各種工具的工作室、價值等同一輛轎車的名牌包,或是家族世代流傳的老爺車,或者是對意義重大的傳家寶。
若你有什麼東西是家人超想要的,你可以在便利貼或禮品標籤寫上對方姓名,並貼在該物品底部,大家就會知道這樣東西已被人預訂。等到你過世,眾人準備清空你的住處時,還可以來場熱鬧程度堪比聖誕節的尋寶大賽。
本文摘自《人生最重要的整理,離世清單》,方言文化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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