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律師您好,看您的文章也有好幾年了。甚至在結婚之前也記得您說過的,婆媳問題,分居
治百病。但當時因為經濟的考量(老公每月要繳回家將近一半的薪水),如果又在外面租屋,這樣我們夫妻倆距離存錢買房的目標只會越來越遠。當時的我天真的想說,現在的父母都有在工作觀念比較跟得上現代社會,同住應該還好。
於是婚後,我便跟老公、公婆同住一起。 當然我們不是住一起就什麼家事也沒做,對於公婆家,我覺得我能做的都盡量做了。但最近還是因為觀念上的差異而起了爭執,直到這時候我才知道,原來假日睡到中午、不生小孩(我跟我老公都決定不生的)、甚至於我的不會下廚,都是他們對我的「容忍」。
隊友是百分百站在我這邊,甚至我們直接搬出來租屋。我的隊友是個神隊友,自始至終他都站在我這邊,我不後悔結婚,只後悔當初再沒錢都該搬出來租房子。現在我的心情真的很矛盾,我老公很好,我也不希望讓他一直在我們二邊為難下去。
雖然理智告訴我,如果公婆願意溝通的話我態度要放軟,但心裡真的很不舒服。所有的錯都是媳婦
的錯,我對自己生養的父母都沒姿態放這麼低,為什麼對他們要這樣?
一方面明知道是觀念的問題不是自己的錯,但又很難不去責怪自己,責怪自己在婆家太做自己,跟婚前一樣的生活方式。這種矛盾的心情,讓自己每天都情緒起起伏伏,又不能跟老公講讓他繼續為難,他已經承受父母對他的不諒解,認為他都只站在老婆這邊,為了老婆不要父母。
在此希望呂律師如果有機會能再呼籲未婚女性,真的真的真的不要跟公婆住!
這位姊妹,既然你都聽過「分居治百病」的道理,那麼,我們今天就來談談別的議題。事實上,跟公婆一起住,確實是婚姻中數一數二的鬼故事,固然有「視媳如命」的婆婆,但通常我沒那種命啊,她沒道理愛上我,兒子與婆婆哪!是一國的。
你也知道,如果一個O型血的人,被輸入A型或者B型血,免疫系統就會攻擊從未見過的A或B型抗原。這種免疫攻擊,就會造成紅細胞破裂等不良輸血反應,嚴重時會有生命危險。況且,往後要是離婚,光是「變動最小原則」,公婆與老公聯合把你趕出去,留下小孩在婆家,你就會在監護權的訴訟裡,一敗塗地。
經濟問題?老公沒錢啊!
他沒錢,你可以有錢啊!你們都沒錢,那結婚的風險也太高,結婚,就是到處都需要錢,沒有兩個人在一起比較省這種事。
這還不只是錢的問題,光是情緒勞動,就會讓你懷念單身。況且,同住就不用給孝親費嗎?你們好意思不付水電費、伙食費嗎?家裡冷氣壞了,你們能不修嗎?
租房子,你還可以光著屁股翹著二郎腿,看著任英雄、李燦元、PSY、金宇彬、申敏兒、金憓秀、劉在錫,與公婆同住,錢沒省到,人已經得道。
存錢買房子?一年存24萬,你知道有多難?就算存了10年,你也只能買到新北市的廁所,這有多悲催,我們都知道。
重點是,搬出來了,你難過了,因為你不忍心看到老公成為夾心餅乾。
其實,這種心態,反映出你是個善良體貼的老婆。但是,這是不是你該負責的議題呢?當然不是。原因有兩個:
第一,你的隊友之所以支持你,肯定是他受夠了。
父母的議題,對他而言,是冰凍三尺,絕對不是只有你跟公婆的衝突,就讓他願意義無反顧。沒有你,他還是有很大可能會選擇搬家。或許,你跟公婆之間的問題是導火線,但火藥早就在那裡,你就算妥協,他也不見得願意接受。
其次,每個人都應該要設立界線 。
現在的問題,是對方踩到你的界線。法律上,他們原本就只是你的姻親,並不是你的血親。
血緣勒索已經夠暴力,你原本也就不需要接受這樣的姻親勒索,而你先生不論拒絕、接受,都是他自己的議題與界線,他選擇了跟你站在同一陣線,那是他的決定,你可以因為這樣更愛他,但是沒必要為了他的選擇而覺得愧疚,因為現在這樣的狀況,並不是你的原因。他或許只是受不了累積下來的過往而已。
為了老婆不要父母?沒有老婆,他也不見得就要父母啊!
每個人的選擇,都有他的原因,放寬心好好過生活,別為了無名的罪惡感而讓自己焦慮。最後,呼應你的呼籲,「真的真的真的不要跟公婆住」。
本文轉載自《呂秋遠律師FB粉絲專頁》,原文為:第4劑疫苗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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