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清芳 與「銀行投資教父」宋學仁離婚 的消息來得突然,但雙方似乎都已經做全了準備,從離婚聲明到記者訪問,作風一如往常的沉穩,不過離婚財產分配仍引發外界好奇。
號稱歌壇「東方不敗」的張清芳少有緋聞,最知名的一段是與音樂製作人曹俊鴻長跑10的愛情,兩人的感情與事業合作都邁向高峰,只是最後仍以分手收場;後來張清芳與宋學仁相識一年後步入婚姻 ,生下兩個兒子,淡出演藝圈在家致力相夫教子,也不時分享如何維持婚姻生活,只是最後兩人仍敵不過柴米油鹽的平淡與性格差異,為15年的感情劃下句點。
張清芳、宋學仁離婚:約定方式與法律程序
我們因為無法克服雙方的差異性而決定離婚了。雖然我們努力嘗試過,但仍然無法解決,因此在去年協議離婚,並選擇在今年孩子放暑假期間完成法律程序。
協議離婚重點流程
離婚方式可以分成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裁判離婚3種。
張清芳與宋學仁選擇的協議離婚是最和平也是可以最迅速完成的離婚方式,在法律上不會特別限制離異的原因或過程,只要雙方都有離婚意願,共同完成以下步驟後就可以解除婚姻關係。
約定離婚協議書:取得離婚協議書並約定好「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剩餘財產分配、贍養費及其他事項」。
離婚證人簽名:除了當事人雙方,還得尋找至少2位符合資格的離婚證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戶政機關登記:備好離婚登記所需文件,夫妻雙方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或申請線上離婚登記。
張清芳、宋學仁離婚:小孩監護權(親權)
以後雖然不是夫妻,但我們依然會是孩子的父母,孩子不會因為我們的離婚而失去任何一方的愛。
張清芳兩個兒子年齡落在14、15歲左右,還未成年,依民法規定仍需要父母的監護、扶養與關照。
監護權、探視權與扶養費
關於監護權,夫妻可以協議分成共同監護與單獨監護兩種:
共同監護權:夫妻雙方都是小孩法律上的代理人,舉凡小孩任何重大事項決議都需要經過父母雙方同意,但離婚後夫妻分居,還是得協調小孩要跟誰住,與小孩同住的那位就是主要照顧者。
單獨監護權:爸爸或媽媽其中一方單獨擁有未成年的監護權,稱為監護方;不過另一方還是擁有與孩子交往會面的「探視權」。監護權與探視權若沒有辦法取得共識,法院會依據子女最佳利益,以及社工訪視、家事調查官所提供的報告來裁定監護權歸給誰。
不論選擇共同監護或單獨監護,也不管身為監護方或探視方,父母雙方都需要共同負擔孩子的扶養費,以確保離婚後小孩的生活經濟無虞,金額可以由夫妻自行協調約定,或交由法院評估裁決。
張清芳、宋學仁離婚:剩餘財產分配
「我是嫁得好,但不是嫁入豪門。嫁得好是因為整個條件匹配,而不是下嫁或是高攀太勉強。」
對於外界評論與宋學仁結婚是「嫁入豪門」,張清芳倒是沒放在心上,也指出婚姻期間老公非常尊重她。但離婚後這段「好門婚」又重新被提出來討論,這次則是離婚夫妻財產分配的議題。
夫妻財產種類
夫妻財產可以分成: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與法定財產制,前兩項需要在婚前或婚姻期間特別約定,不然統一適用法定財產制。
關於法定財產制「剩餘財產分配」
當夫妻關係消失後,雙方婚後的財產扣除各自債務後,錢少的那方有權跟錢多的那方要財產差額的一半。
舉例:夫A、妻B離婚,假設A扣除債務有15億財產,B有3億,那麼錢較少的B可以分到(15億-3億)/2=6億元的剩餘財產。
當然若雙方同意,剩餘財產分配權也可以放棄,單看兩位如何協議。
懇請外界不要臆測我們離婚的理由,這會傷害到我們的孩子。也懇請不要打擾我們家人和朋友。這雖然不是好的消息,但對我們而言已是最好的決定。
有網友嘲諷,歌壇東方不敗最後敗給了婚姻,但其實離婚並沒有什麼大不了,婚姻中的甘苦也並非外人三言兩語所能評斷,雖然15年的青春令人惋惜,但只要珍惜感情中曾有過的付出、收穫、喜樂,那也是一段美好的回憶。
本文轉載自《8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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