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父親告棄養、被親妹告逃漏稅...名醫:只因公司發行股票沒有分他們...

蘇怡寧曾被父親控告棄養雙親,也被親妹妹蘇怡華告發逃漏稅,他說:「我的公司公開發行...

蘇怡寧曾被父親控告棄養雙親,也被親妹妹蘇怡華告發逃漏稅,他說:「我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沒有分我老爸跟妹妹,所以他們就不爽」。 圖/今周刊攝影團隊

禾馨醫療創辦人、婦產科名醫蘇怡寧在2021年底曾被父親控告棄養雙親,當時蘇怡寧在臉書粉專吐露與家人的多年相處關係,最後遺棄案予以不起訴處分。

此外,蘇怡寧也被親妹妹蘇怡華告發,在2005、2006年間涉嫌拿她充當人頭逃漏稅 ,台北地檢署原本處分不起訴,但檢察官最新查出蘇怡寧及其妻子陳君惠雖然在2005年間無逃漏稅,但2006年至2012年間,冒用妹妹和弟弟、香港公司人頭,7筆收入涉及逃漏稅2877萬245元,依違反《稅損稽徵法》將2人起訴。

蘇怡寧在臉書發文,對於被起訴一事表達不滿,坦言自己很無奈,「這件家庭糾紛已經陸陸續續搞了好幾年了,只因為這算是家裡事所以不想說太多」,「簡單來說就是公司公開發行股票 沒有分我老爸跟妹妹,所以他們就不爽」。

週一(7/24)蘇怡寧在臉書回應被起訴一事,他說因為這算是家裡事所以不想說太多,對於父親和妹妹,他說:「我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沒有分我老爸跟妹妹,所以他們就不爽」。

為何沒分給家人,則是因為知道爸爸在炒股票,「這中間他們已經用各式各樣不同的手段在搞我,而這次這件同一件事去年已經偵查不起訴然後他們又申請再議。」

遭指控逃漏稅,蘇怡寧澄清是15年前的事了,再議起訴絕非事實;也說過去稅務均委由專業財稅人員處理,並已依法繳納稅捐,「既然檢方未採納對我有利的證據,我會努力收集15年前的相關證據,在法院一次講清楚。」

至於家庭糾紛屢登新聞版面,蘇怡寧也說:「我無法選擇父母跟出身,但我也不願意惡言相向;請不要再跟我說什麼沒有不是的父母,我受夠了」,字裡行間透露無奈。

遭控遺棄 蘇怡寧曾說:心中最大黑暗來自父親

蘇怡寧2021年遭檢舉在2006年任職台大醫院期間,涉嫌為收取上百萬元的顧問費,利用胞妹當人頭報稅,躲避政風及稅捐機關調查。當時媒體報導策動檢舉的就是他的親生父親,也意外揭露他棄養父母,並遭討回千萬房產等一連串反目事件。

當時檢察官調閱蘇父、蘇母的財稅資料,發現其名下有多筆房地、存款、股票及利息、股利,雖然蘇母已年邁患病,但有固定住所、生活起居有人照料、醫療及生活開銷均沒問題,並非不能生存,加上還有另2名子女、看護照顧,不至於有生命危險,認為蘇怡寧無其他事證可證明犯遺棄罪,因此全案不起訴。

蘇怡寧當時曾在個人粉專上回應,他感嘆「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黑暗的角落,其實我也是,只是從來沒想過,這個最大的黑暗會是來自你的家人,而且是你的父親。」

也說盼大家思考,「如果我真是這種人,為什麼我老弟還是在我公司上班?之前不願意去提這些事情,就只是因為這些原本是我的家人,之後我也不想再提。」他無奈說,「現在大家知道為什麼我這麼恨情緒勒索 了吧,因為我遇到的早就不只是情緒勒索,而是對我整個生命中的勒索了。」

不過,蘇怡寧也被親妹妹蘇怡華告發,指控於2005、2006年旅居美國期間,沒有在台灣工作,也沒提供勞務或實際從訊聯公司取得報酬,蘇怡寧竟指示不知情的訊聯公司,說她是公司技術團隊成員,由訊聯開立2年總金額130萬6905元的技術顧問費的扣繳憑單給她,認為蘇怡寧拿她充當人頭來逃漏稅。

原本蘇怡寧獲得不起訴處分,加上2005年逃漏稅適用修正前《刑法》的追訴權時效10年規定,已過了追訴權時效,因此處分不起訴;2006年的部分,因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因此處分不起訴。

案經蘇怡華提起再議發回,台北地檢署繼續偵查後認定,蘇怡寧在2006年間,未經妹妹和弟弟同意,把2人納入研究團隊成員,虛增妹妹和弟弟的業務所得,藉此規避應該由自己繳納的所得稅捐。

同時蘇怡寧自2006至2012年共漏報7筆合計6437萬96元收入,合計2877萬245元稅捐,因此依法將蘇怡寧、陳君蕙夫婦起訴。

本文轉載自《幸福熟齡》,原文為:親妹告發…名醫逃漏稅2877萬被起訴!昔遭控棄養父母鬧上法庭,嘆「整個生命被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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