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 縣劉姓老翁將老家以贈與方式過戶 給長子,但要求兒子需「孝順長輩」、「讓父親和阿嬤住到百年後」,沒想到長子今年就想把老家賣掉,還要老父搬到鐵皮屋居住,劉姓老翁氣憤提「撤銷贈與」訴訟,南投地院認為長子未盡贈與契約責任,判決撤銷贈與,將房地歸還劉姓老翁。
劉姓老翁104年以贈與方式,將老家及附屬土地登記給長子,但轉移登記時,他在長子和次子面前提出三項附帶條件,要讓他和母親住在老家直到百年後過世,長子需「孝順長輩」、「年節負責祭拜祖先」,長子允諾。
長子前年底陪妻子回大陸,直到今年4月才回台,卻要求賣掉祖產,要求父親搬到後方沒有水電的鐵皮屋居住,老翁認為長子並未盡「年節祭拜祖先」等責任,氣憤提出撤銷贈與訴訟。
長子辯稱,老屋房地為祖產,父親9年前婚外情,母親為了避免房產 遭外人奪取,要求分割財產,將房地贈與長子。長子106年與大陸配偶結婚後,經濟不寬裕,為求增加收入,去年4月詢問父親將老家一部分出租以收取租金,並搬到後方小屋居住,但父親拒絕。
長子前年底因妻子生產奔波兩岸間,又適逢新冠肺炎疫情,往返兩地不易,但他強調回台皆回家祭拜祖先,並未違反贈與條件。
法官審酌,劉姓老翁與母親住在老家數十年,雖然將房地贈給長子,但為了避免失去住所無依,並希望兒子孝順並祭祀祖先,對長子提出三項附帶條件符合情理。長子有賣掉祖產意圖,已違反讓父親、祖母住到老死的承諾,違反贈與負擔條件,判決准予老翁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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